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4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减少公司票据的使用成本,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合计不超过75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对公司调整与广晟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独

立意见

1、广晟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调整与广晟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并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及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是有益的。

3、《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应了广晟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广晟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希元 张仁寿 窦林平

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