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二O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951,103,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3.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886,311.80元,转增380,441,49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31,545,247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福斯特 | 指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EVA胶膜 | 指 | 由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通过挤出流延、压延等熔融加工方法获得的胶膜 |
白色EVA | 指 | 用于电池片背面封装的白色EVA胶膜,增加反射率 |
POE胶膜 | 指 | 乙烯与其他短链烯烃共聚物,主要用于薄膜电池和双玻组件的封装 |
光伏背板、背板 | 指 | 用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最外层耐候性保护材料 |
感光干膜 | 指 | 用光固化方式进行印刷电路板图形转移的薄膜材料 |
铝塑复合膜 | 指 | 应用于锂电池软包装的含铝箔多层复合材料 |
单面无胶挠性覆铜板,FCCL | 指 | 应用于挠性印制电路板的加工基板材料 |
MW | 指 |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
GW | 指 | 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福斯特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irs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建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章樱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
电话 | 0571-61076968 |
传真 | 0571-63816860 |
电子信箱 | fst-zqb@firstpv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6年5月24日 由“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保锦路”变更至“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2018年8月31日 由“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300 |
公司网址 | www.firstpvm.com |
电子信箱 | fst-zqb@firstpv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福斯特 | 603806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14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钱仲先、杜将龙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 名称 | Ms. YaowalakDechkla(Certified Public |
外) | Accountant, Thailand) | |
办公地址 | 88/147 Soi Rat Phatthana 15 Yaek1, Thap Chang Subdistrict,Saphan Sung District,Bangkok 10240 Thailand.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Ms. YaowalakDechkla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楼1903室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许昶、吴云建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2,857,893,793.36 | 8,393,142,040.58 | 53.20 | 6,378,151,355.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96,549,310.84 | 1,565,006,791.51 | 40.35 | 957,062,795.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40,315,761.74 | 1,521,473,835.37 | 40.67 | 810,502,040.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561,056.47 | 272,341,482.92 | -154.18 | 434,941,650.99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76,177,692.64 | 9,024,819,981.64 | 34.92 | 6,524,984,672.72 |
总资产 | 13,687,964,760.32 | 11,544,851,528.69 | 18.56 | 8,305,106,941.6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35 | 1.74 | 35.06 | 1.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35 | 1.74 | 35.06 | 1.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9 | 1.70 | 34.71 | 0.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06 | 20.92 | 增加0.14个百分点 | 16.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52 | 20.34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13.7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3.20%,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的光伏材料和电子材料量价齐升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40.35%和40.67%,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990.25万元,下降154.18%,主要系本期因销售规模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增加315,135.77万元,增长34.92%,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和公司“福20转债”转股所致。
总资产较期初增加214,311.32万元,增长18.56%,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814,321,050.91 | 2,901,328,307.46 | 3,214,006,164.27 | 3,928,238,270.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5,039,346.85 | 408,584,039.45 | 432,656,879.48 | 860,269,045.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84,953,515.67 | 390,434,951.59 | 429,337,561.73 | 835,589,732.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573,337.35 | 138,901,320.44 | -103,825,640.64 | 587,936,601.0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93,254.02 | -1,862,479.39 | 63,312,107.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438,249.68 | 详见第十节七84之政府补助说明。 | 21,683,099.56 | 30,198,438.45 |
债务重组损益 | 7,431,870.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95,870.59 | -2,462,796.73 | -1,087,850.3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2,435.5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8,940.04 | -6,793,603.46 | -1,427,002.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469,211.67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4,003,520.79元以及个税手续费返还465,690.88元 | 40,834,818.65 | 84,144,551.3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19,305.87 | 7,636,697.89 | 26,831,821.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2,588.79 | 229,384.60 | 1,747,667.23 | |
合计 | 56,233,549.10 | 43,532,956.14 | 146,560,755.2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理财产品 | 501,300,000.00 | 102,483,561.64 | -398,816,438.36 | 2,483,561.64 |
应收款项融资 | 1,573,563,308.18 | 1,384,628,015.08 | -188,935,293.1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或有对价 | 173,007.38 | 173,007.38 | ||
衍生金融负债 | 2,302,794.88 | -2,302,794.88 | ||
合计 | 2,077,339,110.44 | 1,487,284,584.10 | -590,054,526.34 | 2,483,561.64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海内外疫情状况不断演变,光伏产业链也由于近些年发展不均衡的影响,导致上游硅料价格上涨,成本压力贯穿全产业链,全年光伏行业呈现跌宕起伏的行情,但全球推进减少碳排放的共识没有发生变化,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早日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球的统一意志。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组织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有效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1、产品销售再创新高
1)光伏胶膜: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全球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各项优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光伏行业形势偏弱的上半年,公司凭借客户资源优势和产品品质优势保持稳定的出货增长,在行业形势强劲的下半年凭借规模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获得了更好的盈利水平,全年共计销售光伏胶膜96,779.84万平米,营业收入1,150,959.21万元。
2)光伏背板:报告期内,受PVDF树脂价格上涨影响,以前市场主流KPC结构背板价格大幅上涨,而以公司为代表的少数企业研发及较早布局的氟涂层CPC背板凸显性价比优势,公司背板产品销售结构优化,销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年共计销售光伏背板6,822.14万平米,营业收入72,591.80万元。
3)感光干膜:报告期内,公司的感光干膜通过前期的产能储备和市场开拓,进入快速放量阶段,成功在诸多上市PCB企业批量使用。配合近些年国产LDI设备的投放,公司率先推出兼顾客户端曝光效率和使用成本的半高感感光干膜,获客户端一致好评,同时精细解析的软板用干膜、载板干膜等中高端产品开始进入销售阶段,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共计销售感光干膜10,329.82万平米,营业收入44,643.36万元。
4)其他新材料:铝塑复合膜每月均有稳定的出货,报告期内完成一期2,000万平米的扩产项目,并计划未来的客户群体将由消费电池拓展到动力电池及储能领域;FCCL每月形成稳定的出货,公司正在筹建新的FCCL扩产项目,感光覆盖膜继续开展客户验证工作,并积极向Mini-LED领域拓展;水处理膜支撑材料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产品通过部分客户的验证,形成小量销售。
2、优质产能快速扩张
面对复杂的行业形势,公司坚信光伏产业链目前面临的成本压力是暂时的,未来将通过产业链各环节的产能扩张和技术提升,继续推进降本增效。公司坚定实施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扩产战略,报告期内滁州基地光伏胶膜部分产能投产,嘉兴基地光伏背板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进入土建阶段。电子材料方面,广东江门基地的感光干膜和碱溶性树脂扩产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在产业集聚区扩张优质产能,为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电子材料的国产替代提前做好准备。
3、技术研发持续开展
光伏材料方面,公司针对高效TOPCon电池、HJT电池、SMBB组件、IBC组件等新技术推出了多系列的封装材料组合解决方案。公司为高端客户推出了功率增益型黑色背板、抗腐蚀的爱比寿
?
系列EVA、共挤型耐隐裂白膜、绿色无氟环保型背板等产品,受到客户端的广泛认可。公司为BIPV和薄膜电池用户也进一步开发了多种用途的封装材料。电子材料方面,耐电镀高感干膜、半高感干膜、mSAP干膜、无胶单面板等多个系列产品实现量产,黑色防焊干膜、透明感光覆盖膜、无胶单面板产品实现批量销售,低介电常数低介电损耗的FCCL、Mini-LED及其他显示用感光膜处于客户端导入推广阶段。功能膜材料方面,公司的铝塑膜产品多个型号形成批量销售,产品性能及质量获得市场认可。水处理膜支撑材料品质持续提升和优化,并逐步获得应用,同时开展反渗透、超滤方向布局。
4、资本实力继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及“福20转债”提前赎回,公司股份总数由年初的769,552,372股增加至年末的951,103,748股,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从年初的21.79%下降至年末的10.94%,资本实力进一步加强: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00股,共计转增153,910,474股;“福20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7,640,902股。
5、团队培养系统策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需要储备更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司非常重视对员工的内部培养,以“福斯特大学”为平台,设立了面向多层级员工的培养计划,其中包括针对中高层管理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的青藤计划,针对公司储备干部能力培养、团队建设的青苗计划,针对应届毕业生学习提升的新芽计划等,为员工的能力提升和职业发展创造平台,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热熔网膜起家,自2003年起逐步实现光伏胶膜国产替代,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胶膜供应商;近年来,基于新材料开发的关键共性技术,公司坚定推进实施“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行业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以及电子信息行业的感光干膜产品。
(一)光伏行业
(1)光伏产业链
光伏行业产业链一般包括硅材料、硅锭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和光伏系统集成与运营等环节,公司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为光伏组件制造的辅材,主要用于组件封装,可以对电池片起到保护和增效作用。
图1:光伏产业链
(2)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由于硅料价格上涨,成本压力贯穿全产业链,同时由于芯片、胶膜粒子、背板树脂、铜铝等相关商品涨价和海运运费激增,进一步增加了组件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终端电站的投资
成本,导致组件开工率季度间波动较大。虽然光伏行业目前面临暂时的困难,但全球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特别是海外市场由于其他能源的价格较高,所以对光伏产品的价格包容度更高,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1年度全球新增光伏装机170GW,其中中国市场新增装机
54.88GW,海外市场新增装机超过100GW,欧盟、美国和印度市场增速强劲。截至2021年11月,177个国家(约占所有国家的90%)正考虑净零排放的目标,美国重返“巴黎协定”,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将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由原来的40%提升至55%,日本国会参议院正式通过《全球变暖政策推进法》,立法明确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在零碳路径上,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主导能源。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推动下,预计2022-2025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达到232-286GW。未来,光伏产业链的从业企业将通过扩大产能、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智能制造、促进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继续推进降本增效,力争使光伏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电力产品。
图2: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2年2月
图3: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2年2月
(二)电子信息行业
(1)电子信息产业链
电子信息产业一般包括上游材料、中游覆铜板、下游各种应用等,公司的感光干膜产品是覆铜板图形刻蚀的关键材料,在制造加工过程中,贴合在覆铜板上的感光干膜经紫外线的照射之后发生聚合反应,形成稳定物质附着于铜板上,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和FPC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
图4:电子信息产业链
(2)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趋势
电子信息产业是当今世界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世界诸多国家都将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的稳定增长为PCB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PCB下游应用领域涵盖通信、计算机、航空航天、工控医疗、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其中通信、计算机和消费电子是PCB三大主流应用领域,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终端产品的蓬勃发展以及汽车电子的广泛应用,通信和汽车电子领域的PCB需求成为PCB应用增长最为快速的领域。5G商用化的逐步落地带来通信网络、系统和终端设备的升级需求,同时5G与医疗、汽车、电力等行业的融合应用场景,促进传统装备和设备的网络化和智能化升级,形成新发展空间。21世纪以来,PCB产业重心开始向亚洲转移,亚洲PCB产值占全球的90%以上,已成为全球PCB行业的主导。据Prismark的报告,2018年中国PCB总产值已达到327.03亿美元。由于终端应用市场需求的增长继续拉动上游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创新型应用终端电子产品的异军突起,为全球PCB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增长点。未来中国PCB行业仍将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速度,预计2023年中国内地PCB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405.56亿美元,占全球PCB行业总产值比重的54.25%。海内外5GW基站建设提升PCB需求。根据近期十部门关于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关于5G建设的规划,5G网络最终的覆盖水平为每万人拥有5G基站超过18个,按照国内14亿的人口基数测算,国内需要建设的5G基站总数为252万,参考目前的建设水平还有近两倍的提升空间,同时全球5G基站渗透率偏低,PCB作为5G基站的重要材料,有望受益于海内外5G建设加速而快速提升需求。
图5:海内外5G基站建设情况
服务器市场需求增加贡献PCB应用增量。在通信代际更迭、数据流量急剧增长的背景下,高速、大容量、高性能的服务器将不断发展,对高层数、高密度、高速PCB产品形成大量需求。数据流量将持续呈现高增长态势,全球服务器设备及服务将持续保持高需求。PCB作为服务器重要材料,未来有望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尤其是国内服务器PCB行业,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及国产化替代背景下,具备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图6:全球服务器PCB销售额及增速情况
汽车电动化带动PCB需求增加。汽车电子化程度增加带动PCB需求增加,新能源汽车PCB用量为传统汽车的5-8倍。同时车用FPC(挠性电路板)取代线束已经成为趋势,未来FPC在汽车上的应用也会逐渐增加。
图7:汽车电子化带动PCB需求增加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光伏材料业务
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主要用于组件封装,可以对电池片起到保护和增效作用。由于光伏组件常年工作在露天环境下,所以光伏胶膜需要有在多种环境下的良好耐侵蚀性,其耐热性、耐低温性、耐氧化性、耐紫外线老化性对组件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再加上光伏电池的封装过程具有不可逆性,所以电池组件的运营寿命通常要求在25年以上,而一旦电池组件的胶膜、背板开始黄变、龟裂,电池易失效报废。所以尽管胶膜等膜材在光伏组件总成本中的占比不高,但却是决定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因素。目前晶硅组件主要采用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进行封装,其结构示意图如下所示:
图8:单玻晶硅组件结构示意图 图9:双玻晶硅组件结构示意图
目前市场上封装材料主要有透明EVA胶膜、白色EVA胶膜、POE胶膜、共挤型POE胶膜等。
EVA胶膜:市场上的主要封装材料,占据市场份额超过50%。白色EVA胶膜则是在透明EVA 胶膜的基础上添加了白色填料预处理,可以有效提升反射率,主要用于组件的背面封装,在双玻组件中可提升功率7-10W,在单玻组件中可提升功率1-3W。
POE胶膜:新一代的胶膜封装材料,具有优秀的阻水性能和抗PID性,其分子链结构稳定,老化过程中不会分解生成酸性物质,是双玻组件的主流封装材料。双玻组件因具备双面发电的能力,一般具有10%-30%的发电增益,并且POE胶膜在N型电池组件的封装过程中表现优异,未来将带动POE胶膜需求实现快速增长。
EPE胶膜:又名为共挤型POE胶膜,是通过共挤工艺将POE树脂和EVA树脂挤出制造,保留POE材料的抗PID特性和阻水性的优势,同时也具备了EVA材料良好的工艺匹配特性。长期来看,EVA树脂价格要低于POE树脂,因此EPE胶膜原材料成本相较POE胶膜有一定下降空间。
光伏背板:未来伴随组件双面化率的快速提升,以及分布式场景下,对于背板强度、防护性、外观等的要求逐步走向多元化,未来背板行业的竞争除成本因素外,还包括产品性能的差异化。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背板主要有白色 KPK/KPF/KPE 结构背板、白色TPT/TPF/TPE结构背板、白色CPC结构背板、玻璃背板、透明有机材料背板和其他结构背板(PET、PO等结构背板、共挤型背板等)。但在面临PVDF膜供应短缺和价格上涨过快的当下,双涂型含氟结构背板(CPC)由于不受上游原料供应限制,从供应稳定性和成本方面都将凸显出更高的价值。
公司自2003年开始开发光伏胶膜,当时国内的光伏行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集中的组件制造环节,其中关键的封装材料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主要依靠从海外进口。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突破了产品配方、工艺制程和生产设备的技术难点,凭借超高的产品性价比和本土化服务的优势,快速切入市场,并随着国内光伏产业的蓬勃发展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迅速成为全球领先的光伏胶膜供应商,同时通过自身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在近些年光伏行情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保持光伏胶膜行业格局的稳定,连续多年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50%。未来公司仍将通过在光伏胶膜产品的综合竞争优势,采取积极的市场策略,确保公司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稳固地位。
公司于2009年推出光伏背板产品,前些年由于光伏背板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双玻双面组件渗透率提升对背板需求造成冲击的影响,公司保持对光伏背板业务稳健发展的策略,在技术方面紧跟最新的组件封装要求,在供应方面和优质客户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近些年光伏背板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头部背板企业产能扩张速度放缓,中小型背板企业纷纷退出市场,以公司为代表的少数企业研发的含氟涂料涂覆成膜技术的CPC背板性价比优势凸显,未来公司的背板业务将实行老业务新发展的思路,加快优质产能的扩张,抓住市场变化的机遇快速提升市场占有率。
(二)电子材料业务
感光干膜主要用于电子信息产业中印制电路板的线路加工,在制造加工过程中,贴合在覆铜板上的感光干膜经紫外线的照射之后发生聚合反应,形成稳定物质附着于铜板上,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和FPC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由于感光干膜的质量会影响PCB和FPC板加工的精度,因而其对于电路板的质量起决定作用,因此也会由于材料性能不同形成巨大的成本、价格差异。
图10:感光干膜使用示意图
21世纪以来,PCB产业重心开始向亚洲转移,亚洲PCB产值占全球的90%以上,已成为全球PCB行业的主导。中国大陆是全球PCB最大的生产地,但由于技术难度高,PCB行业的关键辅助材料感光干膜仍基本为外资所垄断,尚未完全实现国产化生产。全球感光干膜厂家主要有中国台湾长兴化学、日本旭化成、日本日立化成、台湾长春化工、美国杜邦、韩国KOLON等。作为PCB上游材料的感光干膜因技术含量高、设备投资大、市场壁垒高、规模效应显著等特性,导致行业集中度较高,长兴化学、旭化成、日立化成3家厂商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80%以上。除我国台湾企业外,大陆的企业在感光干膜方面起步较晚,自给率较低。福斯特自2013年开始,依托自身成熟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感光干膜产品的产业化探索。目前,公司已完成了感光干膜在众多PCB客户的测试与批量导入,产品已进入深南电路、深联科技、景旺电子等国内一线大型PCB厂商的供应链体系。
图11:公司最近五年感光干膜销售情况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21年度费用化研发投入
4.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53%,保持行业绝对领先。研发投向除了材料和配方之外,还包括对设备和工艺的投入。公司建有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配备先进的实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备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检测中心等资质。截至2021年末,公司技术人员444人,占总人数比例14.81%,硕士及以上员工108人,占总人数比例3.60%,公司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434项和96项,其中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161项和70项。强大的研发平台及研发团队,有效保障公司长期具备技术优势,助力公司不断拓展横向业务。
2、装备自制优势
公司依托对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理解,构建了涵盖流延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程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具备产业链核心设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及品质控制全流程自主开发能力,是业内少数具备自主研发成套设备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向供应商定制零部件装配产线,一方面投资成本低于外购整线的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保障了产品持续快速更新能力,并有效防止核心技术和工艺扩散。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扩大客户合作资源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深化、方案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等举措,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不断契合客户对产品性能、品质及应用需求,因此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广泛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具备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光伏和电子材料产品在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稳定性表现优异,具备竞争优势和客户粘性。公司产品的技术改进及提升速度快,可以贴近客户的需求开发定制化的产品,未来将奔着高端的产品加快开展技术研发,不断拓展公司产品序列。
4、成本控制优势
凭借可靠的原材料供应链管控能力、稳定高效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客户需求保障能力,公司推动了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并进一步摊低制造费用。公司通过产品配方、工艺和设备联动的开发理念,以及长期积累形成的生产控制经验,可以做到超高的原材料使用率的产品良率,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形成核心的市场竞争优势。
5、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深耕近二十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国内外主要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建立了强大的客户资源壁垒,根据PV InfoLink调研数据,2021年度全球组件出货排名前十的企业中,隆基、天合/晶澳、晶科、阿特斯、韩华、FirstSolar、尚德、正泰均为公司长期大客户。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出高品质的感光干膜产品,顺利导入深南电路、深联科技、景旺电子、奥士康等国内大型PCB企业,其中较高技术含量的LDI干膜(激光干膜)产品获得业界好评,改变了全球感光干膜市场中高端高解析干膜被日本、台湾、韩国和美国的几家公司垄断的局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来将突破更多高端客户。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5,789.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2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80,940.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654.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4,031.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6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857,893,793.36 | 8,393,142,040.58 | 53.20 |
营业成本 | 9,636,342,767.77 | 6,012,974,348.12 | 60.26 |
销售费用 | 53,091,148.02 | 121,117,394.96 | -56.17 |
管理费用 | 153,515,851.62 | 143,611,998.26 | 6.90 |
财务费用 | -47,493,682.20 | -19,449,772.0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453,587,982.07 | 309,081,215.26 | 46.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561,056.47 | 272,341,482.92 | -154.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016,353.46 | -1,832,095,052.84 | -182.8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099,966.67 | 1,382,037,592.79 | -125.0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长53.20%,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的光伏材料和电子材料量价齐升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上升60.26%,主要系本期公司产品销售量增加及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下降56.17%,主要系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本期将与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费等列报于“营业成本”项目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长6.90%,主要系本期员工薪酬增加及上期有员工持股计划,折旧摊销及安全环保费增加,共同影响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上升46.75%,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41,990.25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334,911.14万元,主要系本期内理财到期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172,813.76万元,主要系上期有收到“福20转债”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5,789.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2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80,940.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31%。主营业务中光伏胶膜营业收入1,150,959.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20%,光伏胶膜营业成本855,568.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43%。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封装材料行业 | 12,235,510,117.22 | 9,185,827,730.51 | 24.92 | 50.68 | 58.10 | 减少3.53个百分点 |
光伏发电行业 | 75,568,623.75 | 18,041,081.18 | 76.13 | 219.09 | 6.65 | 增加47.56个百分点 |
电子材料行业 | 446,433,640.51 | 372,737,089.21 | 16.51 | 143.42 | 152.85 | 减少3.11个百分点 |
其他 | 51,895,677.95 | 50,881,763.19 | 1.95 | 84.41 | 118.91 | 减少15.4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胶膜 | 11,509,592,128.75 | 8,555,687,706.18 | 25.66 | 52.20 | 59.43 | 减少3.38个百分点 |
光伏背板 | 725,917,988.47 | 630,140,024.33 | 13.19 | 30.11 | 42.08 | 减少7.32个百分点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75,568,623.75 | 18,041,081.18 | 76.13 | 219.09 | 6.65 | 增加47.56个百分点 |
电子材料 | 446,433,640.51 | 372,737,089.21 | 16.51 | 143.42 | 152.85 | 减少3.11个百分点 |
其他 | 51,895,677.95 | 50,881,763.19 | 1.95 | 84.41 | 118.91 | 减少15.4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10,514,245,241.28 | 7,903,323,450.90 | 24.83 | 59.56 | 69.23 | 减少4.30个百分点 |
国外 | 2,295,162,818.15 | 1,724,164,213.19 | 24.88 | 29.97 | 29.91 | 增加0.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2,430,048,261.02 | 9,322,417,156.77 | 25.00 | 53.75 | 61.04 | -3.40 |
经销 | 379,359,798.41 | 305,070,507.32 | 19.58 | 40.00 | 46.12 | -3.37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本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光伏封装材料行业,主导产品为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光伏胶膜和背板业务均有较大增长。
2、本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还是集中在国内。
3、本期内公司电子材料业务快速增长。
4、本期内公司太阳能发电系统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由于前期太阳能发电补贴于本期确认收入。
5、本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光伏背板和电子材料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3.38%,7.32%和
3.11%,剔除与产品相关的销售运费等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因素,光伏胶膜毛利率同比下降2.68%,光伏背板毛利率同比下降6.48%,电子材料毛利率同比基本持平。
6、本期热熔网膜产品列“其他”,上年同期重新分类至“其他”,上年同期的“功能性材料行业”改为“其他”。“其他”中铝塑复合膜产品销售增长较快。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光伏胶膜 | (万㎡) | 96,677.47 | 96,779.84 | 6,074.58 | 10.63 | 11.85 | -1.66 |
光伏背板 | (万㎡) | 7,120.73 | 6,822.14 | 611.38 | 24.20 | 19.43 | 95.46 |
电子材料 | (万㎡) | 10,607.84 | 10,329.82 | 817.81 | 124.47 | 136.79 | 51.51 |
产销量情况说明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销量均比上年同期有稳步增长,电子材料产品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快速增长,光伏背板和电子材料随着产销量的增长,期末结存随之上升。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伏封装材料行业 | 直接材料 | 8,380,633,680.34 | 91.23 | 5,229,703,425.30 | 90.01 | 60.25 | 销售量增加及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所致 |
光伏封装材料行业 | 直接人工 | 187,323,772.36 | 2.04 | 139,861,965.42 | 2.41 | 33.93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光伏封装材料行业 | 制造费用 | 617,870,277.81 | 6.73 | 440,391,897.80 | 7.58 | 40.30 | 销售规模扩大及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等在本项目核算所致 |
光伏发电行业 | 直接材料 | 6,157,325.44 | 34.13 | 5,770,722.95 | 34.11 | 6.70 | 基本持平 |
光伏发电行业 | 制造费用 | 11,883,755.74 | 65.87 | 11,145,836.06 | 65.89 | 6.62 | 基本持平 |
电子材料行业 | 直接材料 | 287,267,828.57 | 77.07 | 121,220,891.37 | 82.23 | 136.98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电子材料行业 | 直接人工 | 14,157,875.50 | 3.80 | 5,220,253.56 | 3.54 | 171.21 | 销售规模扩大及员工薪酬上升所致 |
电子材料行业 | 制造费用 | 71,311,385.14 | 19.13 | 20,973,229.57 | 14.23 | 240.01 | 销售规模扩大及及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等在本项目核算所致 |
其他 | 直接材料 | 34,150,068.60 | 67.12 | 16,748,113.03 | 72.06 | 103.90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其他 | 直接人工 | 5,893,685.95 | 11.58 | 3,177,935.00 | 13.67 | 85.46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其他 | 制造费用 | 10,838,008.64 | 21.30 | 3,317,713.14 | 14.27 | 226.67 | 销售规模扩大及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等在本项目核算所致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伏胶膜 | 直接材料 | 7,808,582,237.32 | 91.27 | 4,826,867,709.76 | 89.95 | 61.77 | 销售量增加及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所致 |
