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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085号文《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4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6,249,528.30(不含增值税)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750,471.70元。扣除承销费用47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0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6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12月8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40,3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0,3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0,300,000.0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471.95元,已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21年4月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汉口银行武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情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至2021.12.31日余额备注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27501100103076145,000,000.000.00已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3844018800009266287,000,000.000.00已注销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1115500000087331888,300,000.000.00已注销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1588939854005720,000,000.000.00已注销
合 计240,300,000.000.00

注1:四个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含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40,300,000.00元;注2:目前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三个项目为: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钢箱梁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钢混组合梁施工专业分包项目、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本公司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240,300,000.00元(不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银行置换日期置换金额(不含利息)
1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2021.01.1288,300,000.00
2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2021.01.1287,000,000.00
3汉口银行武昌支行2021.01.1245,000,000.00
4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2021.03.1120,000,000.00
合 计240,300,000.00

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615号《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合计81,956.95元,扣除各项手续费后净额为81,471.95元,已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于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转至公司基本户和一般账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3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 3月 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45,0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238,750,471.7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毛利)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钢箱梁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项目45,000,000.0045,000,000.002019-12-31
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钢混组合梁施工专业分包项目180,000,000.00180,000,000.002021-7-3164,764,881.57
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项目20,000,000.0020,000,000.002020-9-3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5,000,000.00245,000,000.0064,764,881.57
超募资金投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45,000,000.00245,000,000.0064,764,881.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截至2020年12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46,995,700.32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632,075.48元。2020年12月3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8,750,471.7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1,549,528.3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615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本公司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共计240,300,000.00元。2021年1月12日,从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88, 300,000.00元,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87,000,000.00元,从汉口银行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45, 000,000.00元,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20, 000,000.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报告期内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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