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
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10月16日下午15:00至2011年10月17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徐亦平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24 人,代表股份 77,503,60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666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代
理人)8 人,代表股份 66,312,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7.3617% ;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 代 理 人 ) 116 人 , 代 表 股 份
11,190,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05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第一大股东
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33,917,4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98.8542%;反对票 369,8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1.0779%;
弃权票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0.0679%。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7,1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99.4951%;反对票 383,7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0.4952%;
弃权票 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 0.009677%。
以 上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顾恺律师、林玲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