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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2页共8页

目录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4

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4

会议材料附件 ...... 6

附件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 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1、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赵静女士具体负责会议有关各项事宜。

2、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会务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4、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将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5、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6、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会人员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本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4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4日

至2022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 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附件1,P6-8);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六、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及代表推选唱票人、监票人、统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请出席本次会议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十、主持人:请董事会秘书赵静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请出席会议董事及相关人员签署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会议材料附件

附件1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

? 注册资本:20亿元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 新公司未来拟开展的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具体项目,暂未与政府签署具体的投资项目协议,有关的土地、厂房等筹备工作尚未开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新设公司及其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 新公司设立后未来拟开展新业务,公司目前在技术、人才、经验等方面的储备有限,能否支持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3. 新公司目前尚未设立完成,相关项目的开展、未来的经营等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新公司设立后,未来的业务开展和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4. 本次拟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未来拟开展的项目也需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 本次新公司注册资本仅为初步意向,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出资和调整。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为4.2亿,本次投资涉及金额较大,目前筹资计划暂未明确。

一、投资概述

1、为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在内蒙古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出资和调整。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2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

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前旗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调整)

出资方式:由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比例100%。

主营业务范围:半导体材料 、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棒、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风险

(一)新公司未来拟开展的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具体项目,暂未与政府签署具体的投资项目协议。有关的土地、厂房等筹备工作尚未开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新设公司及其拟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公司设立后未来拟开展新业务,公司目前在技术、人才、经验等方面的储备有限,能否支持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新公司目前尚未设立完成,相关项目的开展、未来的经营等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新公司设立后,未来的业务开展和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四)本次拟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未来拟开展的项目也需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本次新公司注册资本仅为初步意向,具体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出资和调整。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为4.2亿,本次投资涉及金额较大,目前筹资计划暂未明确。

(六)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公司的后续情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有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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