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30Z021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10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30Z0218号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润禾材料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润禾材料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润禾材料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润禾材料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润禾材料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润禾材料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润禾材料容诚专字[2022]230Z021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新荣 中国注册会计师: 琚晶晶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牛晓咪 |
2022年3月21日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6号《关于核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3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496,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2,866,792.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0,629,207.5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528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004,575.7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3,537.4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议案已经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于2020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314.62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1月5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后,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61.09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使用金额为10,394.02万元 (含已置换的预先投入资金1,400.46万元),募投项目变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537.44万元,募投项目投建完成后节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4,329.6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德清农商行”)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德清农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018680111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各方职责履行良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2020年6月2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后,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0186801116 | —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261.0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062.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29.6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61.0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537.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73%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是 | 17,062.92 | 13,525.48 | — | 10,394.02 | 100.00 | 2020年11月 | 2,440.05 | 是 | 否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 | 3,537.44 | 4,329.63 | 7,867.0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062.92 | 17,062.92 | 4,329.63 | 18,261.09 | 100.00 | 2,440.0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7,062.92 | 17,062.92 | 4,329.63 | 18,261.09 | 100.00 | 2,440.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无 |
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根据2019 年11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终止“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同时将“年产0.5万吨端环氧硅油项目”、“年产0.5万吨嵌段硅油项目”及“年产0.3万吨软珠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德清县变更为浙江省宁海县,并改用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其他子项目保持不变;本次拟调整子项目规划的投资总额为5,060.52万元,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要的投资总额为13,525.48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7年12月2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400.4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00.46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314.62 万元; 结余原因:(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项目成本实行精细化预算管理,实现对项目费用的实时显示、动态控制与有效管理。公司多措并举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采用招投标或者多轮询价谈判方式控制重大工程的工程造价;多渠道接触与筛选技术成熟、质量稳定、应答效率高的供应商,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合理优化设备选型,以高性价比优质国产设备替代部分进口设备;有效整合利用既有设备、材料、人力等内部资源等。与此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的提高与创新,公司在优化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对生产线进行了合理布局与升级,实现生产线之间部分资源共享。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履行了相关程序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13,525.48 | — | 10,394.02 | 100.00 | 2020年11月 | 2,440.05 | 是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 | 3,537.44 | 4,329.63 | 7,867.0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7,062.92 | 4,329.63 | 18,261.09 | 100.00 | 2,440.0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变更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一次变更原因 为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适应生产基地定位、优化整体产能布局,同时实现资源优化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在综合考虑市场发展趋势、周边环境变化以及安全环保新理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 3,537.44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一次变更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12月10日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柴寅初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