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17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国星光电,下同)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对公司票据的统筹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广晟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程科先生、黄志勇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与广晟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广晟财务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程科先生、黄志勇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