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及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及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