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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关于拟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承担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转制设立)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

中心北区1-1-2205-1

(5)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 2021年末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013.0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2,773.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270.62万元。

(8)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24.60万元。

(9)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2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注册会计师,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挂牌和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发,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以上会计师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立信中联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96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皆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曹玮
2刘新发
3杨铭姝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承担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务所是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其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行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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