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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汤湘希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汤湘希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光庭信息

股票代码:301221

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董事会秘书:朱敦禹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

邮政编码:430079联系电话:027-59906736传真号码:027-87690695电子信箱:dunyuz@kotei-info.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3月21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26)。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光庭信息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汤湘希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与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2年3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如下: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光庭信息公司1号楼15楼

邮政编码:430079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朱敦禹、宋宗磊

联系电话:027-59906736

传真:027-87690695

联系邮箱:dunyuz@kotei-info.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

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汤湘希2022年3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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