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所持股份被司法转让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某地法院通知,公司股东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志恒)所持的公司总股本4.21%,股份数为150,506,860股已完成相关的司法拍卖转让流程并完成证券过户登记。证券过户登记转入方为:张寿春。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转让的原因
杭州志恒因涉及股份质押纠纷被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执行后,其所持150,506,860股公司股份被进行司法拍卖。
三、此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持有杭州志恒90%的股份,杭州志恒为闻掌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此次转让后,杭州志恒不再持有公司股票,闻掌华先生个人持股不变。
此次司法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公告编号:2022-002受相关股份质押纠纷影响,公司相关股东未来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处置等不确定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