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23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