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奥福环保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奥福环保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奥福环保业务情况,对奥福环保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1年度奥福环保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 2021年度奥福环保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奥福环保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奥福环保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奥福环保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奥福环保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奥福环保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奥福环保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1年度,奥福环保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1年度,奥福环保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1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 2021年度,奥福环保未发生该情况 |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1年度,奥福环保不存在该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点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持续加大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发团队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未来如果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未能产生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受研发投入增加影响出现下降的情况。
2、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生产主要受排放法规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日益重视,内燃机尾气排放标准持续升级。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更高标准的排放要求。公司根据我国排放标准升级的趋势,进行了充分的技术研发准备,储备了适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技术与全系列产品。如果未来排放标准进一步严格,对蜂窝陶瓷载体技术要求进一步大幅提高,公司未能研发、生产出匹配更高标准的载体产品,或者出
现了可以取代堇青石材料、碳化硅材料并大规模应用于尾气后处理载体中的新型材料,且公司无法获取或制备该材料,将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对研发人员综合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均有较高要求。如公司主要研发人员无法或不愿留任公司,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找到合适人选加以替代,或上述人员加盟竞争对手,将给公司带来技术研发迟缓或技术泄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50%以上。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与下游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公司采取的发展战略、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优美科、庄信万丰、中自科技、威孚环保等国内外知名催化剂厂商,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发生经营风险减少对本公司的采购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2、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商用车产销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SCR、DPF、DOC载体主要用于我国商用货车。2021年我国汽车工业总体呈上升趋势,而商用货车产销量呈现波动态势,其中重型商用货车产销量波动更为明显。如未来下游行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业务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如未来我国商用货车产销量大幅波动,则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新能源汽车带来产业格局变化的风险
随着节能环保理念的深入和国家政策的扶持,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发展较快。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新能源汽车成为2021年汽车产销的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其中,纯电动商用车的销量
为18.20万辆,同比增长46.3%。从目前汽车整体市场来看,新能源汽车占比依然较低。在相当长的时间中,特别是对于我国大客运、大货运、大船运、大农业等领域,内燃机将会以独立驱动或以混合动力的形式,仍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但是如果新能源汽车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并大规模取代内燃机汽车,将对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的市场规模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蜂窝陶瓷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滑石、氧化铝、高岭土和纤维素等。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主要供应商生产经营突发重大变化,或供货质量、时限未能满足公司要求,或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在短期内可能面临原材料短缺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同时,如果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增长也将对公司产品毛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质量风险
蜂窝陶瓷载体是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如果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将会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影响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正常使用,给下游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但如果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的任何环节控制不当,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缺陷、客户索赔等不利后果,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新技术产品的持续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对营运资金、建设资金及研发投入需求均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银行借款是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能,进行项目建设并投入更多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以满足国六标准实施后下游市场对蜂窝陶瓷载体需求的增长,若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通过其他融资渠道及时取得流动性支持,短期内将会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2、存货增长较快的风险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025.73万元、17,998.11万元、22,845.8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9.09%、21.25%、
