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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上海能源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能源”)以2021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040,730.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00,532,271.98元,扣除2021年已分配的2020年度普通股股利200,915,604.00元,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33,657,398.17元。

公司以2021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

利112,021,29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521,636,108.17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盈利状况、投资安排、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转型发展的需要、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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