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
更正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上市公告书》第三节:“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中,以及《上市公告书(摘要)》第二节:“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录入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5,169,872 | 3.93% | 5,169,872 |
更正后: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5,169,872 | 3.93% | 1,562,83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