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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拓尔思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亚颖联系电话:010-86451397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军峰联系电话:021-688015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0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会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1年12月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解读、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4年4月8日)不适用
2.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014年4月8日)不适用
3. 业绩承诺(2018年12月11日)未达到业绩承诺数,已实施补偿措施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对应补偿的股份已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江南、李春保、宋钢、王亚强关于股份限售承诺(2018年12月11日)不适用
5. 江南、李春保、宋钢、王亚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8年12月11日)不适用
6. 江南、李春保、宋钢、王亚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018年12月11日)不适用
7. 江南、李春保、宋钢、王亚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2018年7月16日)不适用
8. 江南、李春保、宋钢、王亚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2018年7月16日)不适用
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018年8月27日)不适用
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8年8月27日)不适用
1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2018年8月27日)不适用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018年8月27日)不适用
1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2018年8月27日)不适用
14. 上市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2018年8月27日)不适用
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2020年4月21日)不适用
16. 首次公开发行前出具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亚颖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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