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所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7号),并于2019年12月2日完成标的资产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过户手续,2019年12月18日该新增股份正式在深交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现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同意,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620万元、23,600万元、33,740万元(含本数),且标的公司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000万元、33,000万元、42,000万元(含本数)。如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事项将另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5473号)和《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2] 003234号),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57.61万元,不低于2021年度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40.00万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75.73万元,不低于2021年度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00.00万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累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27.17万元,不低于截至2021年末累积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60.00万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累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121.99万元,不低于截至2021年末累积承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0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累计实现的业绩情况指标如下:
金额:万元
项 目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合 计 |
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7,000.00 | 33,000.00 | 42,000.00 | 102,000.00 |
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8,624.23 | 43,522.03 | 52,975.73 | 135,121.99 |
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5,620.00 | 23,600.00 | 33,740.00 | 72,960.00 |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9,553.08 | 27,416.48 | 35,657.61 | 82,627.17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2] 003234号)。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