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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7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收悉贵部向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下发的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51号《关于对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根据贵部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对景嘉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向贵部说明如下:

问题:(3)请天职国际就被更换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问题(2)所述情形,以及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作出说明。

回复:

本所于2022年1月初开展景嘉微2021年年报审计前期工作,本所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就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经营业务情况、2021年审计计划工作安排等事项与景嘉微财务负责人等进行了初步沟通。景嘉微考虑到本所为其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计划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因此,景嘉微决定对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考察后再按照规定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双方就此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沟通审计过程中,景嘉微按照审计需求及时提供了相应资料,配合执行了相应审计程序,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形。本所在为景嘉微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所历次为景嘉微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所与景嘉微在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也不存在导致公司更换审计机构的其他原因或者事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本所已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景嘉微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所发出的《后任会计师与前任会计师沟通函》,本所已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予以了回复。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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