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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汉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4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汉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对公司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主动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名,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本人出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出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2023年2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共参加公司召开的六次股东大会、七次董事会,组织召开了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了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工作细则相关

规定,在召开会议前,本人认真分析市场环境,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听取每一个议题以及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7次
其中:现场方式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7次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次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张汉斌独立董事77000

(二)召集、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履职情况

1、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任 职 情 况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
张汉斌---主任委员委员委员---

2、召集、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组织召开了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了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议相关议案,参与定期报告审议,审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3、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议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对公司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了八次会议,本人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2)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审计预审情况;

3)年审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审计时间计划;

4)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的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

5)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20年内控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内控建设工作计划;

6)审计室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2020年度审计室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审计室工作计划。

(2)2021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阅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 2021年3月12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关于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10)审议《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4)2021年4月1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高管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工作情况;

2)审计室主任汇报2021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情况;

3)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21年第一季度内控工作进展情况;

4)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①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5) 2021年8月13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高管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1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情况;

2)审计室主任汇报2021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3)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21年半年度内控工作进展情况;

4)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②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贷款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2021年9月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7) 2021年10月21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高管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工作情况;

2)审计室主任汇报2021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

3)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21年第三季度内控工作进展情况;

4)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②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2021年11月25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关于《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4、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审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1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为控股子公司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12021年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年3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9、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控股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建筑设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建筑设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服务委托任务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服务委托任务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本着为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充分沟通,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作为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当面沟通,了解预审情况,听取审计安排,确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二)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所属企业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听取了所属企业关于生产经营与重点项目建设、战略规划制定与落实、内部控制与预算管理等情况的汇报,就资金使用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后,现场专题调研了该项目,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等方面的详细汇报并视察了项目现场,针对项目进展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公

司发展规划、投资策略,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沟通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并积极参与定期报告审核工作,确保定期报告及时披露。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六、自身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平时自学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最新法规及监管材料,以及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提升履职能力。

2022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汉斌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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