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3月1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2022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建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12,573,71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08,313,01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260,69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17%。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301,42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唐建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2,561,3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9%。
唐建兴先生获得当选。
1.02 选举简松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61,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9%。简松年先生获得当选。
1.03 选举苏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61,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9%。
苏志彪先生获得当选。
1.04 选举萧妙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61,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9%。
萧妙文先生获得当选。
1.05 选举邹宗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61,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9%。
邹宗信先生获得当选。
1.06 选举张鲁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279,3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8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9%。张鲁刚先生获得当选。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吴肯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61,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8%。
吴肯浩先生获得当选。
2.02 选举汤新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61,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8%。
汤新联女士生获得当选。
2.03 选举王文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61,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8%。
王文利先生获得当选。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刘冠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61,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9,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8%。
刘冠尉先生获得当选。
3.02 选举李文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12,558,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4,285,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74%。
李文光先生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张逸飞、袁晓琳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