光伏胶膜 | 直接人工 | 169,990,196.11 | 1.99 | 126,127,167.91 | 2.35 | 34.78 | 销售量及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
光伏胶膜 | 制造费用 | 577,115,272.75 | 6.75 | 413,452,761.11 | 7.70 | 39.58 | 销售量增加及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等在本项目核算所致 |
光伏背板 | 直接材料 | 572,051,443.02 | 90.78 | 402,835,715.54 | 90.83 | 42.01 | 销售量增加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 |
光伏背板 | 直接人工 | 17,333,576.25 | 2.75 | 13,734,797.51 | 3.10 | 26.20 | 销售量及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
光伏背板 | 制造费用 | 40,755,005.06 | 6.47 | 26,939,136.69 | 6.07 | 51.29 | 销售量增加及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等在本项目核算所致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直接材料 | 6,157,325.44 | 34.13 | 5,770,722.95 | 34.11 | 6.70 | 基本持平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制造费用 | 11,883,755.74 | 65.87 | 11,145,836.06 | 65.89 | 6.62 | 基本持平 |
电子材料 | 直接材料 | 287,267,828.57 | 77.07 | 121,220,891.37 | 82.23 | 136.98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电子材料 | 直接人工 | 14,157,875.50 | 3.80 | 5,220,253.56 | 3.54 | 171.21 | 销售规模扩大及员工薪酬上升所致 |
电子材料 | 制造费用 | 71,311,385.14 | 19.13 | 20,973,229.57 | 14.23 | 240.01 | 销售规模扩大及及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等在本项目核算所致 |
其他 | 直接材料 | 34,150,068.60 | 67.12 | 16,748,113.03 | 72.05 | 103.90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其他 | 直接人工 | 5,893,685.95 | 11.58 | 3,177,935.00 | 13.67 | 85.46 | 销售规模扩大及员工薪酬上升所致 |
其他 | 制造费用 | 10,838,008.64 | 21.30 | 3,317,713.14 | 14.28 | 226.67 | 销售规模扩大及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等在本项目核算所致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57,763.4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8.9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新增客户 | 72,819.90 | 5.66 |
注:报告期内前5名客户中有1名为新增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97,401.9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5.9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新增供应商 | 81,333.87 | 7.51 |
注: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中有1名为新增供应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53,091,148.02 | 121,117,394.96 | -56.17 | 主要系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本期将与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费等列报于“营业成本”项目所致 |
管理费用 | 153,515,851.62 | 143,611,998.26 | 6.90 | 主要系本期员工薪酬增加及上期有员工持股计划,折旧摊销及安全环保费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
研发费用 | 453,587,982.07 | 309,081,215.26 | 46.75 | 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47,493,682.20 | -19,449,772.04 | 不适用 | 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53,587,982.0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453,587,982.0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5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4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8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7 |
硕士研究生 | 78 |
本科 | 160 |
专科 | 113 |
高中及以下 | 76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5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1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0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561,056.47 | 272,341,482.92 | -419,902,539.39 | -154.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016,353.46 | -1,832,095,052.84 | 3,349,111,406.3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099,966.67 | 1,382,037,592.79 | -1,728,137,559.46 | -125.04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990.25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导致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4,911.14 万元,主要系本期内理财到期赎回所致。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2,813.76 万元,主要系上期有收到“福20转债”募集资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668,978,576.60 | 19.50 | 1,676,845,318.21 | 14.52 | 59.17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483,561.64 | 0.75 | 501,300,000.00 | 4.34 | -79.56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321,822,020.16 | 2.35 | 220,823,392.53 | 1.91 | 45.74 | 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收到的尚未到期解付的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3,254,112,052.22 | 23.77 | 2,382,213,573.32 | 20.63 | 36.60 | 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273,034,432.40 | 1.99 | 129,364,921.12 | 1.12 | 111.06 |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8,176,150.12 | 0.13 | 6,145,641.44 | 0.05 | 195.76 | 主要系本期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2,449,624,665.07 | 17.90 | 973,726,673.08 | 8.43 | 151.57 | 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备货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83,513,066.14 | 2.07 | 1,853,937,810.86 | 16.06 | -84.71 |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在建工程 | 421,254,047.17 | 3.08 | 165,889,489.61 | 1.44 | 153.94 | 主要系本期“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及“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和年产1.1亿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2,281,746.81 | 0.09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租入固定资产重分类所致 | |||
无形资产 | 363,657,077.33 | 2.66 | 272,083,448.26 | 2.36 | 33.66 | 主要系本期土地使用权投入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444,315.25 | 0.03 | 1,876,622.71 | 0.02 | 83.54 | 主要系本期租入生产经营用房装修费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386,049.46 | 0.41 | 95,931,332.55 | 0.83 | -41.22 | 主要系本期设备采购预付款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73,007.38 | 0.00 | 2,475,802.26 | 0.02 | -93.01 | 主要系本期远期售汇到期所致 |
应付账款 | 990,999,206.68 | 7.24 | 720,267,660.12 | 6.24 | 37.59 | 主要系本期应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54,828,676.00 | 0.40 | 29,981,940.37 | 0.26 | 82.87 | 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90,680.05 | 0.04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84,926.14 | 0.04 | 2,923,153.78 | 0.03 | 108.16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1,354,941,310.81 | 11.74 | -100.00 | 主要系本期福20转债转股所致 | ||
租赁负债 | 7,336,991.49 | 0.05 |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55,882.71 | 0.04 | 2,372,060.96 | 0.02 | 155.30 |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 | 346,122,535.16 | 3.0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福20转债转股所致 | ||
资本公积 | 3,805,833,583.05 | 27.80 | 2,261,928,393.60 | 19.59 | 68.26 | 主要系本期福20转债转股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38,590,232.87 | -0.28 | 36,876,243.54 | 0.32 | -204.65 | 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
专项储备 | 629,884.11 | 0.00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 |||
盈余公积 | 432,364,950.63 | 3.16 | 266,645,530.12 | 2.31 | 62.15 | 主要系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7,024,835,759.72 | 51.32 | 5,343,694,907.22 | 46.29 | 31.46 | 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76,177,692.64 | 88.96 | 9,024,819,981.64 | 78.17 | 34.92 | 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及“福20转债”转股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13,906,546.83 | 0.10 | 4,400,823.75 | 0.04 | 216.00 | 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投入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56,465,011.3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8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65,072.50 | 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45,582.69 | 质押 |
合 计 | 35,810,655.1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占比最大的是光伏产品(光伏胶膜、光伏背板)的制造和销售业务,相关经营情况已在本节中进行分析。同时,根据公司所属行业的特性,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光伏”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进行进一步分析,内容详见本节“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开发: | |||||
期初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期末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 | 已出售电站项目的总成交金额 | 当期出售电站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
34.41兆瓦(14座) | 35.16兆瓦(15座) | 35.89兆瓦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光伏电站累计运营情况:
区域
区域 | 装机容量(MW)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电费收入 | 补贴 |
集中式:
集中式: | |||||||
江山福斯特15.19MWp农(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15.19 | 8,483.93 | 8,246.33 | 8,246.33 | 0.4153 | 3,377.13 | 1,101.49 |
合计 | 15.19 | 8,483.93 | 8,246.33 | 8,246.33 | / | 3,377.13 | 1,101.49 |
分布式: | |||||||
长江汽车和家纺城屋顶电站项目 | 10.02 | 5,154.10 | 2,419.90 | 5,154.10 | 0.4153 | 2,125.04 | 4,243.56 |
临安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屋顶电站等12个项目 | 9.95 | 2,120.43 | 241.45 | 2,120.43 | 0.4153 | 1,092.81 | 540.95 |
合计 | 19.97 | 7,274.53 | 2,661.35 | 7,274.53 | / | 3,217.85 | 4,784.51 |
注1:上表中电费收入为含税实际到账金额,不含补贴。注2:上表中光伏电站运营数据为电站并网至报告期末累计运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运营: | ||||||||||
光伏电站 | 所在地 | 装机 容量(MW) | 电价补贴及 年限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 电量(万千瓦时) | 结算 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电费 收入 | 营业 利润 | 现金流 |
集中式: | ||||||||||
江山福斯特15.19MWp农(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浙江省江山市 | 15.19 | 按照浙价资2014[179]号执行 | 1,496.61 | 1,493.51 | 1,493.51 | 0.4153 | 604.18 | 4,752.50 | 1,506.98 |
分布式: |
长江汽车和家纺城屋顶电站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 | 10.02 | 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国家补贴0.42元/度,浙江省补贴0.1元/度,20年 | 594.57 | 378.58 | 594.57 | 0.4153 | 265.50 | / | / |
临安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屋顶电站等12个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 | 9.95 | 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 822.69 | 107.23 | 822.69 | 0.4153 | 545.12 | / | / |
与电站电费收入等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情况(若有):无 |
注1:上表中装机容量单位为兆瓦;发电量单位为万千瓦时。注2:上表中上网电价不含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注3:上表中电费收入为含税实际到账金额,不含补贴。
4. 推荐使用表格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工艺路线 | 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 | 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在建工艺路线 |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 ||||||||
光伏背板 | 7,120.73 | 109.55% | 涂层-烘干-冷却-表面处理-分切-包装 | 24,171.96 | 3,017.09 | 1,1000.00 | 2022-2023 | 同投产工艺路线 |
光伏胶膜 | 96,677.47 | 90.18% | 混料-挤出成型-分切-包装 | 291,411.96 | 63,988.29 | 48,000.00 | 2022-2024 | 同投产工艺路线 |
产能利用率发生重大变化原因及影响分析:无 |
注:1、上表产量及设计产能单位为万平米。
2、上表中设计产能不包括2021年度公司已经部分投产的设计产能。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销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 |||||
光伏背板 | 95.81 | 70,931.40 | 1,660.39 | 13.31 | 8.04 |
光伏胶膜 | 100.11 | 923,103.65 | 227,855.56 | 25.83 | 25.00 |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辅料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国家1 | 72,451.07 | 23.96 |
国家2 | 32,124.39 | 30.09 |
国家3 | 22,970.36 | 18.24 |
其他国家小计 | 101,970.13 | 25.39 |
合计 | 229,515.95 | 24.88 |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 | 所在地 | 装机容量 | 电价补贴及年限 | 开发建设周期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 | 当期投入金额 | 项目进展情况 | 当期工程收入 |
分布式: | |||||||||
临安城北小学及绿源助剂屋顶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 | 0.36 | 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 | 一年 | 144.03 | 业主自筹 | 144.03 | 已并网 | 144.03 |
电站项目中自产品供应情况:无 |
注:上表中装机容量单位为兆瓦。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开展如下对外股权投资:
(一)新设子公司
1、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2、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合成纤维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销售:合成材料、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合成纤维(上述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制品、新材料技术、新兴能源技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3、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0%,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对子公司增资
1、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福20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30,000万元对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滁州福斯特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同意以“福20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26,778万元对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出资。
2、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福20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15,000万元对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滁州福斯特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3、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
4、福斯特(安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
5、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增资15000万元(其中242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1258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6、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
7、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由原杭州福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变更而来,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
(三)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1、福斯特(深圳)材料有限公司: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少数股东49%股权,收购完成后福斯特(深圳)材料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昆山福斯特材料有限公司: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少数股东49%股权,收购完成后昆山福斯特材料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参股公司
1、浙江东南网架福斯特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25%。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福特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1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44,000.00 | 7,921.54 | 24,807.24 |
2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36,000.00 | 3,605.42 | 25,920.70 |
3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30,000.00 | 2,307.39 | 22,398.99 |
合计 | 110,000.00 | 13,834.35 | 73,126.93 |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1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米) | 90,000.00 | 45,492.90 | 61,969.86 |
2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米) | 50,000.00 | 7,526.99 | 7,526.99 |
3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合计 | 170,000.00 | 53,019.89 | 99,496.85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 | 6,000 | 太阳能电池、光伏材料的制造、销售;太阳能电池铝合金框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 120,734.73 | 97,851.06 | 122,484.97 | 12,300.34 |
业务 | ||||||||
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 | 16.68亿泰铢 | 光伏组件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65,646.50 | 64,508.31 | 60,622.59 | 17,389.81 |
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 | 5,000 | 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的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片、多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品、易制毒化学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光伏新材料、光伏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94,507.38 | 68,884.90 | 24,937.66 | 2,083.35 |
注:上表为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坚定的推进实施“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加快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优质产能的扩张,继续巩固公司光伏材料的行业龙头地位。同时抓住电子材料业务快速发展的大好契机,加快感光干膜和核心原材料碱溶性树脂的扩产,争取3~5年内实现公司成为全球感光干膜产品头部供应商的发展目标。其他铝塑复合膜、FCCL、水处理膜支撑材料等产品,公司会加快推进量产化,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使公司真正成为一家新材料的平台型技术公司。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在充分认识当前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积极作为,顺势而为。2022年度公司主要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1、光伏材料
公司加快实施“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和年产 1.1 亿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和海外光伏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力争年内新增光伏胶膜产能3~4亿平米,光伏背板产能6,000万平米,为更大规模的组件制造时代储备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封装材料的规模优势。公司继续加强核心原材料光伏树脂的供应链管控能力,与大型石化企业深入开展战略合作,提高公司光伏树脂原料议价能力和拓宽稳定供应渠道,保障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张。
光伏胶膜新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将重点向市场推广爱比寿
TMS系列EVA胶膜,该胶膜能够有效应对高功率组件在发电过程中由于温度过高导致对封装材料的稳定性的影响,同时满足了高效电池组件的在高温高湿应用环境中的长期耐候性。2022年,N型电池(HJT电池和TOPCon电池)组件产能将快速提升,公司针对N型电池开发的特种POE胶膜前期在客户端的测试和使用中表现优秀,未来将开展持续的产品性能提升和规模化销售,针对异质结电池组件开发的承载膜也将根据客户产能布局情况来推进量产工作。
2、电子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材料业务开展顺利,感光干膜销量快速增长,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客户群体不断拓展,产品直销比例和中端产品LDI干膜出货占比也持续提升,根据行业特性,公司目前已经在客户集聚的江西和华南布局产品分切基地和销售公司,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加快推进华南电子材料生产基地的建设,形成华东市场和华南市场双基地覆盖。FCCL目前已经完成小规模批量试用产品涵盖无胶单面板和无胶双面板,未来将根据市场拓展情况筹备大规模扩产。感光覆盖膜送样客户测试反馈结果良好,未来择机推进量产化建设。
感光干膜新产品开发方面,公司研发团队将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聚焦于类载板使用的干膜和封装基板用干膜,开拓化金干膜,瞄准高端干膜市场,为客户端提供多元化选择,力争早日实现高端感光干膜的国产化。
3、功能膜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的铝塑膜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已经形成规模化销售。水处理膜支撑材料完成试制产线建设,产品送样客户测试结果表现良好。公司将充分吸收利用上述产品试制产线的制备经验,通过自主设计、制造和定制量产产线,先投放功能膜新产品的初期量产产能,通过产品的大规模应用不断提升改进产品品质,为将来实现上述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最近两年,由于组件企业的开工率大幅波动导致光伏胶膜产品价格亦存在较大幅度调整。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组件企业开工集中在下半年释放,由于当时公司产能不足导致光伏胶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2021年上半年由于各种原辅材料价格处于高位,组件生产企业面临成本压力,光伏行业观望氛围加重,组件企业开工率下降,光伏胶膜产品价格下降。2021年下半年基于市场的实际需求及预判,组件企业开工率快速提升,导致光伏胶膜上游原材料光伏级树脂因供不应求而价格跳涨,光伏胶膜产品价格也随之上涨。整体来说,在光伏行业景气度大幅波动的情况下,相较于其他胶膜企业,公司的产品出货表现更加稳定,产品盈利表现更加突出,充分体现了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优势。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将受到光伏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光伏胶膜产品的综合竞争优势,扩大出货并控制成本,努力降低业绩波动的幅度。另外,随着公司电子材料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功能膜材料业务逐步转向量产,未来公司将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全球双碳目标的推进,光伏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及各种资本的关注,市场的目光从原来的组件端逐步下沉到光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报告期内,
有多家企业分别在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光伏树脂等环节发布了大量的扩产计划,未来光伏行业各环节均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发挥光伏胶膜产品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不断推出差异化的产品加强和客户的战略合作,通过工艺控制和供应链管控能力,获得相较于竞争对手更大的成本优势,努力将公司业务的盈利能力控制在合理水平,保持光伏胶膜行业格局的稳定。
3、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波动的风险
由于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发展历程中也曾有头部组件企业被破产重组的情况发生,为谨慎起见,公司对光伏行业的应收款项制定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报告期末的应收款项余额情况以及信用结构(是否逾期)情况将对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余额发生较大波动或应收款项信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将导致计提(或冲回)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将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对光伏行业客户的应收款项进行严格管控,较为成功,历史上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很少。未来公司仍将继续加强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利用自身行业龙头的地位,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同时通过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等措施以规避或降低坏账损失。
4、经营性现金流偏低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期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和存货随之增加;同时公司光伏封装材料产品的客户覆盖了国内主要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企业,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对客户的销售收款方式主要为“账期+现金&承兑汇票”模式,该收款方式使得公司货款的变现时间较长;同时,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从海外大型石化企业进口,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付款方式主要为“TT+LC”模式,该付款方式使得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款较为刚性。双重影响下导致公司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偏低是由于行业特性导致的,跟公司相同业务的企业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未来随着全球推进“碳中和”,光伏发电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高,同时光伏全产业链都在进行降本增效,相信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价格将在波动中趋于平衡,光伏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不会改变。
5、项目建设的综合风险
公司目前正在开展多个材料项目的扩产及新建项目,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完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产品市场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或公司产品市场开发效果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同时也新增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通过优化设计、加强现场管控等方式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且密切关注市场和技术的变化,及时对项目进行合理的调整,加强产品研发和客户开拓,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6、专业人才短缺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目前的人才储备未能匹配公司的高速发展,可能存在因人员不足导致部分业务及项目进展缓慢的风险。未来公司会重点培养和引进更多有关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产业转化、生产控制、市场营销、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推出更加完善的薪酬福利机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引进外部专家及团队,保持现有员工队伍的稳定,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配备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以确保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经营层职责明确,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董事、监事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能认真履行职责,关联董事能够主动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运作、治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2021年度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保证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和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监事会10次,各专门委员会10次,董事会组织并召开股东大会6次,各项会议决议均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完成129次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将公司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现状。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1年4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 |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1年6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2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1年7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
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1年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1年9月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2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1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上述股东大会公司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实施网络投票,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林建华 | 董事长 | 男 | 60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117,383,624 | 131,057,478 | 13,673,854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持 | 71.47 | 否 |
张虹 | 董事 | 女 | 62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0.00 | 是 | ||||
胡伟民 | 董事 | 男 | 60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49.52 | 否 | ||||
周光大 | 董事 | 男 | 41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63.00 | 否 | ||||
杨德仁 | 独立董事(换届离任) | 男 | 58 | 2018年12月27日 | 2021年12月27日 | 12.00 | 否 | ||||
刘晓松 | 独立董事(换届离任) | 男 | 49 | 2018年12月27日 | 2021年12月27日 | 12.00 | 否 | ||||
刘梅娟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12.00 | 否 | ||||
孙文华 | 独立董事(换届选举) | 男 | 59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0.00 | 否 | ||||
李敬科 | 独立董事(换届选 | 男 | 45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0.00 | 否 |
举) | |||||||||||
杨楚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1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39.00 | 否 | ||||
孔晓安 | 监事(换届离任) | 男 | 67 | 2018年12月27日 | 2021年12月27日 | 26.58 | 否 | ||||
周环清 | 监事 | 男 | 40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32.94 | 否 | ||||
