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施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收到金敖大先生发来的通知,获悉其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通讯地址 | 备注 |
金敖大 | 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 一致行动人 |
吴祝平 | 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 | 减持比例 |
金敖大 | 大宗交易 | 2021年6月18日 | 425,100 | 0.3778% |
金敖大 | 大宗交易 | 2022年3月17日 | 404,167 | 0.3592% |
金敖大 | 竞价交易 | 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2日 | 695,500 | 0.6181% |
合 计 | 1,524,767 | 1.3551%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海鸥股份权益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海鸥股份权益 |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金敖大 | 18,955,873 | 16.8468% | 17,431,106 | 15.4917% |
吴祝平 | 14,812,500 | 13.1645% | 14,812,500 | 13.1645%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3、正在执行的减持计划:
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金敖大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3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12%,即不超过4,632,600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22年3月22日,金敖大已按上述减持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1,099,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7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