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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省财政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财政厅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

一致行动人通讯地址
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

第 1 页 共 19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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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 3 页 共 19 页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 4 页 共 19 页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出方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金投、划入方、一致行动人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上市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划转福建省财政厅将其普通账户所持有的兴业银行3,511,918,625股股份(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16.91%)无偿划转至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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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福建省财政厅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负责人余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000003591213N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8UMNMH01
注册资本壹仟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万崇伟
成立日期2022年2月28日
经营期限2022年2月28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福建省财政厅持有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第 6 页 共 19 页姓名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余军党组书记、厅长中国福州

最近五年之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为福建省财政厅100%出资企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股票简称股票代码权益持有方式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601377福建省财政厅直接持有兴业证券20.27%股份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前述兴业证券20.27%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持股单入股金融注册资本持股经营范围

第 7 页 共 19 页位名称

位名称机构名称金(万元)比例
福建省 财政厅福建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6,194.8100%为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信贷提供担保业务;为其他涉农信贷提供担保业务;为涉农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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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闽政文〔2022〕137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权益变动是贯彻落实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具体举措,此次国有股权划转不改变省对兴业银行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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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金投未持有兴业银行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行政无偿划转,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财政厅将其普通账户持有的兴业银行3,511,918,625股股份(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16.91%)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划转后,福建省财政厅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兴业银行3,915,181,039股,占比18.85%,其中: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直接持有兴业银行403,262,414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1.9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划转前持股划转前持股比例划转后持股划转后持股比例
1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3,511,918,62516.91%00%
2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403,262,4141.94%403,262,4141.94%
3福建金投00%3,511,918,62516.9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兴业银行优先股-“兴业优1”1400万股,占兴业银行已发行优先股2.5%。

二、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划转已履行的主要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闽政文〔2022〕137号)等文件要求,福建省财政厅将其普通账户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即3,511,918,625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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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

本次权益变动已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划转股份及划转基准日

福建省财政厅将持有的兴业银行16.91%股份,计3,511,918,625股,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

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自本次无偿划转完成日起,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金投对于被划转股份的权利和义务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闽政文〔2022〕13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的通知》(闽政办〔202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划转股份价款及费用

本协议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福建金投无需向福建省财政厅支付股份划转对价。由于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金投双方签字、盖章后,依据有关

第 11 页 共 19 页

规定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核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为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划转所涉及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4,501,475股,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417,150股(将于2022年4月7日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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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

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0〕6号)等文件规定,福建省财政厅等18家股东所持兴业银行股份的10%(合计403,262,414股,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在2021年11月划转至福建省财政厅名下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划转专户,并于2021年12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目前,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403,262,414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1.94%。

第 13 页 共 19 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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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福建省财政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闽政文〔2022〕137号);

4.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兴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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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福建省财政厅,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 余 军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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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股票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省财政厅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说明:划转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124,501,475股 持股比例:15.04% 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 股票种类: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87,417,150股 持股比例:1.87% 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60,216,064股 持股比例:1.73% 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 股票种类: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3,046,350股 持股比例:0.2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兴业银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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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兴业优1”1400万股,占兴业银行已发行优先股2.5%。

股-“兴业优1”1400万股,占兴业银行已发行优先股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 (减少3,511,918,62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减少16.91%) 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60,216,064股 持股比例:1.73% 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 股票种类: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3,046,350股 持股比例:0.2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兴业银行优先股-“兴业优1”1400万股,占兴业银行已发行优先股2.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时间:划出方和划入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方式:国有股行政无偿划转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第 18 页 共 19 页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已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已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 余 军

2022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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