孙明冬 | 监事(换届选举) | 女 | 41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37.10 | 否 | ||||
毛根兴 | 副总经理 | 男 | 65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57.94 | 否 | ||||
张恒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64 | 2018年12月27日 | 2021年12月27日 | 55.81 | 否 | ||||
宋赣军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53.71 | 否 | ||||
许剑琴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女 | 52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58.25 | 否 | ||||
潘建军 | 副总经理(聘任) | 男 | 37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56.42 | 否 | ||||
熊曦 | 副总经理(聘任) | 女 | 34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54.45 | 否 | ||||
章樱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1 | 2021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6日 | 46.4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17,383,624 | 131,057,478 | 13,673,854 | / | 738.6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林建华 | 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
张虹 | 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在临安市青山航道工程处财务部工作;201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胡伟民 | 201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周光大 | 2010年1月至2017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 |
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杨德仁 | 浙江大学教授;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刘晓松 |
曾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梅娟 | 1995年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担任会计学专业负责人。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孙文华 | 1999年至今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从事高分子科学研究工作。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敬科 | 曾任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汕头超声二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杨楚峰 | 2008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总监。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孔晓安 | 2010年1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 |
周环清 | 2007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销售部技术服务、质量技术部技术服务、销售部技术服务主管、物流部副经理、采购部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孙明冬 | 2005年7月至2018年4月先后担任公司销售助理、外贸主管,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2018年年4月至2020年3月担任公司销售总监,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监。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
毛根兴 | 2010年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张恒 | 2010年1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公司物流总监;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宋赣军 | 2010年1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营销总监;2014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许剑琴 | 2010年1月至2017年3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潘建军 | 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熊曦 | 2014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研发部副经理、生产总监、光伏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章樱 | 2010年1月至2017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单位:万股
姓名 | 年初间接持股数 | 年末间接持股数 | 间接持股说明 |
林建华 | 28,879.77 | 34,557.47 | 通过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张虹 | 9,626.59 | 11,519.16 | 通过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胡伟民 | 220.36 | 198.30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周光大 | 137.64 | 123.86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孔晓安 | 55.15 | 49.63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杨楚峰 | 38.56 | 34.70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周环清 | 16.59 | 14.93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孙明冬 | 49.54 | 44.58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毛根兴 | 209.38 | 188.41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张恒 | 192.79 | 173.48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宋赣军 | 192.79 | 173.48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许剑琴 | 33.18 | 29.86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潘建军 | 21.97 | 19.77 | 通过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张虹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9年8月 |
毛根兴 | 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7月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林建华 | 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8年1月 |
林建华 | 杭州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11月 |
林建华 | 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3月 |
林建华 | 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8月 |
林建华 | 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1月 |
林建华 | 浙江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0月 |
林建华 | 杭州福熙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林建华 | 福斯特(安吉)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1月 |
林建华 | 杭州福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3月 |
林建华 | 杭州光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2月 |
林建华 | 杭州临安光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4月 |
林建华 | 杭州福斯特成长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月 |
林建华 | 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1月 |
林建华 |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9月 |
林建华 | 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4月 |
张虹 | 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1月 |
张虹 | 杭州百升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9年12月 |
张虹 | 杭州赢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3月 |
张虹 | 杭州赫尔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2月 |
张虹 | 海南二十五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2月 |
张虹 | 杭州地上家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胡伟民 | 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年11月 |
杨德仁 |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2月 |
杨德仁 |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6月 |
杨德仁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2月 |
杨德仁 | 烟台德邦科技有限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杨德仁 |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 |
杨德仁 | 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 |
杨德仁 |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刘晓松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刘晓松 |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刘晓松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刘梅娟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刘梅娟 |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孔晓安 | 杭州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11月 |
孔晓安 | 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8月 |
孔晓安 | 江山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0月 |
孔晓安 | 杭州福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0月 |
孔晓安 | 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1月 |
孔晓安 | 杭州临安光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4月 |
孔晓安 | 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1月 |
孔晓安 |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9月 |
杨楚峰 | 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张恒 | 杭州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7月 |
张恒 | 杭州百升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6月 |
周光大 | 浙江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3月 |
周光大 | 苏州和迈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月 |
周光大 | 杭州智予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3月 |
周光大 | 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9月 |
宋赣军 | 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2月 |
宋赣军 | 福斯特(深圳)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7月 |
宋赣军 | 昆山福斯特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月 |
宋赣军 | 吉安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6月 |
宋赣军 | 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6月 |
潘建军 | 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1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报酬由监事会审议,汇同后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董事支付董事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向监事支付监事薪酬,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监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年度内基本月薪和年度内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月薪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则在次年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绩效情况和个人工作贡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上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38.6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杨德仁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刘晓松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董事会换届 |
孙文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李敬科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孔晓安 | 监事 | 离任 | 监事会换届 |
孙明冬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张恒 | 副总经理 | 离任 | 退休 |
潘建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熊曦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3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4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福20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4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5月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感光干膜和碱溶性树脂项目投资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年6月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出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1年7月1日 |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福20转债”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年7月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挠性覆铜板项目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1年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委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林建华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6 |
张虹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6 |
胡伟民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5 |
周光大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6 |
刘梅娟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6 |
孙文华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李敬科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杨德仁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2 |
刘晓松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刘梅娟、委员李敬科、张虹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孙文华、委员林建华、李敬科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李敬科、委员刘梅娟、周光大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主任委员林建华、委员孙文华、胡伟民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题》、《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题》、《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年报编制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沟通会,就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持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听取和审阅了公司内审部关于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审部的运作进行了指导。 |
2021年4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题》 | 无 |
2021年8月16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题》、《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题》 | 无 |
2021年10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 | 无 |
月28日 |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三季度报告>的议题》、《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题》 |
2021年12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题》、《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题》
无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2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题》 | 无 |
2021年12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题》、《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题》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2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议题》、《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题》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重大项目总结报告>的议题》 | 无 |
2021年5月7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感光干膜和碱溶性树脂项目投资的议案》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0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9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99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097 |
销售人员 | 69 |
技术人员 | 444 |
财务人员 | 31 |
行政人员 | 356 |
合计 | 2,99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以上 | 108 |
大学本科 | 355 |
大学专科 | 462 |
中专及中等教育学历以下 | 2,072 |
合计 | 2,99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循“坚持公平有序,适应市场环境,体现人才价值,发挥激励作用”的薪酬理念,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员工与公司双赢;坚持“以岗位价值为核心,以绩效、贡献为导向”,将岗位劳动价值、能力贡献、绩效结果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能力、贡献、绩效与工资水平”相联动,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与晋升制度,鼓励立足本职岗位成才;坚持“有序、持续发展原则”,以公司创利能力增长为前提,将员工薪酬水平和整体收益挂钩,责任共担,收益共享,实现员工个人与组织共同发展。公司通过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发展晋升通道,采用推拉结合的方式,引导、激励员工提升与发展,实现员工在工作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与公司共同和谐发展的目标。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谦虚、好学、团队精神”是公司的核心理念之一,“创建学习型组织”是构筑企业文化、展现企业核心理念的重要途径。围绕这一核心思想,公司建立了《培训管理制度》,并根据年度人力资源盘点及人员胜任力分析结果,从提升现有员工能力,提高岗位胜任力为出发点,逐年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更新与完善培训发展规划,建立了符合企业自我发展的培训管理体系。在日常实施中,将年度计划分解到月,采取内外结合的培训形式,逐步深入推进;根据人员岗位、能力及胜任力的不同,采取分层次设计、分阶段推进模式,注重培训效果的验证与管理,确保发挥实效。通过全员覆盖、全员管理、分级组织的培训管理,为员工的能力提升与职业发展创造平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7,312.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769,772.88 |
注:上表中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无须审计;
3、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确定以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若证券交易所对于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方式有特别规定的须符合该等规定。
4、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政策,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未来公司的股利分配做出了细化安排:
未来三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为保持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1-2023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20年末总股本769,552,3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4.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6,298,567.40元,转增153,910,47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23,462,846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4日。
上述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调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资金来源其中50%为公司以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提取不超过5000万元(税前,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22%)的奖励基金。剩余50%为员工的自筹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管理,并全额认购由浙商资管设立的浙商资管聚金福斯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资管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购买并持有福斯特股票(603806.SH)。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50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为1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2021年5月25日,“浙商资管聚金福斯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福斯特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69.4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买总数量为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91,031,900元。上述已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12个月。 | 相关公告及文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020年12月12日 2020-101 福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2 福斯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8 福斯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0-109 福斯特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斯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福斯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福斯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浙商资管聚金福斯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020年12月22日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0年12月29日 2020-117 福斯特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斯特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1年5月26日 2021-056 福斯特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股票购买,锁定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12个月。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分管的业务范围进行组织落实,年末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当年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的盈利水平挂钩。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章樱参加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内控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关于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方面,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公司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限进行明确的限制;公司通过事业部、财务中心等组织架构的设置,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协同;公司重视对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并组织召开子公司负责人月度例会,持续跟踪和了解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09号),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斯特)被纳入当地环保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名录。苏州福斯特主要监控指标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治理后,烟气中含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2021年颗粒物排放量为0.47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786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1.152吨,二氧化硫第三方监测时未检测出数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福斯特在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要求,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为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苏州福斯特通过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对其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针对已建设投运的环保设施,积极开展污染源头削减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通过源头削减,过程管控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方面苏州福斯特采取了三方面措施加强管理。首先,各环保设施均与正常生产设施,实施同步运行、同步检修、同步维护的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转。其次,不断强化环保设施运行过程管理,确定了重点环保设施名单及重点环保工艺参数,结合装置运行平稳率对污染物排放实施前置管理,提升环保设施的运行稳定性与处理效率。最后,通过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苏州福斯特严格按“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相关要求执行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对新改扩建项目均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在设计文件和工程施工中。项目建成后,苏州福斯特均按期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确保了建设项目生产合规。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面,一是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工艺安全管理,从源头避免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从危化品存量、工艺流程、自动化控制、设备设施质量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本质安全入手,充分调动内外部的技术力量, 全面开展装置的本质安全设计和管理工作。二是强化环境隐患排査,结合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制定年度环境隐患排査计划,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做好跟踪管理。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预案的评审、修订和备案;同时,苏州福斯特还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苏州福斯特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设有专职的环保管理员,负责苏州福斯特的环境管理、环境统计及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及长效管理等,在环境监测方面,依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方案,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监测和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及三废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公开相关污染物排放数据。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视“三废”的管理,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新上重点项目时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持续做好环保“三同时”的工作。重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员工学习环保相关法律和案例,全面提升全员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产业,属于绿色产业。公司生产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是光伏组件关键的封装材料,对光伏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长组件的使用寿命。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为光伏组件客户提供最高性价比的产品,积极推动光伏组件的降本增效,提升光伏发电在能源领域的竞争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责任履行贡献力量。
公司依托产业优势,在具备条件的厂房屋顶均建设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杭州、江山、北京等地积极开展小型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践行solar for solar的环保理念。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方面:公司继续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导,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强化安全教育,组织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安全再教育,以安康杯竞赛、安全合格班组创建、安全月活动为主要载体,组织各类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宣传和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重视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重视消防管理,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完善各厂区消防控制系统,提高了应急能力,安全标准化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突出环保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和基础管理工作,完善了各类台账,优化了环保技术设施,“三废”治理得到加强和完善,各厂区环保设备运行正常。公司十分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加强生产现场职业防护,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员工关怀方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巩固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薪酬激励体系,重视人才结构和管理组织优化,组织骨干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公司关心员工生活,对患病职工进行爱心帮扶。社会公益方面:公司热心公益事业,重视困难职工和群体帮扶,积极向各类公益事业捐款,通过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和“春风行动”等活动奉献爱心和善举。公司依托产业优势,通过无偿助建分布式发电系统等方式建立长效的扶贫机制。关于社会责任工作情况的更多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林建华、张虹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是 |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福斯特实业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人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林建华及其配偶张虹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
股份限售 |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42%(其中,前十二个月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2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否 | 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4日,同德实业在减持福斯特股份的过程中,违反了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 | 同德实业自愿承诺自2016年11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福斯特股份。制定规范的减持决策流程,今后买卖 |
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予以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承诺。 | 福斯特股票前咨询福斯特证券办或专业的法律顾问,并向福斯特提交书面文件或邮件。 | |||||
股份限售 | 胡伟民、毛根兴、项关源、宋赣军、孔晓安、周光大、许剑琴 | 1、在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相应锁定承诺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约束措施:(1)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向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发行人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人关于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 |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是 |
司 | 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未来如公司新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待拟聘任人员明确表示同意并愿意督促本公司持续履行上述承诺的意见后,本公司方可聘任。本公司和相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5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订和进展情况。若本公司上述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及时履行,将采取以下对本公司的约束措施:a.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b.如本公司未能按照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购回。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购回,本公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20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履行购回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c.如本公司未能按照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控股股东赔偿。如控股股东未按照其作出的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控股股东逾期后20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 ||||||
