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6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保证普泰国信的稳定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接受关联方沐朝控股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沐朝控股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独立董事: | 林杰辉、刘光超、狄瑞鹏 武建平、朱小锋、冯 伟 |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