26.94%,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4.06%、14.77%、15.9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期末存货余额增长较快。存货规模的增长,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形成较大占用,导致一定的流动性紧张;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3、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32%、
52.32%、42.55%,毛利率较高且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蜂窝陶瓷载体所处行业毛利率较高,主要系产品技术附加值较高及行业壁垒高等因素所致;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主要配套与主机或整车,公司下游主机或整车厂商对部分或全部零部件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一般会提出年降的要求,即采购价格每年都有一定幅度的降低。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一定领先优势,或公司不能有效转移下游客户传导而来降价压力,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此外,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滑石、氧化铝、高岭土、纤维素等,主要能源是天然气和电力。报告期内,滑石、氧化铝、高岭土、纤维素等原材料价格以及天然气价格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主要原材料或能源价格出现持续上涨,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影响。
4、汇率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一般以美元结算,少量以欧元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情况。由于公司2021年海外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且未来将持续拓展海外市场,以外汇结算的客户和销售金额将会增加,如果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汇率变化对经营业绩带来波动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下游机动车厂商、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商和船舶厂商提供符
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公司以排放法规为导向,不断生产满足各个阶段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深受机动车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船舶排放标准的影响,如果将来我国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尾气排放政策无法如期实施或公司未能抓住排放法规政策升级的机遇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将会面临着国内业务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另外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移动污染源尾气处理领域,其市场发展与我国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情况高度相关。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行业技术的发展,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并对传统燃料汽车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挤占。虽然目前新能源汽车占比依然较低且主要集中于乘用车市场,但是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取代传统燃料汽车,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我国重型商用货车和轻型商用货车。如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导致商用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大。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在延续,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我国宏观经济基本保持平稳,但仍面临宏观经济带来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经营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96,012,673.09 | 314,146,544.04 | 2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824,900.64 | 80,020,844.70 | -17.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820,971.07 | 69,293,946.13 | -18.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36,415.55 | 33,504,780.29 | 146.94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末 | 2020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36,825,748.51 | 895,870,461.68 | 4.57 |
总资产 | 1,431,050,399.15 | 1,218,186,072.84 | 17.47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1.04 | -18.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1.04 | -18.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9 | -17.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3 | 9.27 | 减少2.0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4 | 8.02 | 减少1.7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44 | 11.16 | 减少1.72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012,673.0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6%,其中蜂窝陶瓷载体销售收入385,182,161.61 元、节能蓄热体销售7,856,182.73 元。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蜂窝陶瓷载体单车用量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824,900.6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4%,主要系:
(1)国六排放标准用蜂窝陶瓷载体产能利用和良品率等各方面尚处于爬坡阶段,报告期内毛利偏低,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2)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西奥福、安徽奥福处于初步生产期和建设期,厂房、设备折旧费用增加,同时配备相应人员导致员工薪酬支出及费用增加;(3)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增加了银行融资,财务费用有所上升。