其他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该等新股之派生股份)。如发行人未能按照其承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本公司予以购回,购回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并应在发行人对本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是 |
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发行人未能按照其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不足部分将全部由本公司在发行人对本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赔偿。本公司和相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5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订和进展情况。本公司同意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如本公司未按已作出的承诺购回发行人承诺回购但未能回购的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或者本公司未按已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且发行人有权按照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应赔偿金额相应扣减其应向本公司派发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公司对投资者的赔偿。 | |||||||
其他 | 林建华(公司实际控制人)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该等新股之派生股份),回购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本人和相关各方应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5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订和进展情况。本人同意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如本人未按已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且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对投资者的应赔偿金额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派发的分红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林建华、张虹、胡伟民、毛根兴、潘亚岚、李伯耿、周炳华、项关源、孔晓安、宋赣军、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是 |
王邦进、周光大、许剑琴 | 因而抗辩或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如本人未按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对投资者的应赔偿金额相应扣减应其支付给本人的税后工资、奖金、津贴等报酬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 |||||||
其他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以下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1)公司回购本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2014年3月5日至长期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林建华 | 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本人均不得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8年10月12日至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林建华、张虹、胡伟民、毛根兴、周光大、张恒、宋赣军、许剑琴、章樱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 2018年10月12日至长期 | 是 | 是 |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林建华(公司实际控制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人下属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人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1年8月2日至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本方及本方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方下属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方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方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1年8月2日至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林天翼(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 | 1.杭州赢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330106000308703)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系本人实际控制,股权系本人合法所有,本人所持股权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等为其他人之利益所持有的情形;除该公司外,本人并无对其他企业的投资,也无通过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实际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2.本人承诺,该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对于该公司以及未来本人所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如有),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人控股地位或出资人的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经济损 | 2014年4月23日至长期 | 是 | 是 |
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杭州赢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本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并无对其他企业的投资,也无通过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实际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对于未来本公司所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如有),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控股地位或出资人的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公司相同的义务,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14年4月23日至长期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该会计政策的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政财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具体详见“第十节、五、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该会计政策的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4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4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Ms. YaowalakDechkl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Thailand)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46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信息科技公司向关联方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集团”)租赁办公场所,租期三年,租金预计192万元。 基于公司业务调整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对已经批准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实施主体的变更,实施主体由信息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交易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 2021年8月18日 《福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福斯特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福斯特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福斯特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10月29日 《福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
福斯特集团在杭州市临安区云安小镇拥有房产,云安小镇是临安区重点打造的互联网行业集聚区。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将信息技术团队的办公地址选定在云安小镇,有利于吸引专业人才并降低运营成本。 截至目前,公司与福斯特集团尚未签订租赁协议。 | 《福斯特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福斯特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福斯特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事前认可意见》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光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6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融资,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 |
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尚未签订。华创光电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将申请授信融资的银行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台州分行”),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华创光电向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融资,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2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已经签订。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1,043,443,779.24 | 0.00 | 0.0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1,290,000,000.00 | 300,000,000.00 | 0.00 |
注:上表中委托理财发生额为该类型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操作。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民生证券有限股份公司 | 民享181天210715专享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1/7/16 | 2022/1/12 | 募集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票据等)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75% | 1,860,592.83 | 已收回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如意宝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00,000.00 | 2021/11/9 | 2022/5/10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票据等)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4.2%-5.6% | 是 | 否 |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如意宝2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00,000.00 | 2021/7/1 | 2022/1/5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票据等)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4.2%-5.6% | 1,406,864.53 | 已收回本金和收益 | 是 | 否 | ||
民生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享272天专享固定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1/10/28 | 2022/7/28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票据等)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90% | 是 | 否 |
注:上表为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单项委托理财明细。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69,552,372 | 100 | 153,910,474 | 27,640,902 | 181,551,376 | 951,103,748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69,552,372 | 100 | 153,910,474 | 27,640,902 | 181,551,376 | 951,103,748 | 100 | ||
三、股份总数 | 769,552,372 | 100 | 153,910,474 | 27,640,902 | 181,551,376 | 951,103,748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及“福20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期初的769,552,372股变更为期末的951,103,748股,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20年末总股本769,552,3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4.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6,298,567.40元,转增153,910,47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23,462,846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4日。
“福20转债”转股:公司2020年度发行的“福20转债”进入转股期,并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福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20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福20转债”发行总额的99.23%;累计转股数量为27,640,902股,占“福20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9%。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769,552,372股增加至951,103,748股,公司2021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2.3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35.06%,2021年末每股净资产12.82元/股,较年初增长9.24%。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境内人民币A股 | 2014年8月28日 | 27.18 | 60,000,000 | 2014年9月5日 | 60,000,000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福特转债 | 2019年11月18日 | 100.00 | 11,000,000 | 2019年12月11日 | 11,000,000 | 2020年7月16日 |
福20转债 | 2020年12月1日 | 100.00 | 17,000,000 | 2020年12月22日 | 17,000,000 | 2021年7月29日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境内人民币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3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3,08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5,975.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104.67万元。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可转换公司债券
福特转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3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25,471.6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1,774,528.31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福特转债”进入转股期,并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福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特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7月15日)收市后,累计1,096,459,000元“福特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福特转债”发行总额的99.68%;累计转股数量为37,912,372股,占“福特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8%。
福20转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9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99,056.61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5,500,943.39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报告期内,“福20转债”进入转股期,并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福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20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福20转债”发行总额的99.23%;累计转股数量为27,640,902股,占“福20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9%。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股本变动情况”,导致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30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065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5,702,716 | 460,766,296 | 48.45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林建华 | 13,673,854 | 131,057,478 | 13.7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0,089,156 | 32,370,086 | 3.4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40,115 | 21,028,185 | 2.21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90,956 | 8,790,956 | 0.92 | 未知 | 未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39,024 | 6,139,024 | 0.65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09,572 | 5,309,572 | 0.56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5,409,270 | 3,998,730 | 0.42 | 未知 | 未知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86,908 | 3,621,062 | 0.38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38,778 | 3,438,778 | 0.36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60,766,296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766,296 | |||||
林建华 | 131,057,4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057,47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370,0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70,086 | |||||
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028,1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28,18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90,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8,790,95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39,024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9,02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09,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5,309,572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3,998,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8,73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21,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1,06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38,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8,77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控制的企业。其余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张虹 |
成立日期 | 2008年9月2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研发:生物技术、医药材料、化工材料、高分子材料;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包装材料、服装辅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林建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本公司外无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股份限售”相关内容。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福20转债 | 1,700,000,000 | 1,686,989,000 | 13,011,000 | 0.00 | 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20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686,989,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27,640,902 |
累计转股数(股) | 27,640,902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2.99 |
尚未转股额(元) | 13,011,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0.77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20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1年5月24日 | 61.03 | 2021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4.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0.00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9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99,056.61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5,500,943.39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报告期内,“福20转债”进入转股期,并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福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20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福20转债”发行总额的99.23%;累计转股数量为27,640,902股,占“福20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9%。
关于“福20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天健审〔2022〕908号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福斯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杭州福斯特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38、七61。
杭州福斯特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胶膜、光伏背板、感光干膜等产品的销售。2021年度,杭州福斯特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2,857,893,793.36元。
杭州福斯特公司与客户签署的产品销售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主要产品销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确认收入:(1)内销产品: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外销产品: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3)境外子公司主要采用FCA方式销售,该销售方式下,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取得提货单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杭州福斯特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杭州福斯特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及销售发票开具确认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出口报关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0、七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福斯特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484,489,348.37元,
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30,377,296.15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254,112,052.22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逾期天数/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账龄、历史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杭州福斯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杭州福斯特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杭州福斯特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杭州福斯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杭州福斯特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杭州福斯特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仲先(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将龙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68,978,576.60 | 1,676,845,318.2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483,561.64 | 501,3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21,822,020.16 | 220,823,392.53 | |
应收账款 | 3,254,112,052.22 | 2,382,213,573.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4,628,015.08 | 1,573,563,308.18 | |
预付款项 | 273,034,432.40 | 129,364,921.1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8,176,150.12 | 6,145,641.4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49,624,665.07 | 973,726,673.0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3,513,066.14 | 1,853,937,810.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756,372,539.43 | 9,317,920,638.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02,166,827.73 | 1,633,562,113.20 | |
在建工程 | 421,254,047.17 | 165,889,489.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281,746.81 | ||
无形资产 | 363,657,077.33 | 272,083,448.2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44,315.25 | 1,876,622.7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402,157.14 | 57,587,883.6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386,049.46 | 95,931,332.5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31,592,220.89 | 2,226,930,889.95 | |
资产总计 | 13,687,964,760.32 | 11,544,851,528.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73,007.38 | 2,475,802.26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096,013.50 | 11,175,507.23 | |
应付账款 | 990,999,206.68 | 720,267,660.1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4,828,676.00 | 29,981,940.3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0,720,141.22 | 120,847,957.47 | |
应交税费 | 256,769,904.15 | 200,682,152.30 | |
其他应付款 | 46,887,416.17 | 43,097,023.1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90,680.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84,926.14 | 2,923,153.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60,149,971.29 | 1,131,451,196.6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354,941,310.8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336,991.4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337,675.36 | 26,866,154.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55,882.71 | 2,372,060.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730,549.56 | 1,384,179,526.66 | |
负债合计 | 1,497,880,520.85 | 2,515,630,723.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51,103,748.00 | 769,552,37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46,122,535.1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3,805,833,583.05 | 2,261,928,393.6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8,590,232.87 | 36,876,243.54 | |
专项储备 | 629,884.11 | ||
盈余公积 | 432,364,950.63 | 266,645,530.1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024,835,759.72 | 5,343,694,907.2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76,177,692.64 | 9,024,819,981.6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906,546.83 | 4,400,823.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90,084,239.47 | 9,029,220,805.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687,964,760.32 | 11,544,851,528.69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98,821,864.54 | 1,239,212,211.5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483,561.64 | 48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4,148,650.13 | 181,216,244.86 | |
应收账款 | 2,887,278,956.94 | 2,105,328,091.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84,475,031.40 | 1,399,523,860.95 | |
预付款项 | 210,569,565.12 | 102,106,556.58 | |
其他应收款 | 90,822,895.58 | 36,651,314.1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21,018,922.05 | 756,707,248.9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000,000.00 | 1,805,813,739.73 | |
流动资产合计 | 8,789,619,447.40 | 8,106,559,268.5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16,153,671.24 | 1,011,202,593.6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14,613,635.50 | 1,093,273,995.67 |
在建工程 | 49,005,310.07 | 75,380,791.8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6,242,515.46 | 133,408,082.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6,000.00 | 185,6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484,375.69 | 43,965,780.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20,719.03 | 27,576,863.3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86,696,226.99 | 2,384,993,707.12 | |
资产总计 | 12,176,315,674.39 | 10,491,552,975.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302,794.88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442,230.00 | 11,175,507.23 | |
应付账款 | 846,806,535.10 | 603,837,083.7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7,352,241.89 | 26,286,063.03 | |
应付职工薪酬 | 69,799,718.34 | 105,467,975.88 | |
应交税费 | 242,177,184.88 | 183,523,011.74 | |
其他应付款 | 33,184,004.32 | 102,356,752.6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5,172,159.37 | 2,467,674.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48,934,073.90 | 1,037,416,863.2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354,941,310.8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937,168.73 | 8,339,260.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2,534.25 | 2,372,060.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09,702.98 | 1,365,652,632.53 | |
负债合计 | 1,255,243,776.88 | 2,403,069,495.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51,103,748.00 | 769,552,37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46,122,535.1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3,806,054,208.41 | 2,262,149,018.9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32,337,688.43 | 266,618,267.92 | |
未分配利润 | 5,731,576,252.67 | 4,444,041,285.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921,071,897.51 | 8,088,483,479.9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176,315,674.39 | 10,491,552,975.65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857,893,793.36 | 8,393,142,040.58 | |
其中:营业收入 | 12,857,893,793.36 | 8,393,142,040.5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290,975,430.01 | 6,602,239,747.25 | |
其中:营业成本 | 9,636,342,767.77 | 6,012,974,348.1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1,931,362.73 | 34,904,562.69 | |
销售费用 | 53,091,148.02 | 121,117,394.96 | |
管理费用 | 153,515,851.62 | 143,611,998.26 | |
研发费用 | 453,587,982.07 | 309,081,215.26 | |
财务费用 | -47,493,682.20 | -19,449,772.04 | |
