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我们作为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有利于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 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8,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汤云为 刘素英 郑钢 2011 年 10 月 17 日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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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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