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汇顶科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3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合计210.9877万份,具体如下:

1、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7.8697万份;

2、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0226万份;

3、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40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3029万份,预留授予部分0.3379万份;

4、注销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65.1307万份;

5、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3037万份;

6、注销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63.0202万份;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10.9877万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事项的批准及授权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8697万份。

(二)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0226万份。

(三)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0年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2020年8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议案》。

3、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40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3029万份,预留授予部分0.3379万份。

(四)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65.1307万份。

(五)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3037万份。

(六)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63.0202万份。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8697万份。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4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1.0226万份。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首次授予及4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40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3029万份,预留授予部分0.3379万份。

鉴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8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65.1307万份。鉴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3037万份。

鉴于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63.0202万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10.9877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注销。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取得截至目前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期权注销手续。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办理股份注销所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的法律意见书》;

(五)《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