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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4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2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关于追认及新增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4、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1年11月1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依法出席了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及运作规范、内控机制健全。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合理、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 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查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的进行。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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