其中:利息费用 | 7,165,929.53 | 9,095,234.53 | |
利息收入 | 33,227,515.03 | 33,596,983.00 | |
加:其他收益 | 32,903,940.56 | 21,683,099.5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557,818.28 | 39,616,178.9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7,164,497.9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83,561.64 | -2,302,794.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8,627,730.55 | -57,471,667.0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07,914.48 | -1,995,968.3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0,093.14 | -895,184.6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70,908,131.94 | 1,789,535,956.94 | |
加:营业外收入 | 602,005.18 | 227,890.7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34,292.38 | 7,988,788.8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69,075,844.74 | 1,781,775,058.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71,336,281.25 | 216,501,803.7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97,739,563.49 | 1,565,273,255.0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97,739,563.49 | 1,565,273,255.0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96,549,310.84 | 1,565,006,791.5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0,252.65 | 266,463.5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5,466,476.41 | -30,861,855.3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5,466,476.41 | -30,861,855.3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5,466,476.41 | -30,861,855.3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5,466,476.41 | -30,861,855.36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22,273,087.08 | 1,534,411,399.6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21,082,834.43 | 1,534,144,936.1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90,252.65 | 266,463.5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35 | 1.7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35 | 1.74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047,897,401.23 | 6,983,722,575.50 | |
减:营业成本 | 8,308,507,815.41 | 5,003,699,622.93 | |
税金及附加 | 33,767,293.07 | 27,036,085.83 | |
销售费用 | 41,550,587.37 | 89,692,580.99 | |
管理费用 | 106,580,130.25 | 106,932,120.27 | |
研发费用 | 391,615,346.77 | 269,118,986.99 | |
财务费用 | 3,223,214.51 | -20,157,193.9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4,709,434.93 | 12,499,963.56 | |
利息收入 | 30,994,367.54 | 32,468,396.28 | |
加:其他收益 | 24,553,532.04 | 15,157,746.1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389,104.06 | 387,612,245.3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5,036,471.10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83,561.64 | -2,302,794.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2,462,025.97 | -46,680,670.5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104,086.24 | -66,274.8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3,521.17 | 123,107.3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51,726,620.55 | 1,861,243,731.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5,811.22 | 142,832.7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53,658.78 | 7,820,111.2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50,088,772.99 | 1,853,566,452.62 |
减:所得税费用 | 250,535,818.29 | 196,372,247.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99,552,954.70 | 1,657,194,205.1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99,552,954.70 | 1,657,194,205.1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99,552,954.70 | 1,657,194,205.1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522,423,167.93 | 5,794,450,951.1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351,035.62 | 53,869,951.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781,108.24 | 60,506,562.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41,555,311.79 | 5,908,827,466.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899,003,107.96 | 5,019,681,120.2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1,671,111.53 | 261,865,802.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7,278,683.80 | 241,283,148.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163,464.97 | 113,655,912.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89,116,368.26 | 5,636,485,983.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561,056.47 | 272,341,482.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693,423.53 | 33,281,358.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74,796.04 | 377,894.9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4,961,681.32 | 4,111,233,862.9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14,929,900.89 | 4,144,893,116.0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6,031,547.43 | 355,794,168.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1,882,000.00 | 5,621,194,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97,913,547.43 | 5,976,988,168.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016,353.46 | -1,832,095,052.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500,000.00 | 348,913,220.7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500,000.00 | 2,4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87,248,848.6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500,000.00 | 1,836,162,069.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11,000.00 | 157,771,854.6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4,030,833.78 | 287,472,514.5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58,132.89 | 8,880,107.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599,966.67 | 454,124,476.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099,966.67 | 1,382,037,592.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225,144.43 | -22,266,832.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92,130,185.89 | -199,982,810.1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5,483,318.21 | 1,725,466,128.3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7,613,504.10 | 1,525,483,318.21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370,658,850.13 | 4,577,957,585.1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782,763.35 | 37,842,573.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6,232,835.81 | 360,611,845.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09,674,449.29 | 4,976,412,003.5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52,050,851.84 | 4,345,939,200.6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4,490,262.70 | 185,501,618.6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1,870,344.15 | 169,550,655.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7,434,979.48 | 317,938,836.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75,846,438.17 | 5,018,930,310.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171,988.88 | -42,518,306.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613,365.11 | 229,698,515.8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33,504.40 | 266,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1,779,681.32 | 3,194,594,824.9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87,326,550.83 | 3,424,559,340.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0,387,470.17 | 253,137,659.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5,359,716.74 | 118,117,545.8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60,000,000.00 | 4,93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95,747,186.91 | 5,302,255,204.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1,579,363.92 | -1,877,695,864.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6,463,220.7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87,248,848.6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33,712,069.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11,000.00 | 157,771,854.6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6,320,557.06 | 287,472,514.5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667.37 | 2,880,107.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491,224.43 | 448,124,476.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491,224.43 | 1,385,587,592.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306,497.61 | 2,797,294.7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9,609,653.00 | -531,829,283.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9,212,211.54 | 1,621,041,495.2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8,821,864.54 | 1,089,212,211.54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69,552,372.00 | 346,122,535.16 | 2,261,928,393.60 | 36,876,243.54 | 266,645,530.12 | 5,343,694,907.22 | 9,024,819,981.64 | 4,400,823.75 | 9,029,220,805.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9,552,372.00 | 346,122,535.16 | 2,261,928,393.60 | 36,876,243.54 | 266,645,530.12 | 5,343,694,907.22 | 9,024,819,981.64 | 4,400,823.75 | 9,029,220,805.3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1,551,376.00 | -346,122,535.16 | 1,543,905,189.45 | -75,466,476.41 | 629,884.11 | 165,719,420.51 | 1,681,140,852.50 | 3,151,357,711.00 | 9,505,723.08 | 3,160,863,434.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466,476.41 | 2,196,549,310.84 | 2,121,082,834.43 | 1,190,252.65 | 2,122,273,087.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640,902.00 | -346,122,535.16 | 1,697,815,663.45 | 1,379,334,030.29 | 8,600,000.00 | 1,387,934,030.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600,000.00 | 8,6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7,640,902.00 | -346,122,535.16 | 1,697,815,663.45 | 1,379,334,030.29 | 1,379,334,030.29 | ||||||||||
3.股份支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5,719,420.51 | -512,017,987.91 | -346,298,567.40 | -284,529.57 | -346,583,096.9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5,719,420.51 | -165,719,420.5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6,298,567.40 | -346,298,567.40 | -284,529.57 | -346,583,096.9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3,910,474.00 | -153,910,474.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53,910,474.00 | -153,910,47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 |
他 | |||||||||||||||
(五)专项储备 | 629,884.11 | 629,884.11 | 629,884.11 | ||||||||||||
1.本期提取 | 874,389.00 | 874,389.00 | 874,389.00 | ||||||||||||
2.本期使用 | 244,504.89 | 244,504.89 | 244,504.89 | ||||||||||||
(六)其他 | -3,390,470.43 | -3,390,470.43 | -3,390,470.4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1,103,748.00 | 3,805,833,583.05 | -38,590,232.87 | 629,884.11 | 432,364,950.63 | 7,024,835,759.72 | 12,176,177,692.64 | 13,906,546.83 | 12,190,084,239.47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2,600,000.00 | 207,447,084.70 | 1,391,010,316.85 | 67,738,098.90 | 266,645,530.12 | 4,069,543,642.15 | 6,524,984,672.72 | 4,258,833.77 | 6,529,243,506.49 | ||||||
加:会计政策 |
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2,600,000.00 | 207,447,084.70 | 1,391,010,316.85 | 67,738,098.90 | 266,645,530.12 | 4,069,543,642.15 | 6,524,984,672.72 | 4,258,833.77 | 6,529,243,506.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6,952,372.00 | 138,675,450.46 | 870,918,076.75 | -30,861,855.36 | 1,274,151,265.07 | 2,499,835,308.92 | 141,989.98 | 2,499,977,298.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861,855.36 | 1,565,006,791.51 | 1,534,144,936.15 | 266,463.54 | 1,534,411,399.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37,912,372.00 | 138,675,450.46 | 1,079,958,076.75 | 1,256,545,899.21 | -1,550,000.00 | 1,254,995,899.21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50,000.00 | -1,5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7,912,372.00 | 138,675,450.46 | 1,079,958,076.75 | 1,256,545,899.21 | 1,256,545,899.2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7,430,000.00 | -287,430,000.00 | 1,425,526.44 | -286,004,473.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7,430,000.00 | -287,430,000.00 | 1,425,526.44 | -286,004,473.5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9,040,000.00 | -209,04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09,040,000.00 | -209,04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425,526.44 | -3,425,526.44 | -3,425,526.4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9,552,372.00 | 346,122,535.16 | 2,261,928,393.60 | 36,876,243.54 | 266,645,530.12 | 5,343,694,907.22 | 9,024,819,981.64 | 4,400,823.75 | 9,029,220,805.39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69,552,372.00 | 346,122,535.16 | 2,262,149,018.96 | 266,618,267.92 | 4,444,041,285.88 | 8,088,483,479.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9,552,372.00 | 346,122,535.16 | 2,262,149,018.96 | 266,618,267.92 | 4,444,041,285.88 | 8,088,483,479.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1,551,376.00 | -346,122,535.16 | 1,543,905,189.45 | 165,719,420.51 | 1,287,534,966.79 | 2,832,588,417.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99,552,954.70 | 1,799,552,954.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640,902.00 | -346,122,535.16 | 1,697,815,663.45 | 1,379,334,030.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7,640,902.00 | -346,122,535.16 | 1,697,815,663.45 | 1,379,334,030.2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5,719,420.51 | -512,017,987.91 | -346,298,567.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5,719,420.51 | -165,719,420.5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6,298,567.40 | -346,298,567.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3,910,474.00 | -153,910,474.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153,910,4 | -153,910, |
本) | 74.00 | 47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1,103,748.00 | 3,806,054,208.41 | 432,337,688.43 | 5,731,576,252.67 | 10,921,071,897.5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2,600,000.00 | 207,447,084.70 | 1,391,230,942.21 | 266,618,267.92 | 3,074,277,080.78 | 5,462,173,375.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2,600,000.00 | 207,447,084.70 | 1,391,230,942.21 | 266,618,267.92 | 3,074,277,080.78 | 5,462,173,375.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6,952,372.00 | 138,675,450.46 | 870,918,076.75 | 1,369,764,205.10 | 2,626,310,104.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7,194,205.10 | 1,657,194,205.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912,372.00 | 138,675,450.46 | 1,079,958,076.75 | 1,256,545,899.2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37,912,37 | 138,675,4 | 1,079,958 | 1,256,545 |
资本 | 2.00 | 50.46 | ,076.75 | ,899.2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7,430,000.00 | -287,43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7,430,000.00 | -287,43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9,040,000.00 | -209,04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09,040,000.00 | -209,04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9,552,372.00 | 346,122,535.16 | 2,262,149,018.96 | 266,618,267.92 | 4,444,041,285.88 | 8,088,483,479.92 |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强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准予变更杭州福斯特热熔胶膜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外经贸外服许〔2009〕182号)批准,由杭州福斯特热熔胶膜有限公司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49463090B的营业执照,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为951,103,748.00元,股份总数951,103,748股(每股面值1元),均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光伏行业。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挠性覆铜板、有机硅材料、热熔胶膜(热熔胶)、热熔网膜(双面胶)、服装辅料(衬布)的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片、多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五届四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和杭州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等二十四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为便于表述,本财务报表附注将以下公司简称如下:
公司全称 | 简称 |
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苏州福斯特公司 |
杭州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 | 临安福斯特公司 |
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福斯特贸易公司 |
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新能源公司 |
江山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山新能源公司 |
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电子材料公司 |
浙江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新材料研究院公司 |
杭州福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公司 |
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 | 福斯特泰国公司 |
福斯特(安吉)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吉福斯特公司 |
北京聚义汇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聚义汇顺公司 |
北京聚义金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聚义金诚公司 |
杭州光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光顺电力公司 |
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惠州福斯特公司 |
福斯特(深圳)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福斯特公司 |
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滁州福斯特公司 |
杭州临安光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光威电力公司 |
杭州福斯特成长管理有限公司 | 成长管理公司 |
昆山福斯特材料有限公司 | 昆山福斯特公司 |
吉安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吉安福斯特公司 |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嘉兴福斯特公司 |
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福斯特公司 |
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福斯特信息公司 |
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华创光电公司 |
浙江东南网架福斯特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 福斯特碳中和公司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子公司福斯特泰国公司采用泰铢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票据类型及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非光伏行业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
应收票据——光伏行业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对应应收账款的逾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光伏行业组合 | 客户类型 | |
应收账款——非光伏行业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票据——光伏行业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对应应收账款的逾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应收账款——光伏行业组合的逾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逾期天数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未逾期(信用期内) | 5.00 |
逾期一个月内 | 20.00 |
逾期超过一个月 | 50.00 |
账龄3年以上 | 100.00 |
3) 应收账款——非光伏行业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五10之说明。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五10之说明。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五10之说明。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五10之说明。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
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10 | 4.50-19.4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3-10 | 4.50-9.7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3-10 | 18.00-24.2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10 | 18.00-32.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五42之说明。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按土地使用期限 |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使用权 | 2-10 |
车位使用权 | 2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五42之说明。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光伏胶膜、光伏背板、感光干膜、太阳能发电系统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
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境外子公司主要采用FCA方式销售,该销售方式下,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取得提货单时确认收入。FCA具体是指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公司从事分布式太阳能电站的安装,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已根据合同完成分布式太阳能电站的安装调试等约定事项,经客户验收,已经收回款项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自建光伏电站发电,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已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电力,取得客户付款凭证或证明(电网公司上网电量结算单等)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
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42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
预付账款 | 129,364,921.12 | -150,360.88 | 129,214,560.24 |
使用权资产 | 10,227,985.88 | 10,227,985.8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13,764.46 | 1,513,764.46 | |
租赁负债 | 8,563,860.54 | 8,563,860.54 |
②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
4.95%。
③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A.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房屋、设备租赁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76,845,318.21 | 1,676,845,318.2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1,300,000.00 | 501,3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0,823,392.53 | 220,823,392.53 | |
应收账款 | 2,382,213,573.32 | 2,382,213,573.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73,563,308.18 | 1,573,563,308.18 | |
预付款项 | 129,364,921.12 | 129,214,560.24 | -150,360.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145,641.44 | 6,145,641.4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73,726,673.08 | 973,726,673.0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53,937,810.86 | 1,853,937,810.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9,317,920,638.74 | 9,317,770,277.86 | -150,360.8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33,562,113.20 | 1,633,562,113.20 | |
在建工程 | 165,889,489.61 | 165,889,489.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227,985.88 | 10,227,985.88 | |
无形资产 | 272,083,448.26 | 272,083,448.2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76,622.71 | 1,876,622.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587,883.62 | 57,587,883.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31,332.55 | 95,931,332.5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26,930,889.95 | 2,237,158,875.83 | 10,227,985.88 |
资产总计 | 11,544,851,528.69 | 11,554,929,153.69 | 10,077,625.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75,802.26 | 2,475,802.26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175,507.23 | 11,175,507.23 | |
应付账款 | 720,267,660.12 | 720,267,660.1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981,940.37 | 29,981,940.3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0,847,957.47 | 120,847,957.47 | |
应交税费 | 200,682,152.30 | 200,682,152.30 | |
其他应付款 | 43,097,023.11 | 43,097,023.1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13,764.46 | 1,513,764.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23,153.78 | 2,923,153.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31,451,196.64 | 1,132,964,961.10 | 1,513,764.4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354,941,310.81 | 1,354,941,310.8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563,860.54 | 8,563,860.5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866,154.89 | 26,866,154.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72,060.96 | 2,372,060.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84,179,526.66 | 1,392,743,387.20 | 8,563,860.54 |
负债合计 | 2,515,630,723.30 | 2,525,708,348.30 | 10,077,625.0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69,552,372.00 | 769,552,37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46,122,535.16 | 346,122,535.1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61,928,393.60 | 2,261,928,393.6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6,876,243.54 | 36,876,243.54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6,645,530.12 | 266,645,530.1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343,694,907.22 | 5,343,694,907.2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24,819,981.64 | 9,024,819,981.64 | |
