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董事姜之华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会前以电子邮件方式表决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请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2、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3、关于延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004、2022-005号公告,公司董事会将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正推进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的稳定性,原提案股东提出延后审议上述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再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