2、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同比上升
146.94%,主要系公司销售及收款增加,因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及以蜂窝陶瓷为核心部件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公
司生产的直通式载体、DPF产品主要应用于柴油车尤其重型柴油车尾气处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与研发优势、区位优势、客户资源优势、客户优势、管理团队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2021年度,公司继续深耕蜂窝陶瓷技术领域,在该领域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综上所示,2021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37,391,719.39元,较2020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6.6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9.44%,较2020年度研发投入占比11.16%减少1.72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1、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研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 水平 | 具体应用 前景 |
1 | 连续挤出高孔密度、超薄壁三元催化剂载体量产 | 1,123,000.00 | 174,449.85 | 174,449.85 | 产品性能满足设计目标 | CTE:≤0.7×10-6/℃;吸水率:24±4%;孔容:0.14-0.25cc/g;热震750℃三次不开裂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乘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2 | 高孔密度、超薄壁三元催化剂载体研制 | 3,000,000.00 | 149,848.57 | 342,977.36 | 已经确定产品配方 | CTE:≤0.7×10-6/℃;吸水率:24±4%;孔容:0.14-0.25cc/g;热震750℃三次不开裂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乘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3 | 低膨胀、轻质化氧化催化剂载体研制 | 3,280,000.00 | 2,022,819.92 | 4,821,054.86 | 产品性能满足设计目标 | CTE:≤0.8×10-6/℃;吸水率:32±4%;孔容:0.20-0.4cc/g;热震700℃三次不开裂,等静压强度≥1.03MPa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4 | 低膨胀系数、低背压超大尺寸(直径≥304.8mm,高度 | 3,500,000.00 | 3,448,059.53 | 3,448,059.53 | 产品部分指标满足要求 | CTE:≤0.7×10-6/℃;孔隙率51±4%;孔径:10±3μm;热震750℃三次不开裂 | 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颗粒物捕集器 |
≥254.0mm)300/7ACT欧六堇青石DPF研制 | ||||||||
5 | 海外市场用载体研制 | 3,700,000.00 | 244,032.43 | 244,032.43 | 进行小样试验 | 产品性能满足客户要求 | 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海外市场商用车尾气治理用载体 |
6 | 低膨胀系数、低背压、高捕集效率第二代堇青石DPF研制 | 4,740,000.00 | 1,508,923.65 | 2,491,751.59 | 进行小样试验 | 需要捕集10-23nm范围颗粒物,要求产品孔分布更窄、微孔连通性更好 | 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颗粒物捕集器 |
7 | 碳化硅质DPF产品性能优化 | 4,455,700.00 | 8,161,844.93 | 8,161,844.93 | 进行中试 | 产品技术指标满足客户要求;拼接泥可操作性好、强度高;围边泥可操作性好 | 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颗粒物捕集器 |
8 | 铝矾土尾矿制备高蓄热蜂窝陶瓷示范建设 | 7,290,000.00 | 1,256,602.05 | 1,873,918.13 | 进行原材料筛选 | 热熔940kJ/m?·℃;容重950kg/m?;吸水率<5%;抗压强度>18MPa;热震450℃表面贯穿无裂纹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VOCs治理用高蓄热蜂窝陶瓷 |
9 | 国六产品优化及降本 | 3,560,000.00 | 8,713,873.26 | 12,361,153.18 | 部分国产替代料正在进行试验 | 与被替代原材料对应产品合格率、性能等一样或者更优 | 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10 | 外观光滑、高耐热冲击围边泥研制 | 54,400.00 | 43,613.17 | 43,613.17 | 进行试验 | 国六围边泥外观光滑;技术指标满足公司内部标准 | 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11 | 高耐磨蜂窝陶瓷成型模具开发 | 5,000,000.00 | 1,972,728.71 | 2,258,274.46 | 进行工艺改进 | 技术指标满足公司内部标准 | 国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12 | 玻璃相陶瓷材料 | 5,000,000.00 | 640,735.03 | 788,289.67 | 进行试验 | 技术指标满足公司内部标准 | 国内先进水平 | 玻璃相蜂窝陶瓷制备原料 |
13 | 柴油车NOx后处理关键技术 | 3,970,000.00 | 169,987.07 | 4,399,865.20 | 批量生产指标满足要求 | 进一步完善大尺寸、超低膨胀SCR载体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14 | 柴油车PM后处理关键技术 | 4,900,000.00 | 417,494.64 | 4,505,032.30 | 批量生产指标满足要求 | 技术指标满足公司要求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15 | 柴油机后处理关键部件评价与产业化技术 | 3,850,000.00 | 185,783.36 | 2,574,320.73 | 批量生产指标满足要求 | 进一步完善大尺寸载体的开发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16 | 国六催化剂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制 | 800,000.00 | 553,885.95 | 1,028,586.65 | 研发完成 | 技术指标满足公司要求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汽车尾气治理用载体 |
17 | 国六汽油车后处理系统的工程示范和规模化应用 | 8,960,000.00 | 2,705,464.38 | 7,377,560.36 | 建设完成 | 建设年产100万升的GPF生产线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乘用车尾气治理用颗粒物捕集器 |
18 | 汽油车颗粒捕集 | 2,600,000.00 | 199,506.48 | 2,501,761.90 | 研发完成 | 开展堇青石质高捕集效率、低背压GPF载体制 | 达到国内 | 国六阶段、欧六 |
器及其催化剂技术研究 | 备工艺技术研究 | 先进水平 | 阶段乘用车尾气治理用颗粒物捕集器 | |||||
19 | 高性能分蜂窝陶瓷载体制备用自动配料控制系统优化改进 | 300,000.00 | 233,337.57 | 233,337.57 | 设计完成 | 实现自动控制称重进料、自动控制配比、过程自动监控、可追溯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自动化技改 |
20 | 低膨胀系数、低背压DPF改进优化 | 2,100,000.00 | 440,232.21 | 440,232.21 | 进行初步研究,形成工艺文件 | 技术指标满足公司内部要求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商用车尾气治理用颗粒物捕集器 |