少数股东权益 | 4,400,823.75 | 4,400,823.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29,220,805.39 | 9,029,220,805.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544,851,528.69 | 11,554,929,153.69 | 10,077,625.0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39,212,211.54 | 1,239,212,211.5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0,000,000.00 | 48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81,216,244.86 | 181,216,244.86 | |
应收账款 | 2,105,328,091.85 | 2,105,328,091.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99,523,860.95 | 1,399,523,860.95 | |
预付款项 | 102,106,556.58 | 102,106,556.58 | |
其他应收款 | 36,651,314.12 | 36,651,314.1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56,707,248.90 | 756,707,248.9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05,813,739.73 | 1,805,813,739.73 |
流动资产合计 | 8,106,559,268.53 | 8,106,559,268.5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11,202,593.66 | 1,011,202,593.6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93,273,995.67 | 1,093,273,995.67 | |
在建工程 | 75,380,791.81 | 75,380,791.8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3,408,082.56 | 133,408,082.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5,600.00 | 185,6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965,780.08 | 43,965,780.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576,863.34 | 27,576,863.3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84,993,707.12 | 2,384,993,707.12 | |
资产总计 | 10,491,552,975.65 | 10,491,552,975.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302,794.88 | 2,302,794.88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175,507.23 | 11,175,507.23 | |
应付账款 | 603,837,083.70 | 603,837,083.7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286,063.03 | 26,286,063.0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467,975.88 | 105,467,975.88 | |
应交税费 | 183,523,011.74 | 183,523,011.74 | |
其他应付款 | 102,356,752.68 | 102,356,752.6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67,674.06 | 2,467,674.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37,416,863.20 | 1,037,416,863.2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354,941,310.81 | 1,354,941,310.81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339,260.76 | 8,339,260.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72,060.96 | 2,372,060.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65,652,632.53 | 1,365,652,632.53 | |
负债合计 | 2,403,069,495.73 | 2,403,069,495.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69,552,372.00 | 769,552,37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46,122,535.16 | 346,122,535.1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62,149,018.96 | 2,262,149,018.9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6,618,267.92 | 266,618,267.92 | |
未分配利润 | 4,444,041,285.88 | 4,444,041,285.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088,483,479.92 | 8,088,483,479.9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91,552,975.65 | 10,491,552,975.6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 13%、9%、7%、6%;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8.25%/16.5%、1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苏州福斯特公司 | 15% |
临安福斯特公司、光伏发电公司、新材料研究院公司、成长管理公司、惠州福斯特公司、昆山福斯特公司、聚义汇顺公司、聚义金诚公司、光威电力公司、吉安福斯特公司、福斯特信息公司、华创光电公司、电子材料公司、广东福斯特公司 | 20% |
福斯特贸易公司[注1] | 8.25%/16.5% |
福斯特泰国公司[注2]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1]子公司福斯特贸易公司的注册地为香港,根据香港相关税例,福斯特贸易公司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00.00港币部分(含)按8.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000.00港币部分按16.5%的税率计缴。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有100%的税务宽减,上限是1万港元[注2]子公司福斯特泰国公司的注册地为泰国,根据泰国税收政策,福斯特泰国公司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计缴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2月29日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2020]251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缴。
2.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江苏省201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16号),子公司苏州福斯特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苏州福斯特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 福斯特泰国公司已取得编号为59-0846-1-00-1-0的BOI企业资格(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制定的企业优惠策略),产品范围包括封装材料薄膜。根据泰国当地税收政策,福斯特泰国公司的BOI项目编号59-0846-1-00-1-0 下的封装材料薄膜业务自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起企业所得税6年免缴(免缴应纳所得税额上限519,799,674.91泰铢,超出部分按法定税率缴纳),福斯特泰国公司的封装材料薄膜自2018年6月已进入免税期。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6号),子公司江山新能源公司、光顺电力公司、光伏发电公司、光威电力公司电网新建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临安福斯特公司、光伏发电公司、新材料研究院公司、成长管理公司、惠州福斯特公司、昆山福斯特公司、聚义汇顺公司、聚义金诚公司、光威电力公司、吉安福斯特公司、福斯特信息公司、华创光电公司、电子材料公司、广东福斯特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确认标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1,837.16 | 208,399.59 |
银行存款 | 2,667,499,783.53 | 1,675,244,180.62 |
其他货币资金 | 1,366,955.91 | 1,392,738.00 |
合计 | 2,668,978,576.60 | 1,676,845,318.2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4,627,069.80 | 149,040,406.94 |
其他说明
(2)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经营性保证金1,365,072.50元,存出投资款1,883.41元。
(3)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的说明。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经营性保证金 | 1,365,072.50 | 1,362,000.00 |
小计 | 1,365,072.50 | 1,362,000.0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2,483,561.64 | 501,300,00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02,483,561.64 | 501,3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02,483,561.64 | 501,3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321,822,020.16 | 220,823,392.53 |
合计 | 321,822,020.16 | 220,823,392.5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7,303,417.01 | 100.00 | 195,481,396.85 | 37.79 | 321,822,020.16 | 349,056,999.10 | 100.00 | 128,233,606.57 | 36.74 | 220,823,392.53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517,303,417.01 | 100.00 | 195,481,396.85 | 37.79 | 321,822,020.16 | 349,056,999.10 | 100.00 | 128,233,606.57 | 36.74 | 220,823,392.53 |
合计 | 517,303,417.01 | / | 195,481,396.85 | / | 321,822,020.16 | 349,056,999.10 | / | 128,233,606.57 | / | 220,823,392.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光伏行业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光伏行业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17,303,417.01 | 195,481,396.85 | 37.79 |
合计 | 517,303,417.01 | 195,481,396.85 | 37.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233,606.57 | 67,247,790.28 | 195,481,396.85 | ||
合计 | 128,233,606.57 | 67,247,790.28 | 195,481,396.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464,690,837.90 |
1至2年 | 2,881,764.24 |
2至3年 | 1,596,464.19 |
3年以上 | 15,320,282.04 |
合计 | 3,484,489,348.3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450,444.46 | 0.33 | 11,450,444.46 | 100.00 | 11,752,880.00 | 0.46 | 11,752,880.0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73,038,903.91 | 99.67 | 218,926,851.69 | 6.30 | 3,254,112,052.22 | 2,543,130,594.13 | 99.54 | 160,917,020.81 | 6.33 | 2,382,213,573.32 |
其中: | ||||||||||
光伏行业组合 | 3,242,513,149.89 | 93.06 | 202,822,977.75 | 6.26 | 3,039,690,172.14 | 2,440,170,565.70 | 95.51 | 151,341,431.41 | 6.20 | 2,288,829,134.29 |
非光伏行业组合 | 230,525,754.02 | 6.61 | 16,103,873.94 | 5.50 | 214,421,880.08 | 102,960,028.43 | 4.03 | 9,575,589.40 | 9.30 | 93,384,439.03 |
合计 | 3,484,489,348.37 | 100.00 | 230,377,296.15 | 6.61 | 3,254,112,052.22 | 2,554,883,474.13 | 100.00 | 172,669,900.81 | 6.76 | 2,382,213,573.3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电电气(江苏)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78,661.22 | 4,078,661.22 | 100.00 | 该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预计难以收回 |
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 3,426,319.65 | 3,426,319.65 | 100.00 | 系ST海润下属公司,因ST海润已退市,预计难以收回 |
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 | 2,444,391.20 | 2,444,391.20 | 100.00 | 该公司存在破产清算重大不确定性,对破产债权全额计提坏账 |
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76,644.26 | 1,176,644.26 | 100.00 | 该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预计难以收回 |
上海山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324,428.13 | 324,428.13 | 100.00 | 该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11,450,444.46 | 11,450,444.4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光伏行业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信用期内) | 3,067,341,582.96 | 153,367,079.15 | 5.00 |
逾期一个月内 | 127,206,399.11 | 25,441,279.82 | 20.00 |
逾期超过一个月 | 47,901,098.08 | 23,950,549.04 | 50.00 |
账龄3年以上 | 64,069.74 | 64,069.74 | 100.00 |
合计 | 3,242,513,149.89 | 202,822,977.75 | 6.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非光伏行业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3,885,431.05 | 11,194,271.55 | 5.00 |
1-2年 | 1,249,618.78 | 249,923.75 | 20.00 |
2-3年 | 1,462,051.11 | 731,025.56 | 50.00 |
3年以上 | 3,928,653.08 | 3,928,653.08 | 100.00 |
合计 | 230,525,754.02 | 16,103,873.94 | 6.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752,880.00 | 302,435.54 | 11,450,444.4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0,917,020.81 | 69,545,768.92 | 11,535,938.04 | 218,926,851.69 | ||
合计 | 172,669,900.81 | 69,545,768.92 | 302,435.54 | 11,535,938.04 | 230,377,296.15 |
[注]公司以前年度对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492,765.70元、2,680,380.69元,2021年公司收到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货款
66,446.05元,预计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回升235,989.49元,合计转回坏账准备302,435.54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535,938.0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六2之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合并大额应收客户1 | 1,022,959,255.85 | 29.36 | 52,472,609.77 |
合并大额应收客户2 | 667,758,385.33 | 19.16 | 33,713,890.73 |
合并大额应收客户3 | 250,686,258.63 | 7.19 | 13,900,038.93 |
合并大额应收客户4 | 209,238,221.05 | 6.01 | 10,463,813.27 |
合并大额应收客户5 | 188,578,691.43 | 5.41 | 10,365,050.56 |
合计 | 2,339,220,812.29 | 67.13 | 120,915,403.26 |
其他说明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2,339,220,812.29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7.1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120,915,403.26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84,628,015.08 | 1,573,563,308.18 |
合计 | 1,384,628,015.08 | 1,573,563,308.1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4,445,582.69 |
小计 | 34,445,582.69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目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759,087,215.48 |
小计 | 2,759,087,215.48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72,554,362.31 | 99.82 | 128,961,912.74 | 99.80 |
1至2年 | 365,641.49 | 0.13 | 236,590.02 | 0.18 |
2至3年 | 100,460.02 | 0.04 | 2,089.31 | 0.00 |
3年以上 | 13,968.58 | 0.01 | 13,968.17 | 0.02 |
合计 | 273,034,432.40 | 100.00 | 129,214,560.24 | 100.00 |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4之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单位1 | 50,689,875.34 | 18.56 |
预付单位2 | 46,673,860.74 | 17.09 |
预付单位3 | 34,884,000.00 | 12.78 |
预付单位4 | 30,075,024.00 | 11.02 |
预付单位5 | 14,800,000.00 | 5.42 |
合计 | 177,122,760.08 | 64.87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前5名的预付款项合计数为177,122,760.08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4.87%。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176,150.12 | 6,145,641.44 |
合计 | 18,176,150.12 | 6,145,641.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180,006.21 |
1至2年 | 1,244,188.23 |
2至3年 | 620,780.40 |
3年以上 | 631,487.00 |
合计 | 19,676,461.8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888,571.00 | 2,787,934.38 |
预付费用款 | 3,217,280.50 | 2,669,396.30 |
其他 | 370,610.34 | 176,650.74 |
员工住房借款 | 3,200,000.00 | 1,051,000.00 |
合计 | 19,676,461.84 | 6,684,981.42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85,908.11 | 165,971.87 | 87,460.00 | 539,339.98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6,244.84 | 56,244.84 | ||
--转入第三阶段 | -150,807.20 | 150,807.2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68,746.56 | 141,864.38 | 150,360.80 | 960,971.74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898,409.83 | 213,273.89 | 388,628.00 | 1,500,311.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000.00 | 24,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9,339.98 | 936,971.74 | 1,476,311.72 | |||
合计 | 539,339.98 | 960,971.74 | 1,500,311.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台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6,740,000.00 | 1年以内 | 34.26 | 337,000.00 |
中央金库 | 押金保证金 | 3,894,436.34 | 1年以内 | 19.79 | 194,721.82 |
中天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999,653.80 | 1年以内 | 5.08 | 49,982.69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 | 预付费用款 | 662,045.81 | 1年以内 | 3.37 | 33,102.29 |
杨亮 | 员工借款 | 650,000.00 | 1年以内 | 3.30 | 32,500.00 |
合计 | / | 12,946,135.95 | / | 65.80 | 647,306.8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83,972,539.64 | 8,037,515.50 | 1,575,935,024.14 | 437,106,030.24 | 2,484,896.62 | 434,621,133.62 |
在产品 | 86,524,301.80 | 86,524,301.80 | 34,506,399.74 | 34,506,399.74 | ||
库存商品 | 792,137,852.64 | 4,972,513.51 | 787,165,339.13 | 504,777,406.39 | 178,266.67 | 504,599,139.72 |
合计 | 2,462,634,694.08 | 13,010,029.01 | 2,449,624,665.07 | 976,389,836.37 | 2,663,163.29 | 973,726,673.0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84,896.62 | 6,813,667.64 | 1,261,048.76 | 8,037,515.5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78,266.67 | 4,794,246.84 | 4,972,513.51 | |||
合计 | 2,663,163.29 | 11,607,914.48 | 1,261,048.76 | 13,010,029.0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理财产品 | 200,000,000.00 | 1,790,000,000.00 |
理财产品收益 | 15,813,739.73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83,461,956.92 | 48,104,964.5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1,109.22 | 19,106.62 |
合计 | 283,513,066.14 | 1,853,937,810.8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02,166,827.73 | 1,633,562,113.2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002,166,827.73 | 1,633,562,113.2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26,236,554.59 | 1,228,678,197.79 | 15,243,618.54 | 71,277,307.14 | 2,141,435,678.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7,992,869.96 | 309,408,766.92 | 5,549,549.91 | 48,602,296.82 | 571,553,483.61 |
(1)购置 | 612,467.66 | 47,203,061.06 | 5,549,549.91 | 14,601,420.94 | 67,966,499.57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7,380,402.30 | 262,205,705.86 | 34,000,875.88 | 503,586,984.0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12,004.91 | 15,633,496.60 | 4,175,567.84 | 2,136,860.57 | 32,257,929.92 |
(1)处置或报废 | 6,284,780.23 | 3,954,784.72 | 1,919,215.37 | 12,158,780.32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 | 10,312,004.91 | 9,348,716.37 | 220,783.12 | 217,645.20 | 20,099,149.60 |
4.期末余额 | 1,023,917,419.64 | 1,522,453,468.11 | 16,617,600.61 | 117,742,743.39 | 2,680,731,231.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7,491,091.53 | 323,175,461.75 | 8,939,290.93 | 28,267,720.65 | 507,873,564.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682,688.21 | 119,309,119.50 | 2,103,492.52 | 18,058,450.62 | 183,153,750.85 |
(1)计提 | 43,682,688.21 | 119,309,119.50 | 2,103,492.52 | 18,058,450.62 | 183,153,750.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67,371.67 | 8,347,507.44 | 474,523.25 | 1,773,509.33 | 12,462,911.69 |
(1)处置或报废 | 4,857,161.80 | 326,602.96 | 1,640,749.39 | 6,824,514.15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 | 1,867,371.67 | 3,490,345.64 | 147,920.29 | 132,759.94 | 5,638,397.54 |
4.期末余额 | 189,306,408.07 | 434,137,073.81 | 10,568,260.20 | 44,552,661.94 | 678,564,404.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4,611,011.57 | 1,088,316,394.30 | 6,049,340.41 | 73,190,081.45 | 2,002,166,827.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8,745,463.06 | 905,502,736.04 | 6,304,327.61 | 43,009,586.49 | 1,633,562,113.2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青山研究院项目 | 29,734,081.24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 | 19,172,345.13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升压站及管理用房 | 1,343,095.70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128,227,223.28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小 计 | 178,476,745.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21,254,047.17 | 165,889,489.6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21,254,047.17 | 165,889,489.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16,827,736.71 | 16,827,736.71 | ||||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 1,241,312.18 | 1,241,312.18 |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652,633.52 | 652,633.52 | 28,384,302.37 | 28,384,302.37 | ||
锂电软包用铝塑膜项目 | 7,260,639.67 | 7,260,639.67 |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 | 38,027,967.01 | 38,027,967.01 | 21,135,792.11 | 21,135,792.11 | ||
RO支撑膜项目 | 8,254,242.12 | 8,254,242.12 | ||||
VOC深化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1,720,183.49 | 1,720,183.49 |
福斯特泰国厂房更新改造工程 | 239,152.96 | 239,152.96 | 272,549.32 | 272,549.32 | ||
安吉2万吨/年碱溶性树脂项目 | 4,838,834.31 | 4,838,834.31 | 3,925,139.56 | 3,925,139.56 |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283,751,645.64 | 283,751,645.64 | 86,311,008.92 | 86,311,008.92 |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和年产1.1亿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 | 76,413,607.77 | 76,413,607.77 | ||||
福斯特新材料华南生产基地项目 | 1,485,574.44 | 1,485,574.44 | ||||
其他在安装设备及零星工程 | 5,622,496.18 | 5,622,496.18 | 778,718.50 | 778,718.50 | ||
合计 | 421,254,047.17 | 421,254,047.17 | 165,889,489.61 | 165,889,489.6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530,000,000.00 | 16,827,736.71 | 28,882,937.99 | 45,710,674.70 | 77.53 | 100.00 | 5,846,108.73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 14,151,344.83 | 12,910,032.65 | 1,241,312.18 | 自有资金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453,696,000.00 | 28,384,302.37 | 39,203,208.38 | 66,934,877.23 | 652,633.52 | 43.82 | 95.00 | 9,724,008.55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锂电软包用铝塑膜项目 | 86,020,000.00 | 23,398,691.13 | 16,138,051.46 | 7,260,639.67 | 27.20 | 40.00 | 自有资金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 | 371,318,000.00 | 21,135,792.11 | 62,157,107.60 | 45,264,932.70 | 38,027,967.01 | 76.14 | 95.00 | 7,236,140.11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RO支撑膜项目 | 8,254,242.12 | 322,894.69 | 8,577,136.81 | 自有资金 | ||||||||
VOC深化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2,293,577.99 | 573,394.50 | 1,720,183.49 | 自有资金 |
福斯特泰国厂房更新改造工程 | 272,549.32 | 33,396.36 | 239,152.96 | 自有资金 | ||||||||
安吉2万吨/年碱溶性树脂项目 | 490,310,000.00 | 3,925,139.56 | 29,793,911.11 | 28,880,216.36 | 4,838,834.31 | 38.01 | 85.00 | 自有资金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1,453,468,500.00 | 86,311,008.92 | 465,162,777.92 | 267,722,141.20 | 283,751,645.64 | 37.94 | 45.00 | 21,571,015.45 | 17,933,919.01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和年产1.1亿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 | 877,356,700.00 | 76,413,607.77 | 76,413,607.77 | 8.71 | 20.00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福斯特新材料华南生产基地项目 | 1,202,720,200.00 | 1,485,574.44 | 1,485,574.44 | 0.12 | 自有资金 | |||||||
FCCL挠性覆铜板车间及干膜辅助车间更新改造工程 | 8,390,337.77 | 8,390,337.77 | 自有资金 |
其他在安装设备及零星工程 | 778,718.50 | 7,328,966.34 | 2,485,188.66 | 5,622,496.18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5,464,889,400.00 | 165,889,489.61 | 758,984,937.96 | 503,586,984.04 | 33,396.36 | 421,254,047.17 | / | / | 44,377,272.84 | 17,933,919.01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27,985.88 | 10,227,985.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7,521.72 | 5,406,497.92 | 5,984,019.64 |
1) 租入 | 577,521.72 | 5,406,497.92 | 5,984,019.64 |
4.期末余额 | 10,805,507.60 | 5,406,497.92 | 16,212,005.5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02,822.00 | 2,027,436.71 | 3,930,258.71 |
(1)计提 | 1,902,822.00 | 2,027,436.71 | 3,930,258.71 |
4.期末余额 | 1,902,822.00 | 2,027,436.71 | 3,930,258.71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902,685.60 | 3,379,061.21 | 12,281,746.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227,985.88 | 10,227,985.88 |
其他说明: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4之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车位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7,207,102.48 | 15,425,952.40 | 620,000.00 | 303,253,054.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002,380.38 | 7,361.20 | 104,009,741.58 |
(1)购置 | 104,002,380.38 | 7,361.20 | 104,009,741.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47,786.85 | 170,613.98 | 5,218,400.83 | |||
(1)处置 | ||||||
2)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 | 5,047,786.85 | 170,613.98 | 5,218,400.83 | |||
4.期末余额 | 386,161,696.01 | 15,262,699.62 | 620,000.00 | 402,044,395.6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0,966,858.23 | 10,006,415.31 | 196,333.08 | 31,169,606.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07,351.94 | 1,176,572.89 | 30,999.96 | 7,314,924.79 | ||
(1)计提 | 6,107,351.94 | 1,176,572.89 | 30,999.96 | 7,314,924.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213.11 | 97,213.11 | ||||
(1)处置 | ||||||
2)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 | 97,213.11 | 97,213.11 | ||||
4.期末余额 | 27,074,210.17 | 11,085,775.09 | 227,333.04 | 38,387,318.3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9,087,485.84 | 4,176,924.53 | 392,666.96 | 363,657,077.3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6,240,244.25 | 5,419,537.09 | 423,666.92 | 272,083,448.2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POE项目托盘车间土地使用权 | 4,012,983.33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POE项目员工宿舍土地使用权 | 22,407,270.83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临安区锦北单元C一B1/B2-08地块土地使用权 | 14,115,369.58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升压站及管理用房土地使用权 | 671,052.66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江门市JCR2021-148(新会1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 64,728,114.31 | 产权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小 计 | 105,934,790.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山林地承包款 | 185,600.00 | 9,600.00 | 176,000.00 | ||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 | 1,691,022.71 | 2,269,688.98 | 692,396.44 | 3,268,315.25 | |
合计 | 1,876,622.71 | 2,269,688.98 | 701,996.44 | 3,444,315.25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2,040,035.99 | 65,047,493.58 | 291,111,340.24 | 43,595,293.9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700,040.79 | 1,005,006.12 | 4,003,684.52 | 600,552.68 |
可抵扣亏损 | 15,700,991.96 | 2,885,021.05 | 17,781,388.89 | 3,847,600.12 |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 3,122,789.10 | 780,697.28 | 3,042,022.23 | 770,601.42 |
递延收益 | 17,566,592.86 | 2,634,988.93 | 8,610,954.89 | 1,291,643.23 |
