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发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顺控发展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顺控发展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物业”)等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6,060.00万元。202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887.66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2022年2月28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注1) | 检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服务 | 参考市场价 | 600.00 | 16.04 | 386.93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2022年2月28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小计 | 600.00 | 16.04 | 386.9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注1) | 保安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保洁服务、膳食服务 | 参考市场价 | 1,900.00 | 272.38 | 1,650.07 |
新城物业 | 保洁等劳务外包 | 参考市场价 | 1,200.00 | 190.58 | 1,252.97 | |
小计 | 3,100.00 | 462.96 | 2,903.04 | |||
租赁 |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楼和停车位相关支出 | 参考市场价 | 1,250.00 | 162.89 | 1,151.61 |
小计 | 1,250.00 | 162.89 | 1,151.61 | |||
其他 |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管道迁改补偿 | 参考市场价 | 200.00 | 0.00 | 46.86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参考市场价 | 600.00 | 67.27 | 459.11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参考市场价 | 200.00 | 35.34 | 281.97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手续费 | 参考市场价 | 110.00 | 22.65 | 111.60 | |
小计 | 1,110.00 | 125.26 | 899.55 |
注1:由于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的多家企业预计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采用简化方式披露。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中,除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外,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有: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保安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保洁服务,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已发生金额为271.93万元,上年发生金额为1,471.35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注1) | 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劳务派遣费、膳食服务等 | 1,650.07 | 1,720.00 | 5.24% | -4.07%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新城物业 | 劳务费、维修费、办公用品 | 1,252.97 | 1,850.00 | 3.98% | -32.27%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培训服务 | 0.00 | 100.00 | 0.00% | -100.00%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
小计 | 2,903.04 | 3,670.00 | - | -20.90%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 | 检测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服务 | 386.93 | 400.00 | 6.07% | -3.27%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污泥处理服务、检测服务 | 43.98 | 100.00 | 0.97% | -56.02%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费 | 7.55 | - | 1.98% | 100.00% | 注3 | |
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9.38 | - | 0.18% | 100.00% | 注3 | |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01.19 | - | 3.92% | 100.00% | 注3 | |
小计 | 649.04 | 500.00 | - | 29.81% | |||
租赁 |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楼和停车位相关支出 | 1,151.61 (注2) | 980.00 | 92.66% | 17.51%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佛山市盈顺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楼租赁收入 | 5.02 | - | 12.18% | 100.00% | 注3 | |
小计 | 1,156.63 | 980.00 | 18.02% | ||||
其他 | 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 | 管道迁改补偿 | 26.37 | - | 0.92% | 100.00% | 注3 |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管道迁改补偿 | 46.86 | - | 1.64% | 100.00% | 注3 | |
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管道迁改补偿 | 0.00 | 700.00 | 0.00% | -100.00%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管道迁改补偿 | 253.03 | - | 8.84% | 100.00% | 注3 | |
小计 | 326.27 | 700.00 | - | -53.39%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 | 393.58 | 500.00 | 13.28% | -21.28%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459.11 | 820.00 | 29.82% | -44.01% | 2021年3月30日(2021-011) | |
小计 | 852.69 | 1,320.00 | - | -35.4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基于未来业务需要而初步预测,具体执行时受到实际业务进展等因素影响,因此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基于未来业务需要而初步预测,具体执行时,受到实际业务进展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注1:由于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的多家企业预计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难以披露全
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用简化方式披露。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中,除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外,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有: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保安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保洁服务,2021年预计金额为1,58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471.35万元,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为-6.88%;注2:自2021年起,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摊销,导致2021年与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租赁相关的入账金额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上升;注3:该等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未达披露标准,已按照《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部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顺控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颂泉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0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物业管理;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自有物业租赁。(经营范围不含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557,648.94万元、净资产1,295,550.47万元;2021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34,336.89万元、净利润53,525.9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顺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一)的规定,顺控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801
经营范围:物业经营管理、出租、转让,房地产、工业园、厂房开发,房地产租赁、房屋维修,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户外广告位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二)的规定,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47,257.48万元、净资产43,300.42万元;2021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9,427.16万元、净利润1,054.89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苏志聪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广珠公路红岗路段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安服务;保安培训;劳务派遣服务;公章刻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摄影扩印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装卸搬运;汽车租赁;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9,778.90万元、净资产8,307.53万元;2021年度1-9月主营业务收入13,623.51万元、净利润407.99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控制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二)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新城物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岑允谦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佛山市东平新城吉庆道1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室内外装饰设计,室内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清洁服务、公共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群众文体活动,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品信息服务,家政服务,室内空气检测治理服务;旅游客运、客运轮渡运输、虫蚁防治、除四害服务、餐饮管理服务、道路清扫清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2月28日,总资产22,379.91万元、净资产9,479.21万元;2022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487.81万元、净利润
190.23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新城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副总裁岑允谦担任执行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四)的规定,新城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邹劲
注册资本:17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逢沙居委会智城路1号18、19层之二(住所申报,仅作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及现代有轨电车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铁路、城际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配套及相关产业经营;对公路、桥梁建筑业进行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383,836.14万元、净资产543,482.02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317.23万元、净利润1,251.46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副总裁邹劲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四)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六)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注册资本:508,200.4207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经营范围:(一)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二)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结汇、售汇;(十二)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十三)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6,731,224.05万元、净资产3,016,252.9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634,451.20万元、净利润275,391.17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顺控集团原董事刘晓晖担任其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的规定,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与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新城物业等关联方发生采购保安服务、保洁服务等服务,同时公司向顺控集团等关联方提供环境检测、咨询等服务,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60.00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日常经营需要签订协议,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各项业务比重较小,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依赖。
关联董事陈海燕、曾鸿志回避表决了公司上述2022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日常关联交易管理需要,进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查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明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