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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艾格: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ST艾格 公告编号:2022-016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同时,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意见且相关部分事项无法消除,2021年审计报告将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会触及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以公司公告为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面值退市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截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为0.87元,公司股票已连续第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敬请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2、财务指标及审计报告类型退市风险

2022年3月16日,上市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再次沟通确认:

(1)2021年度上市公司经二次修正后的业绩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仍低于1亿元;

(2)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部分无法消除,同时,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会因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股权转让、对外投资、资金占用等事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均会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另因公司2020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和“(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触及因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公告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公司的董事及监事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示。2021年11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若因前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度审计结果出现前述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2022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认:

(1)2021年度上市公司经修正后的业绩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仍低于1亿元;

(2)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部分无法消除,同时,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会因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股权转让、对外投资、资金占用等事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均会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六项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22年3月16日,上市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与会计师再次深入沟通,修正后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部分无法消除以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扔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截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为0.87元,敬请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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