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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建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4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7次,其中通过通讯方式出席3次、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出席4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2021年度,本人共计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包括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列席了相关股东大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

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确认2020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追认及新增财务资助、公司2020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2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2022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022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司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促进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通讯、面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及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感谢公司在2021年度在本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述职人:任建标

2022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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