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云南众英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并继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众英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英集”)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1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众英集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3月22日,众英集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云南众英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3月1日 | 9.815 | 838,700 | 0.4031 |
2022年3月2日 | 9.859 | 701,300 | 0.3371 |
2022年3月3日 | 9.852 | 60,000 | 0.0288 | |
合 计 | - | - | 1,600,000 | 0.769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众英集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众英集于2022年3月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众英集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众英集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9,182,550 | 14.03 | 27,582,550 | 13.2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182,550 | 14.03 | 27,582,550 | 13.2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众英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以及减持计划一致。
3、众英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英集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众英集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敦促众英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云南众英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