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 | 49,881,281.59 | 7,482,192.24 | ||
使用权资产相关差异 | 246,478.58 | 48,950.18 | ||
合计 | 465,376,929.28 | 72,402,157.14 | 374,430,672.36 | 57,587,883.6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理财产品收益 | 2,483,561.64 | 372,534.25 | 15,813,739.73 | 2,372,060.96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 | 22,733,393.83 | 5,683,348.46 | ||
合计 | 25,216,955.47 | 6,055,882.71 | 15,813,739.73 | 2,372,060.9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8,328,997.74 | 12,994,670.41 |
可抵扣亏损 | 8,476,032.29 | 8,316,001.11 |
合计 | 26,805,030.03 | 21,310,671.5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99,495.17 | ||
2022年 | 38,515.50 | 114,126.85 | |
2023年 | 2,000,712.10 | 2,023,464.44 | |
2024年 | 1,506,062.13 | 2,187,709.95 | |
2025年 | 1,400,741.95 | 3,891,204.70 | |
2026年 | 3,530,000.61 | ||
合计 | 8,476,032.29 | 8,316,001.1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采购预付款 | 55,251,156.96 | 55,251,156.96 | 91,925,732.55 | 91,925,732.55 | ||
预付工程款 | 1,134,892.50 | 1,134,892.50 | 885,600.00 | 885,600.00 | ||
预付土地出让款 | 3,120,000.00 | 3,120,000.00 |
合计 | 56,386,049.46 | 56,386,049.46 | 95,931,332.55 | 95,931,332.55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75,802.26 | 2,302,794.88 | 173,007.38 | |
其中: | ||||
或有对价 | 173,007.38 | 173,007.38 | ||
衍生金融负债 | 2,302,794.88 | 2,302,794.88 | ||
合计 | 2,475,802.26 | 2,302,794.88 | 173,007.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096,013.50 | 11,175,507.23 |
合计 | 8,096,013.50 | 11,175,507.2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材料 | 915,529,533.54 | 639,666,307.40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63,949,549.51 | 67,821,379.82 |
应付费用款 | 11,520,123.63 | 12,779,972.90 |
合计 | 990,999,206.68 | 720,267,660.1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54,828,676.00 | 29,981,940.37 |
合计 | 54,828,676.00 | 29,981,940.3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9,780,851.48 | 373,619,388.12 | 354,263,848.55 | 89,136,391.0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56,484.30 | 17,932,418.52 | 17,606,142.69 | 1,282,760.13 |
三、辞退福利 | 229,340.10 | 130,961.18 | 59,311.24 | 300,990.04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五、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 | 49,881,281.59 | 49,881,281.59 | ||
合计 | 120,847,957.47 | 391,682,767.82 | 421,810,584.07 | 90,720,141.2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6,114,596.77 | 331,999,591.32 | 313,947,958.95 | 84,166,229.14 |
二、职工福利费 | 1,100.00 | 13,565,626.78 | 13,566,726.78 | |
三、社会保险费 | 618,177.64 | 11,911,555.20 | 11,660,167.81 | 869,565.0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65,613.44 | 10,906,299.13 | 10,574,474.81 | 697,437.76 |
工伤保险费 | 188,720.07 | 836,823.15 | 853,415.95 | 172,127.27 |
生育保险费 | 63,844.13 | 168,432.92 | 232,277.05 | |
四、住房公积金 | 2,266.00 | 9,583,827.80 | 9,582,149.80 | 3,94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044,711.07 | 6,558,787.02 | 5,506,845.21 | 4,096,652.88 |
合计 | 69,780,851.48 | 373,619,388.12 | 354,263,848.55 | 89,136,391.0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29,120.80 | 17,342,242.64 | 17,027,408.40 | 1,243,955.04 |
2、失业保险费 | 27,363.50 | 590,175.88 | 578,734.29 | 38,805.09 |
合计 | 956,484.30 | 17,932,418.52 | 17,606,142.69 | 1,282,760.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5,271,161.55 | 66,599,769.8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5,781,498.52 | 126,215,824.49 |
个人所得税 | 507,627.98 | 368,155.4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326,791.93 | 2,028,118.45 |
房产税 | 7,488,302.99 | 265,561.57 |
土地使用税 | 1,311,214.95 | 1,311,214.95 |
教育费附加 | 3,606,540.22 | 934,253.47 |
地方教育附加 | 2,404,360.19 | 622,835.65 |
印花税 | 1,228,704.46 | 266,731.10 |
残保金 | 792,306.92 | 2,062,365.58 |
环境保护税 | 17,134.29 | 7,321.73 |
其他税费 | 34,260.15 | |
合计 | 256,769,904.15 | 200,682,152.30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6,887,416.17 | 43,097,023.11 |
合计 | 46,887,416.17 | 43,097,023.1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3,542,982.45 | 13,766,895.27 |
拆借款 | 1,996,121.65 | 1,996,121.65 |
应付暂收款 | 1,873,227.00 | 1,525,610.91 |
尚未结算费用款 | 29,368,856.41 | 25,808,363.56 |
其他 | 106,228.66 | 31.72 |
合计 | 46,887,416.17 | 43,097,023.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590,680.05 | 1,513,764.46 |
合计 | 5,590,680.05 | 1,513,764.46 |
其他说明: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4之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6,084,926.14 | 2,923,153.78 |
合计 | 6,084,926.14 | 2,923,153.7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354,941,310.81 | |
合计 | 1,354,941,310.81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转股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福20转债 | 100.00 | 2020年12月1日 | 6年 | 1,700,000,000.00 | 1,354,941,310.81 | 0.00 | 2,386,818.81 | 35,102,989.65 | 1,379,334,030.29 | 13,097,088.98 | 0.00 |
合计 | / | / | / | 1,700,000,000.00 | 1,354,941,310.81 | 0.00 | 2,386,818.81 | 35,102,989.65 | 1,379,334,030.29 | 13,097,088.98 | 0.0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7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6月7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3.69元/股。2021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61.03元/股。“福20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5%、第二年0.45%、第三年0.75%、第四年0.95%、第五年1.45%、第六年1.75%。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一次还本。报告期内,“福20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7,640,902股。本次赎回可转债数量为 130,110 张,赎回兑付本息金额为13,032,338.04元,不足一股部分支付现金64,750.94元。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9,421,032.73 | 11,024,347.1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084,041.24 | -2,460,486.56 |
合计 | 7,336,991.49 | 8,563,860.54 |
其他说明: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4之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6,866,154.89 | 1,543,000.00 | 4,071,479.53 | 24,337,675.36 | |
合计 | 26,866,154.89 | 1,543,000.00 | 4,071,479.53 | 24,337,675.3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金太阳工程补助资金 | 4,794,260.76 | 1,692,092.03 | 3,102,168.73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2,295,000.00 | 510,000.00 | 1,78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青山湖科技城创新载体建设项目 | 1,250,000.00 | 200,000.00 | 1,0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万吨/ | 12,853,500.00 | 1,353,000.00 | 11,500,500.00 | 与资产相关 |
年碱溶性树脂项目 | |||||||
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5,401,700.00 | 1,543,000.00 | 173,617.50 | 6,771,082.5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贴息 | 151,694.13 | 62,770.00 | 88,924.13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转型引导资金 | 120,000.00 | 80,000.00 | 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26,866,154.89 | 1,543,000.00 | 4,071,479.53 | 24,337,675.3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4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69,552,372 | 153,910,474 | 27,640,902 | 181,551,376 | 951,103,748 |
其他说明:
1) 根据2021年3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769,552,37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53,910,474.00元,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23,462,846股。该次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448号)。
2)根据2021年7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20转债”的议案》,公司发行的“福20转债”自2021年6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7,640,902股,本次转股后总股本为951,103,748股。该次转股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448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46之说明。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261,928,393.60 | 1,697,815,663.45 | 153,910,474.00 | 3,805,833,583.05 |
合计 | 2,261,928,393.60 | 1,697,815,663.45 | 153,910,474.00 | 3,805,833,583.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本期增加系根据2021年7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20转债”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发行的2020年“福20转债”自2021年6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7,640,902股,根据本期实际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与实际转股股本的差额,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97,815,663.45元。
2) 本期减少系根据2021年3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769,552,37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53,910,474.00元。该次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448号)。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46,122,535.16 | 346,122,535.16 | ||||||
合计 | 346,122,535.16 | 346,122,535.16 |
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余额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876,243.54 | -75,466,476.41 | -75,466,476.41 | -38,590,232.8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6,876,243.54 | -75,466,476.41 | -75,466,476.41 | -38,590,232.8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6,876,243.54 | -75,466,476.41 | -75,466,476.41 | -38,590,232.87 |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74,389.00 | 244,504.89 | 629,884.11 | |
合计 | 874,389.00 | 244,504.89 | 629,884.11 |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6,645,530.12 | 165,719,420.51 | 432,364,950.63 | |
合计 | 266,645,530.12 | 165,719,420.51 | 432,364,950.6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经2021年3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65,719,420.51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43,694,907.22 | 4,069,543,642.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96,549,310.84 | 1,565,006,791.5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5,719,420.5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46,298,567.40 | 287,43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3,390,470.43 | 3,425,526.4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024,835,759.72 | 5,343,694,907.2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根据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769,552,3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4.5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6,298,567.4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809,408,059.43 | 9,627,487,664.09 | 8,355,453,627.63 | 5,997,531,983.20 |
其他业务 | 48,485,733.93 | 8,855,103.68 | 37,688,412.95 | 15,442,364.92 |
合计 | 12,857,893,793.36 | 9,636,342,767.77 | 8,393,142,040.58 | 6,012,974,348.1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公司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伏胶膜 | 11,509,592,128.75 | 11,509,592,128.75 |
光伏背板 | 725,917,988.47 | 725,917,988.47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75,568,623.75 | 75,568,623.75 |
电子材料 | 446,433,640.51 | 446,433,640.51 |
其他 | 51,895,677.95 | 51,895,677.9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0,514,245,241.28 | 10,514,245,241.28 |
国外 | 2,295,162,818.15 | 2,295,162,818.1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光伏封装材料行业 | 12,235,510,117.22 | 12,235,510,117.22 |
光伏发电行业 | 75,568,623.75 | 75,568,623.75 |
电子材料行业 | 446,433,640.51 | 446,433,640.51 |
其他 | 51,895,677.95 | 51,895,677.9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2,809,408,059.43 | 12,809,408,059.43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2,430,048,261.02 | 12,430,048,261.02 |
经销 | 379,359,798.41 | 379,359,798.41 |
合计 | 12,809,408,059.43 | 12,809,408,059.4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265,925.62 | 15,461,963.02 |
教育费附加 | 6,638,177.31 | 7,000,802.3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8,687,392.04 | 892,844.13 |
土地使用税 | 3,059,999.66 | 1,872,445.58 |
车船使用税 | 16,163.63 | 18,922.88 |
印花税 | 3,579,485.73 | 2,125,280.32 |
地方教育附加 | 4,425,451.55 | 4,667,201.58 |
环境保护税 | 109,141.20 | 41,241.43 |
其他 | 149,625.99 | |
残保金 | 2,823,861.38 | |
合计 | 41,931,362.73 | 34,904,562.69 |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486,924.44 | 5,393,176.78 |
业务差旅费 | 2,017,941.25 | 1,065,571.72 |
业务招待费 | 3,164,923.64 | 1,941,544.81 |
报关费 | 10,346,013.60 | 15,014,319.91 |
展会及宣传费 | 980,486.20 | 730,532.06 |
财产保险费 | 3,487,274.51 | 5,450,314.76 |
产品测试费 | 11,735,400.01 | 9,678,838.09 |
其他 | 9,872,184.37 | 6,500,210.14 |
运杂费 | 75,342,886.69 | |
合计 | 53,091,148.02 | 121,117,394.9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5,954,810.58 | 91,328,926.31 |
折旧及摊销 | 26,395,818.83 | 20,086,673.85 |
办公费 | 8,572,793.22 | 4,375,913.4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3,137,793.94 | 2,575,066.85 |
业务招待费 | 6,468,005.50 | 4,408,480.04 |
维修费 | 3,840,672.85 | 2,538,359.63 |
汽车费用及运费 | 4,442,047.30 | 3,824,676.83 |
安全环保费 | 9,124,725.78 | 3,099,284.44 |
其他 | 15,579,183.62 | 11,374,616.89 |
合计 | 153,515,851.62 | 143,611,998.2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领用 | 331,477,408.06 | 195,360,727.91 |
燃料及动力 | 4,551,612.57 | 4,802,403.42 |
职工薪酬 | 70,658,994.21 | 70,286,199.55 |
折旧及摊销 | 12,806,792.80 | 12,758,114.14 |
其他 | 11,858,095.41 | 4,891,267.74 |
检测试验费 | 22,235,079.02 | 20,982,502.50 |
合计 | 453,587,982.07 | 309,081,215.26 |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165,929.53 | 9,095,234.53 |
减:利息收入 | -33,227,515.03 | -33,596,983.00 |
汇兑损益 | -22,614,884.92 | 2,642,257.48 |
手续费 | 1,182,788.22 | 2,409,718.95 |
合计 | -47,493,682.20 | -19,449,772.04 |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4,071,479.53 | 3,221,362.0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28,366,770.15 | 18,461,737.5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65,690.88 | |
合计 | 32,903,940.56 | 21,683,099.56 |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4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收益 | 7,431,870.34 | |
理财产品收益 | 24,003,520.79 | 40,834,818.65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4,389,881.80 | -1,058,637.81 |
处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12,308.95 | -160,001.85 |
合计 | 18,557,818.28 | 39,616,178.99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83,561.64 | -2,302,794.88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83,561.64 | -2,302,794.88 |
合计 | 2,483,561.64 | -2,302,794.88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7,247,790.28 | -52,585,637.8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0,163,591.02 | -5,958,843.2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16,349.25 | 1,072,814.03 |
合计 | -138,627,730.55 | -57,471,667.0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607,914.48 | -1,995,968.31 |
合计 | -11,607,914.48 | -1,995,968.31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80,093.14 | -895,184.69 |
合计 | 280,093.14 | -895,184.69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收入 | 71,674.00 | 110,000.00 | 71,674.00 |
无法支付款项 | 350,155.43 | 76,613.12 | 350,155.43 |
赔偿收入 | 169,344.20 | 38,025.64 | 169,344.20 |
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 10,830.99 | 47.97 | 10,830.99 |
其他 | 0.56 | 3,203.97 | 0.56 |
合计 | 602,005.18 | 227,890.70 | 602,005.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211,478.00 | 4,942,019.30 | 1,211,478.00 |
质量赔偿损失 | 19,985.08 | 2,067,061.82 | 19,985.08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84,178.15 | 967,342.67 | 984,178.15 |
其他 | 218,651.15 | 1,253.53 | 218,651.15 |
非常损失 | 11,111.54 | ||
合计 | 2,434,292.38 | 7,988,788.86 | 2,434,292.38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82,466,733.02 | 230,684,157.6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130,451.77 | -14,182,353.90 |
合计 | 271,336,281.25 | 216,501,803.7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469,075,844.7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70,361,376.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825,813.0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89,619.2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897,985.8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71,719.7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72,785.0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9,530.96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67,638,905.73 |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 -120,475.65 |
所得税费用 | 271,336,281.2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57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28,690,661.03 | 23,192,237.53 |
利息收入 | 31,291,392.92 | 32,083,721.56 |
其他 | 2,799,054.29 | 5,230,603.86 |
合计 | 62,781,108.24 | 60,506,562.95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费 | 32,342,845.39 | |
其他付现销售、管理、研发费用 | 106,593,836.56 | 66,688,446.20 |
经营活动保证金 | 6,74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 | 7,829,628.41 | 9,624,620.96 |
合计 | 121,163,464.97 | 113,655,912.55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4,475,590,000.00 | 3,756,754,638.00 |
出于投资目的的定期存款收回 | 277,592,000.00 | 333,714,400.00 |
远期结售汇 | 1,779,681.32 | |
出于投资目的外汇掉期交易保证金收回 | 20,764,824.91 | |
合计 | 4,754,961,681.32 | 4,111,233,862.91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2,484,290,000.00 | 5,271,194,000.00 |
出于投资目的的定期存款存入 | 277,592,000.00 | 350,000,000.00 |
合计 | 2,761,882,000.00 | 5,621,194,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屋租赁 | 3,983,132.89 |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的发行费用 | 1,938,811.31 | |
借款利息支出 | 941,296.09 |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 8,575,000.00 | 6,000,000.00 |
合计 | 12,558,132.89 | 8,880,107.4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97,739,563.49 | 1,565,273,255.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0,235,645.03 | 59,467,635.37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3,153,750.85 | 125,965,883.4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930,258.71 | |
无形资产摊销 | 7,314,924.79 | 5,711,259.0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01,996.44 | 98,119.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0,093.14 | 895,184.6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73,347.16 | 967,294.7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83,561.64 | 2,302,794.8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343,223.72 | 10,224,230.5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515,829.74 | -39,616,178.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814,273.52 | -16,554,414.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83,821.75 | 2,372,060.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4,851,280.34 | -110,948,260.7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58,726,165.52 | -1,597,915,759.2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9,090,178.82 | 264,098,378.48 |
其他 | 629,884.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561,056.47 | 272,341,482.9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1,379,334,030.29 | 910,423,364.08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17,613,504.10 | 1,525,483,318.2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25,483,318.21 | 1,725,466,128.3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92,130,185.89 | -199,982,810.1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17,613,504.10 | 1,525,483,318.21 |
其中:库存现金 | 111,837.16 | 208,399.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17,499,783.53 | 1,525,244,180.6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883.41 | 30,738.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7,613,504.10 | 1,525,483,318.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65,072.50 | 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45,582.69 | 质押 |
合计 | 35,810,655.19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699,397,680.03 | ||
其中:美元 | 100,187,362.16 | 6.3757 | 638,764,564.92 |
欧元 | 1,094,240.53 | 7.2197 | 7,900,088.35 |
港币 | 32.92 | 0.8176 | 26.92 |
泰铢 | 275,792,415.57 | 0.1912 | 52,731,509.86 |
日元 | 26,895.00 | 0.0554 | 1,489.98 |
应收账款 | 517,225,475.19 | ||
其中:美元 | 75,121,596.21 | 6.3757 | 478,952,760.96 |
欧元 | |||
港币 | |||
泰铢 | 200,171,099.55 | 0.1912 | 38,272,714.23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328,630.06 | ||
其中:泰铢 | 1,718,776.48 | 0.1912 | 328,630.06 |
应付账款 | 287,989,216.56 | ||
其中:美元 | 43,031,675.69 | 6.3757 | 274,357,054.70 |
泰铢 | 30,099,168.44 | 0.1912 | 5,754,961.01 |
日元 | 142,187,741.06 | 0.0554 | 7,877,200.85 |
其他应付款 | 5,015,839.20 | ||
其中:美元 | 770,015.45 | 6.3757 | 4,909,387.50 |
泰铢 | 556,755.76 | 0.1912 | 106,451.7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 | 注册及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福斯特泰国公司 | 泰国 | 泰铢 |
83、 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4,071,479.53 | 其他收益 | 4,071,479.53 |
与收益相关 | 28,366,770.15 | 其他收益 | 28,366,770.15 |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期初 递延收益 | 本期 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 递延收益 | 本期摊销 列报项目 | 说明 |
金太阳工程补助资金 | 4,794,260.76 | 1,692,092.03 | 3,102,168.73 | 其他收益 | 《关于预拨2012年第一批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拨付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12﹞241号/临财建〔2013〕341号);《关于拨付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九批)的通知》(浙财建﹝2013﹞50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财政清算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4﹞121号) | |
年产2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项目专项补助资 | 2,295,000.00 | 510,000.00 | 1,785,000.00 | 其他收益 | [注1] |
金 | ||||||
青山湖科技城创新载体建设项目 | 1,250,000.00 | 200,000.00 | 1,05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26号) | |
2万吨/年碱溶性树脂项目 | 12,853,500.00 | 1,353,000.00 | 11,500,500.00 | 其他收益 | 《示范区安吉分区管委会关于对安吉福斯特新材料项目进行奖励的通知》 | |
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5,401,700.00 | 1,543,000.00 | 173,617.50 | 6,771,082.50 | 其他收益 | [注2] |
技改贴息 | 151,694.13 | 62,770.00 | 88,924.13 | 其他收益 | 技改贴息系根据常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工业技改和新建项目贴息资金等指标的通知》(常财工贸﹝2013﹞146号) | |
产业转型引导资金 | 120,000.00 | 80,000.00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产业转型引导资金系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2013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3﹞137号、苏经信综合﹝2013﹞771号) | |
小计 | 26,866,154.89 | 1,543,000.00 | 4,071,479.53 | 24,337,675.36 |
[注1]年产2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均用于购买与该项目相关的设备,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该项目于201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相关固定资产自2015年7月起分10年折旧
[注2]公司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光伏胶膜及光伏背板项目,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项目实际取得的土地面积计算,每亩给予补贴资金5.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该项目补助资金6,944,700.00元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博士后资助经费 | 26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核拨杭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和研究人员一次性科研资助、日常经费、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的通知》(杭财行〔2020〕26号) |
创新奖励补助 | 1,088,8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临科字﹝2020﹞33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临安区科技创新政策第一批(创新券)补助经费的通知》(临科字﹝2020﹞45号)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 |
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政函〔2018〕29号) 《关于下达2020年度临安区科技创新政策第三批财政奖励经费的通知》临科字〔2021〕37号 | |||
