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诺金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985%。截至2022年3月18日,纽诺金通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累计减持4,764,6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7%。本次减持后,纽诺金通仍持有公司股份15,710,3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78%。
2、纽诺金通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继续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
一、 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纽诺金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8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2,660,00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2年3月18日,纽诺金通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纽诺金通减持进展的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基本情况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截至2022年3月18日,纽诺金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4,764,619股,股份变动累计达到3.57%,减持计划未执行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待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
纽诺金通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9/24至2022/3/4 | 51.53 | 1,454,619 | 1.09% |
大宗交易 | 2021/9/2至2022/1/14 | 45.86 | 3,310,000 | 2.48% | |
合 计 | 4,764,619 | 3.57% |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持有股份数量 |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 持有股份数量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纽诺金通 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0,475,000 | 15.36% | 15,710,381 | 11.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475,000 | 15.36% | 15,710,381 | 11.78% |
注1、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纽诺金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710,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8%,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纽诺金通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3、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纽诺金通出具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2、本机构/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机构/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规定的,则本机构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机构/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期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行为的,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如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减持公告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化,本机构/本公司的承诺内容将相应地调整。 4、本机构/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截止目前,股东纽诺金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纽诺金通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纽诺金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纽诺金通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纽诺金通减持结果告知函;
2、纽诺金通减持计划告知函;
3、登记结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