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45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和补充修订,并于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3月16日分别披露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之“4、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中,补
充披露了关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情况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