大学生见习补贴 | 555,605.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发放2020-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大学生见习(实习)补贴及基地补贴的通知》(临委办发﹝2019﹞80号) 《关于申报杭州市临安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实习补贴的通知》 《关于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临人才办〔2020〕1号) |
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补助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组织申报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示范园区的通知》(杭商务〔2021〕35号) |
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资金 | 1,285,3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杭州市临安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资金的通知》(临经信综〔2021〕81号)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杭州市临安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资金的通知》(临经信综〔2021〕98号)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杭州市临安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资金的通知》(临经信综〔2021〕35号) |
光伏发电资金补贴 | 4,324,369.30 | 其他收益 | 《关于拟下达临平区2020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示》 《关于杭州市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光伏地面电站市财政补贴资金结算及账户清算的报告》 《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政策兑现项目补报工作的通知》 |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补助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同意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82号) |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7,165,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1〕11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4号)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教〔2021〕27号) |
其他小额补助 | 981,801.38 | 其他收益 | |
企业出口保险保费补助 | 1,577,6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要求兑现临安区2020年度外经贸补助项目资金的请示》(临商务〔2021〕51号) |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资金的通知》(临发改〔2021〕14号) |
人才补贴 | 1,647,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给予2021年度常熟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的通知》(常人才办〔2021〕30号) 《关于发放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引才资助资金的通知》(临人社发〔2021〕91号) 《关于拨付杭州市临安区“十四五”期间“812”人才培养工程第一批培养人选及援鄂医务工作者直接纳入区“812”人才培养第一次培养经费的通知》(临人培办〔2021〕3号) 《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博士后日常经费、引才补贴资助名单的公示》 《安吉县人才引育补贴办法》(安政办发〔2018〕82号) |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577,4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0年常熟市商务高质量发展资金通知》(常财工贸〔2021〕42号) 《关于下达2021年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外贸、外资、流通)的通知》(常财工贸〔2021〕68号) 《杭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贸易诉讼和品牌建设部分)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杭商务〔2020〕226号 |
土地使用税返还 | 1,684,800.00 | 其他收益 |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2,070,64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55号) 《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35号) |
外贸补助资金 | 1,338,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2021年杭州市第二批商务发展(外贸发展专项)项目资金和部分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企〔2021〕47号) 《关于要求兑现外贸企业扶持政策资金的请示》(临商务〔2021〕11号) 《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能力项目申报的通知》(杭商务〔2021〕69号) |
稳岗补贴 | 175,854.47 | 其他收益 | 《2020年第一批企业稳岗返还公示》(苏人保就〔2020〕2号)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 |
先进制造业支持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滁开管发〔2020〕96号) |
专利补助 | 1,034,6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临科字〔2021〕44号)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政函〔2018〕2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利奖励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公告》 《关于下达2020年度临安区科技创新政策第三批财政奖励经费的通知》临科字〔2021〕37号 《关于在“亲清在线”上申请2020年杭州市级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和2020年第三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在“亲清在线”上申请2020年度临安区级发明专利追加奖励资金的通知》 |
小计 | 28,366,770.15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32,438,249.68元。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福斯特信息公司 | 新设 | 2021年4月14日 | 100.00% | |
广东福斯特公司 | 新设 | 2021年6月4日 | 67,327,000.00 | 100.00% |
华创光电公司 | 新设 | 2021年9月26日 | 31,500,000.00 | 70.00% |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福斯特公司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临安福斯特公司 | 临安 | 临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福斯特贸易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商贸业 | 100.00 | 设立 | |
浙江新能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光伏发电公司 | 临安 | 临安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江山新能源公司 | 江山 | 江山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电子材料公司 | 临安 | 临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新材料研究院公司 | 临安 | 临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福斯特泰国公司 | 泰国春武里省 | 泰国春武里省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安吉福斯特公司 | 安吉 | 安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聚义汇顺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聚义金诚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光顺电力公司 | 余杭 | 余杭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惠州福斯特公司 | 惠州 | 惠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福斯特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滁州福斯特公司 | 滁州 | 滁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光威电力公司 | 临安 | 临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成长管理公司 | 临安 | 临安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昆山福斯特公司 | 昆山 | 昆山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吉安福斯 | 吉安 | 吉安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特 | ||||||
嘉兴福斯特公司 | 嘉兴 | 嘉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福斯特信息公司 | 临安 | 临安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广东福斯特公司 | 江门 | 江门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华创光电公司 | 台州 | 台州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光伏发电公司 | 30.00% | 8,417.45 | 510,248.59 | |
华创光电公司 | 30.00% | -103,701.76 | 13,396,298.2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上表列式的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金额与报表数存在差异,系子公司深圳福斯特公司1-5月、昆山福斯特1-7月分别为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对应少数股东损益金额分别为1,101,378.46元和184,158.50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7月22日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九2之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光伏发电公司 | 14,146,355.27 | 7,249,141.04 | 21,395,496.31 | 19,731,382.59 | 19,731,382.59 | 14,060,851.36 | 8,370,825.44 | 22,431,676.80 | 20,795,621.25 | 20,795,621.25 | ||
华创光电公司 | 44,961,022.97 | 44,961,022.97 | 306,695.50 | 306,695.5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光伏发电公司 | 9,044,756.60 | 28,058.17 | 28,058.17 | -840,848.61 | 12,191,923.54 | -815,160.40 | -815,160.40 | 300,194.32 |
华创光电公司 | -345,672.53 | -345,672.53 | -6,441,977.03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深圳福斯特公司 | 2021年5月26日 | 51.00% | 100.00% |
昆山福斯特公司 | 2021年7月22日 | 51.00% | 100.00%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深圳福斯特公司 | 昆山福斯特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4,900,000.00 | 3,675,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4,900,000.00 | 3,675,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903,114.50 | 2,281,415.07 |
差额 | 1,996,885.50 | 1,393,584.93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1,996,885.50 | 1,393,584.9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福斯特碳中和公司 | 杭州萧山区 | 杭州萧山区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25.00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福斯特碳中和公司 | 福斯特碳中和公司 | |
流动资产 | 224,570.38 | |
非流动资产 | 1,155,548.62 | |
资产合计 | 1,380,119.00 | |
流动负债 | 406,672.81 | |
非流动负债 | 579,867.41 | |
负债合计 | 986,540.2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93,578.78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606,421.22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06,421.22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公司尚未对福斯特碳中和公司缴纳出资,福斯特碳中和公司本期亏损,故本期公司不享有净资产份额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定量标准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仍未付款;
2)定性标准
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③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4、5、6、8之说明。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货币资金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应收款项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67.13%(2020年12月31日:68.0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73,007.38 | 173,007.38 | 173,007.38 | ||
应付票据 | 8,096,013.50 | 8,096,013.50 | 8,096,013.50 | ||
应付账款 | 990,999,206.68 | 990,999,206.68 | 990,999,206.68 | ||
其他应付款 | 46,887,416.17 | 46,887,416.17 | 46,887,416.17 | ||
应付债券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90,680.05 | 6,066,633.94 | 6,066,633.94 | ||
租赁负债 | 7,336,991.49 | 9,421,032.71 | 4,040,023.77 | 5,381,008.94 | |
小计 | 1,059,083,315.27 | 1,061,643,310.38 | 1,052,222,277.67 | 4,040,023.77 | 5,381,008.94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75,802.26 | 2,475,802.26 | 2,475,802.26 | ||
应付票据 | 11,175,507.23 | 11,175,507.23 | 11,175,507.23 | ||
应付账款 | 720,267,660.12 | 720,267,660.12 | 720,267,660.12 | ||
其他应付款 | 43,097,023.11 | 43,097,023.11 | 43,097,023.11 | ||
应付债券 | 1,354,941,310.81 | 1,795,200,000.00 | 4,250,000.00 | 20,400,000.00 | 1,770,55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
小计 | 2,131,957,303.53 | 2,572,215,992.72 | 781,265,992.72 | 20,400,000.00 | 1,770,550,000.00 |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定期存款有关。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483,561.64 | 102,483,561.6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2,483,561.64 | 102,483,561.6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483,561.64 | 102,483,561.64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4,628,015.08 | 1,384,628,015.0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87,111,576.72 | 1,487,111,576.7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73,007.38 | 173,007.38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173,007.38 | 173,007.38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73,007.38 | 173,007.3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收购光顺电力公司应支付的或有对价系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预计或有对价的应支付金额并考虑相关预计风险因素后确定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公司预计或有对价很可能
支付,将预计支付金额作为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公司购入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以公司购入本金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
2. 应收款项融资系本公司将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确定其公允价值。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期限短,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临安 | 实业投资 | 5,000 | 48.45 | 48.4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林建华持有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5%的股权,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8.45%的股权,同时林建华直接持有本公司13.78%的股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林建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杭州赫尔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杭州赢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8/24已注销)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杭州百升光电材料有限公司2021/9/16已注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杭州临安福斯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8/30已注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杭州欧莱德姆科技有限公司2021/10/8已注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福斯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阿尔福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海南二十五度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杭州福熙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翰富智维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杭州地上家房地产有限公司 | 其他 |
苏州和迈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智予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其他 |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 其他 |
烟台德邦科技有限股份公司 | 其他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38.64 | 723.90 |
[注]上年同期数包含员工持股计划金额132.69万元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 日,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福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投金额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 建设投资 | 项目备案代码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平方米) | 160,346.85 | 90,000.00 | 61,969.86 | 145,346.85 | 2020-341160-29-03-003438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 | 73,563.71 | 50,000.00 | 7,526.99 | 63,563.71 | 2011-330451-04-01-162174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263,910.56 | 170,000.00 | 99,496.85 | 208,910.56 |
(2)未结清信用证及保函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 日,本公司未结清信用证金额为300,721,944.00元、96,302,013.50美元、562,647,534.00日元;未结清保函金额为86,990,800.00元、96,442.92美元,其中关税保函80,000,000.00元,履约保函6,990,800.00元,提单丢失保函96,442.92美元。
(3)其他重要财务承诺
2021年5月8日,本公司子公司广东福斯特公司与江门市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达成《福斯特新材料华南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16亿元,项目用地300亩,预期总产值27.36亿元,创税1.28亿元。其中首期用地200亩,建设年产3.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和年产2.4万吨碱溶性树脂生产线;二期用地100亩,计划生产感光干膜、碱溶性树脂、单体,具体投资内容另行商定。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投产,于2025年12月31日实现达产,于2026年12月31日实现稳定运营。
2021年12月10日,本公司子公司华创光电公司与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编号为3310062021A2 103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华创光电公司以33,700,000.00元的价款受让坐落于台州市聚海大道以西、海城大道以北,编号为台土告字﹝2021﹞080号,总面积96,036.00平方米的宗地。合同项中约定该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576,216,000.00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6,000.00元(该总投资额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7%,即6,722.52平方米,且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该项目需在2022年4月9日前开工,2025年4月9日前竣工。
3、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根据子公司浙江新能源公司与天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应收账款抵偿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光顺电力公司的100.00%的股权。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641 号),以 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光顺电力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690.0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光顺电力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 6,164.51万元,双方另外约定了股权转让追加款,浙江新能源公司预计很可能支付,并于2018年12月31日确认了或有对价439.6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或有对价余额为17.30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32,886,311.8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32,886,311.80 |
根据2022年3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9,955,295.47元,以2021年末总股本951,103,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3.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2,886,311.80元,转增380,441,49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31,545,247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本期公司在结算部分货款时,为了加快回笼资金而修改销售合同条款,给予了客户现金折扣。该事项按照债务重组处理,涉及债务重组的债权账面金额为230,718,760.31元,本期已经计提坏账准备11,535,938.04元,账面价值219,182,822.27元,本期实际回款226,609,598.27元,抵扣进项税5,094.34元,确认债务重组投资收益7,431,870.34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胶膜业务、背板业务及电子材料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光伏胶膜 | 光伏背板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热熔网膜 | 电子材料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1,834,128,450.28 | 750,240,892.67 | 78,743,722.35 | 1,494,000.45 | 757,881,999.48 | 35,376,591.59 | 648,457,597.39 | 12,809,408,059.43 |
主营业务成本 | 8,874,166,527.21 | 654,509,507.36 | 20,700,604.98 | 1,347,922.25 | 687,650,699.68 | 32,507,863.09 | 643,395,460.48 | 9,627,487,664.09 |
资产总额 | 14,154,616,935.81 | 897,351,460.22 | 94,184,141.29 | 1,786,950.70 | 906,490,869.21 | 42,313,390.84 | 2,408,778,987.75 | 13,687,964,760.32 |
负债总额 | 1,786,488,673.59 | 113,256,913.08 | 11,887,209.83 | 225,535.40 | 114,410,420.14 | 5,340,476.10 | 533,728,707.29 | 1,497,880,520.85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059,047,702.07 |
1至2年 | 1,931,582.99 |
2至3年 | 9,125.47 |
3年以上 | 19,937,115.14 |
合计 | 3,080,925,525.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006,053.26 | 0.29 | 9,006,053.26 | 100.00 | 9,072,499.31 | 0.40 | 9,072,499.3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71,919,472.41 | 99.71 | 184,640,515.47 | 6.01 | 2,887,278,956.94 | 2,232,343,482.66 | 99.60 | 127,015,390.81 | 5.69 | 2,105,328,091.85 |
其中: | ||||||||||
光伏行业组合 | 2,666,573,036.23 | 86.55 | 153,973,112.91 | 5.77 | 2,512,599,923.32 | 2,067,336,973.34 | 92.24 | 116,106,938.44 | 5.62 | 1,951,230,034.90 |
非光伏行业组合 | 405,346,436.18 | 13.16 | 30,667,402.56 | 7.57 | 374,679,033.62 | 165,006,509.32 | 7.36 | 10,908,452.37 | 6.61 | 154,098,056.95 |
合计 | 3,080,925,525.67 | / | 193,646,568.73 | / | 2,887,278,956.94 | 2,241,415,981.97 | / | 136,087,890.12 | / | 2,105,328,091.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 3,426,319.65 | 3,426,319.65 | 100.00 | 系ST海润下属公司,因ST海润已退市,预计难以收回 |
中电电气(江苏)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78,661.22 | 4,078,661.22 | 100.00 | 该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预计难以收回 |
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76,644.26 | 1,176,644.26 | 100.00 | 该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预计难以收回 |
上海山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324,428.13 | 324,428.13 | 100.00 | 该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9,006,053.26 | 9,006,053.2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光伏行业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信用期内) | 2,564,108,983.37 | 128,205,449.17 | 5.00 |
逾期一个月内 | 84,987,991.88 | 16,997,598.38 | 20.00 |
逾期超过一个月 | 17,411,991.24 | 8,705,995.62 | 50.00 |
账龄3年以上 | 64,069.74 | 64,069.74 | 100.00 |
合计 | 2,666,573,036.23 | 153,973,112.91 | 5.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非光伏行业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93,969,855.92 | 19,698,492.80 | 5.00 |
1-2年 | 509,588.12 | 101,917.62 | 20.00 |
3年以上 | 10,866,992.14 | 10,866,992.14 | 100.00 |
合计 | 405,346,436.18 | 30,667,402.56 | 7.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072,499.31 | 66,446.05 | 9,006,053.2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7,015,390.81 | 65,652,890.01 | 8,027,765.35 | 184,640,515.47 | ||
合计 | 136,087,890.12 | 65,652,890.01 | 66,446.05 | 8,027,765.35 | 193,646,568.73 |
公司以前年度对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492,765.70元,2021年公司收到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货款66,446.05元,相应转回坏账准备。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027,765.3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母公司客户1 | 1,000,828,739.00 | 32.49 | 50,627,541.90 |
母公司客户2 | 477,480,783.74 | 15.5 | 23,874,039.21 |
母公司客户3 | 217,827,758.34 | 7.07 | 11,945,357.49 |
母公司客户4 | 166,180,238.24 | 5.39 | 8,309,972.63 |
母公司客户5 | 93,662,138.71 | 3.04 | 4,689,378.21 |
合计 | 1,955,979,658.03 | 63.49 | 99,446,289.44 |
其他说明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1,955,979,658.0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3.4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99,446,289.44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0,822,895.58 | 36,651,314.12 |
合计 | 90,822,895.58 | 36,651,314.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4,122,590.76 |
1至2年 | 1,114,404.89 |
2至3年 | 556,531.00 |
3年以上 | 328,881.00 |
合计 | 96,122,407.6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256,957.34 | 1,985,630.82 |
拆借款 | 86,084,911.17 | 33,237,812.00 |
预付费用款 | 2,766,491.93 | 2,258,912.14 |
其他 | 114,047.21 | 370,539.53 |
员工住房借款 | 2,900,000.00 | 1,051,000.00 |
合计 | 96,122,407.65 | 38,903,894.4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895,602.17 | 122,098.20 | 234,880.00 | 2,252,580.37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3,220.24 | 53,220.24 | ||
--转入第三阶段 | -150,806.20 | 150,806.2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79,623.66 | 188,368.74 | -21,060.70 | 3,046,931.7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722,005.59 | 212,880.98 | 364,625.50 | 5,299,512.0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52,580.37 | 3,046,931.70 | 5,299,512.07 | |||
合计 | 2,252,580.37 | 3,046,931.70 | 5,299,512.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滁州福斯特公司 | 拆借款 | 76,684,911.17 | 1年以内 | 79.78 | 3,834,245.56 |
嘉兴福斯特公司 | 拆借款 | 9,400,000.00 | 1年以内 | 9.78 | 470,000.00 |
中央金库 | 押金保证金 | 3,894,436.34 | 1年以内 | 4.05 | 194,721.82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 | 预付费用款 | 662,045.81 | 1年以内 | 0.69 | 33,102.29 |
杨亮 | 员工借款 | 650,000.00 | 1年以内 | 0.67 | 32,500.00 |
合计 | / | 91,291,393.32 | / | 94.97 | 4,564,569.6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16,153,671.24 | 1,916,153,671.24 | 1,011,202,593.66 | 1,011,202,593.66 | ||
合计 | 1,916,153,671.24 | 1,916,153,671.24 | 1,011,202,593.66 | 1,011,202,593.6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福斯特公司 | 35,527,377.99 | 150,000,000.00 | 185,527,377.99 | |||
临安福斯特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福斯特贸易公司 | 31,377,240.28 | 31,377,240.28 | ||||
浙江新能源公司 | 200,306,495.39 | 9,693,504.61 | 210,000,000.00 | |||
福斯特泰国公司 | 326,921,480.00 | 326,921,480.00 | ||||
新材料研究院公司 | 750,000.00 | 1,200,000.00 | 1,950,000.00 | |||
安吉福斯特公司 | 200,000,000.00 | 42,000,000.00 | 242,000,000.00 | |||
惠州福斯特公司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15,000,000.00 | |||
滁州福斯特公司 | 191,290,000.00 | 478,704,380.23 | 669,994,380.23 | |||
吉安福斯特公司 | 2,910,000.00 | 500,000.00 | 3,410,000.00 | |||
嘉兴福斯特公司 | 3,120,000.00 | 113,693,192.74 | 116,813,192.74 | |||
成长管理公司 | 310,000.00 | 310,000.00 | ||||
电子材料公司 | 67,350,000.00 | 67,350,000.00 | ||||
华创光电公司 | 31,500,000.00 | 31,500,000.00 |
合计 | 1,011,202,593.66 | 904,951,077.58 | 1,916,153,671.2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809,852,999.31 | 8,098,836,111.19 | 6,917,659,719.11 | 4,948,566,995.41 |
其他业务 | 238,044,401.92 | 209,671,704.22 | 66,062,856.39 | 55,132,627.52 |
合计 | 11,047,897,401.23 | 8,308,507,815.41 | 6,983,722,575.50 | 5,003,699,622.9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512,308.95 | -160,001.85 |
债务重组收益 | 5,303,843.47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4,389,881.80 | -434,748.75 |
理财产品收益 | 22,962,833.44 | 38,206,995.93 |
合计 | 15,389,104.06 | 387,612,245.33 |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93,254.0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
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438,249.68 | 详见第十节七84之政府补助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7,431,870.34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95,870.5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2,435.5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58,940.0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4,469,211.67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4,003,520.79元以及个税手续费返还465,690.88元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19,305.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2,588.79 | |
合计 | 56,233,549.1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06 | 2.35 | 2.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52 | 2.29 | 2.2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林建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16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