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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4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2021年1月19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3月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21年3月22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议案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21年3月24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2021年4月21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2、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时间

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2021年7月22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8月25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议案 3、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021年10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2、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高效开展,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价格公允,交易公平,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没有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监督检查,一年来,新旧两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做到勤勉尽责,依法经营,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求个人利益,未发现履职违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保证了公司目标的实现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6、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8、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未完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过程不存在违规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9、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监督

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决策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筹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事项进行监督。虽然该事项其后因有关因素终止了相关申报工作,但决策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筹备工作细致详实,过程中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发

生。

10、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2022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会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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