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变更合同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变更合同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深圳市龙华区中航天逸花园项目的《房产租赁合同》承租方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君尚百货有限公司,除变更合同主体外,其他合同主要内容不变,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公司业务资源。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鉴于此,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少华、梁广才、傅曦林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