21 | 高孔密度、超薄壁三元催化剂载体研制 | 2,500,000 | 761,582.60 | 1,322,672.86 | 进行设计开发 | 技术指标满足公司内部要求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乘用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22 | 旋转式阻火清灰装置的研发 | 800,000.00 | 330,608.69 | 929,514.73 | 设备应用于某废气处理项目 | 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废气治理领域 |
23 | 模具清洗机的研发 | 250,000.00 | 91,055.62 | 252,995.68 | 设备应用于某项目 | 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模具清洗领域 |
24 | 工业陶瓷切割设备的研发 | 600,000.00 | 77,720.19 | 299,209.23 | 设备应用于项目 | 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工业陶瓷领域 |
25 | 激光灯检设备研发 | 250,000.00 | 114,866.95 | 292,957.91 | 设备应用于某项目 | 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工业陶瓷领域 |
26 | DPF高温加热装置的研发 | 200,000.00 | 111,426.67 | 111,426.67 | 样机试制 | 兼顾处理效果与成本控制;提高清洁率;便于安装运输;设备阻力小;全自动化处理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汽车后市场领域 |
27 | 一种蜂窝陶瓷烧成用梭式窑炉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 500,000.00 | 482,230.13 | 482,230.13 | 设备应用于某项目 | 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废气治理领域 |
28 | 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用烧成技术-全自动窑炉的开发 | 1,650,000.00 | 1,079,057.69 | 1,079,057.69 | 进行调试 | 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工业陶瓷领域 |
29 | 模具系列化开发 | 1,360,000.00 | 1,099,948.09 | 1,908,115.56 | 进行加工 | 技术指标满足生产使用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国六阶段、欧六阶段汽车尾气治理用催化剂载体 |
合计 | / | 80,293,100.00 | 37,391,719.39 | 66,748,296.54 | / | / | / | / |
2、知识产权情况
2021年度,公司获得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专利类型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6 | 50 | 20 |
实用新型专利 | 22 | 18 | 27 | 23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 | - | 3 | 3 |
其他 | - | - | 2 | 2 |
合计 | 25 | 24 | 83 | 49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211.5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758.25万元。
(2)2021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569.5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4.81万元,补流专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1.48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5.6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取
得投资收益631.96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86.13万元,累计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9.3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万元)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72 | 活期存款 | 581.92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65 | 活期存款 | 1,937.08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 | 86617004101421000258 | 活期存款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 31170101040020562 | 活期存款 | 770.0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 31170101040020570 | 活期存款 | 6,273.52 |
合计 | 9,562.56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人民币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截至2021年末是否赎回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 齐鲁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0.3.16 | 2021.2.24 | 是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 农银理财“农银时时付”开 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 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1.1.4 | 2021.2.10 | 是 |
30,000,000.00 | 2021.2.18 | 2021.2.24 | 是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潘吉庆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10,743,827 |
武雄晖 | 董事、总经理 | 221,762 |
刘洪月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139,538 |
倪寿才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721,300 |
黄妃慧 | 技术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66,402 |
曹正 | 财务总监 | 10,899 |
刘坤 | 副总经理 | 32,697 |
冯振海 | 副总经理 | 167,611 |
孟萍 | 副总经理 | 0 |
张旭光 | 监事会主席 | 161,895 |
潘洁羽 | 董事会秘书 | 0 |
闫鹏鹏 | 监事 | 10,899 |
张哲哲 | 职工监事 | 0 |
于发明 | 董事 | 9,388,460 |
王建忠 | 董事 | 9,234,967 |
安广实 | 独立董事 | 0 |
范永明 | 独立董事 | 0 |
李俊华 | 独立董事 | 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奥福环保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奥福环保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2021年度,奥福环保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刘洪月减持378,928股,倪寿才减持239,921股,冯振海减持55,790股。
十一、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董事长潘吉庆先生的配偶函告,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委员会的文件,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先生因涉嫌行贿而被留置并立案调查。同年7月,山东省监察机关已解除对潘吉庆先生的留置措施。目前潘吉庆先生能够继续履行董事长职责,参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 乔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