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线上线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线上线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5 号)同意,线上线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股,并于 2021 年 3 月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的部分限售股,共计17,175,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7%,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3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3月22日上市流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的变化情况
自上市之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珠海横琴易简光煦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简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牧银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银投资”)和珠海联成恒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成恒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之易简投资、牧银投资、联成恒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股东易简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易简投资持有公司13.70%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①在发行人上市后1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在发行人上市1年后,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时,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股东牧银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牧银投资持有公司12.70%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①在发行人上市后1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在发行人上市1年后,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时,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3 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7,175,1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47%。
4、股份解除限售及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
1 | 易简投资 | 8,219,019 | 8,219,019 | 否 |
2 | 牧银投资 | 7,621,167 | 7,621,167 | 否 |
3 | 联成恒健 | 1,335,010 | 1,335,010 | 否 |
合计 | 17,175,196 | 17,175,196 | - |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东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类别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 本次解除限售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60,000,000 | 75.00% | - | 17,175,196 | 42,824,804 | 53.53%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000,000 | 25.00% | 17,175,196 | - | 37,175,196 | 46.47% |
三、总股本 | 80,000,000 | 100.00% | 17,175,196 | 17,175,196 | 80,000,000 | 100.00% |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股东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谢晶晶 傅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