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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海油工程关于为青岛子公司提供母公司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青岛子公司提供母公司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担保金额为7,179.60万美元

● 担保期限为担保开出之日起至总包商颁发项目临时接收证书之日起48个月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1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子公司”)作为分包商与总包商SAIPEM SA签订了巴西Buzios VIII(FPSO P79)模块建造项目合同,预估合同金额约11,966.00万美元。

根据合同约定,海油工程须为青岛子公司向SAIPEM SA提供该FPSO P79模块建造项目履约的母公司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人: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受益人:SAIPEM SA

担保金额:71,796,000.00美元(预估合同金额60%)。其中,合同约定延期罚款上限为合同额10%,合同约定最大赔付责任为合同额50%,最大赔付责任不受如下限制:① 因分包商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疏忽而产生的任何责任;②合同第12条“延期罚款”中

规定的延期罚款;③根据合同文件保险下分包商收回的款项(或本应收回的款项,但由于分包商的忽视或行为而不能被收回); ④设计合同第14条“质保”、第17条“税收、关税和费用”、第24.2款和第24.5款“责任和赔偿”、第30条“法律法规”、第40条“留置权”和第42条“知识产权”。

担保期限:担保开出之日起至总包商颁发项目临时接收证书之日起48个月。担保内容:海油工程保证,如青岛子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海油工程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

(二)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担保金额单笔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法定代表人:吕屹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海洋油气开发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建设与安装、石油工业工程建筑;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舾装、油气处理工程建设及修缮;工业民用钢结构工程建设与安装;卷管建造;阳极铸造;NDT检验业务;海上构筑物安装;海洋工程、建筑工程、基础工程检测、监测、安全评估、设计维修;水上结构、管线检修;水下检测及潜水工程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业务;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船舶制造(不含渔业船舶及国家专项审批的船舶);办公楼、厂房、船舶、海上结构物陆地建造所需各

类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销售钢材、管件、电缆、阀门、仪器仪表、五金交电。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情况: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647,174.15
负债总额189,692.18
流动负债总额180,466.60
银行贷款总额0
净资产457,481.97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全年
营业收入328,927.58
净利润14,525.32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9%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主要内容:海油工程需为青岛子公司向SAIPEM SA提供巴西Buzios VIII(FPSO P79)模块建造项目母公司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在任何时候或任何方面,青岛子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因违反合同义务造成应支付的任何款项未能支付,海油工程应当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并支付因青岛子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支付的任何款项。

担保类型: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71,796,000.00美元。

担保期限:担保开出之日起至总包商颁发项目临时接收证书之日起48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安排,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海洋石油(青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履约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对外担保共计6项,全部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金额约6.92亿美元,占本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38%(按照2022年3月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680计算)。全部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序号担保主要内容担保金额
1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履约丹格特项目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担保0.19
2为加拿大子公司履约长湖项目出具母公司担保0.58
3为青岛子公司履约北美壳牌LNG模块建造项目出具母公司担保24.49亿元人民币 约合3.85亿美元
4为深圳子公司和青岛子公司提供授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

信担保

信担保约合0.94亿美元
5为香港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0.64亿美元
6为青岛子公司履约巴西FPSO P79模块建造项目提供母公司担保0.72亿美元
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92亿美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海油工程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青岛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2021年度主要财务报表)3.青岛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4.母公司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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