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0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受让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573,490元人民币受让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的普通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
出资额为573,490元人民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关联方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郑小晨先生、侯光焕先生、张立国先生回避表决后,与会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家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二)《关于公司2021-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调整2022年度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流程,保证设立和建设项目公司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2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
资决策权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一)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投资设立企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二)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公司融资;……”
拟将2022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4,000万元及以下)、2021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8%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投资设立企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拟将2022年度董事长融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8,000万元及以下),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及以下)的公司融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向二级控股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增资18,000万元的议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售电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一级控股子公司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其全资
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增资1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二级控股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