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补充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现对原公告“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中“1、董事会意见”进行补充,补充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补充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关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为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湖南雅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虽湖南雅城的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但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充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关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为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湖南雅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
湖南雅城的两名小股东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和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以截至目前的工商登记信息为准)持股比例较少,且是公司继2021年8月与华友控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具体合作的落地,华友控股和华友钴业通过入股湖南雅城作为切入点,在产业链及资本市场合作、业务交流等方面进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华友钴业和华友控股入股湖南雅城,主要是为了开展更多的业务合作。同时,受对外担保相关规则、内部审批等限制未能按出资比例为湖南雅城的日常经营性融资提供同等条件担保或反担保。后续引入的投资人(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实缴注册资本)青岛合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星雅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华时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有锂时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员较多,公司就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向相关员人征询意向时,所有合伙人无法就向湖南雅城提供同比例担保事项达成一致同意意见,无法对湖南雅城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担保或反担保。因此,董事会经过综合分析湖南雅城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等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湖南雅城的融资提供全额担保。
虽然湖南雅城的少数股东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但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