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巨星农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3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39.53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4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8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 | 1,122.76 |
2 | 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 | 11,750.00 |
3 | 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 | 9,957.5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7,610.12 |
合计 | 30,440.47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运用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测算,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前述资金的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公司使用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巨星农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巨星农牧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巨星农牧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作为巨星农牧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同意巨星农牧本次使用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勇 付 洋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