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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2-01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及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邮发议案,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 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6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李付宁、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5 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6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李付宁、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5 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6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李付宁、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行权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含增资、减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0、为保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5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 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5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拟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6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5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下各期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下各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下各期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下各期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6)授权董事会提取年度激励基金及确定具体分配方案;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下各期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下各期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各期持股计划通过之日起至各期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反对0 票。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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