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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泰生物: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981,874.15元,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利润表中净利润为-132,564,870.69元。公司2021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7,939,692.18元,2021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035,707.16元。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的考虑,也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同时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 独立董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如有)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2022年经营环境变化制定的,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

四、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 其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四)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公司的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监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按各方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一)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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