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8.06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按照公司总股本153,398,6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369,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8.06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23,341,374.00元,尚余714,769,591.6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110531号)》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97,354,906.0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6,764,675.1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894,119,581.16元,减付2020年普通股股利56,008,615.54元,未分配利润838,110,965.62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8.06 元(含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3,398,6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369,6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123,341,374.00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现金123,341,374.00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79%。
2、根据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以现金对价,
采取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合计38,332,538.26元,视同现金分红,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1.80%。
综上,公司2021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及视同现金分红合计161,673,912.26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9.5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金额预计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以上,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企业未来成长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