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蒋在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9,476,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王世斌、何华强、杨长生因出差缺席;
董事沈烈、孙洁、许霞因工作原因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与;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叶金星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在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出席2人。总经理王世斌及副总经理何华强因出差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2.5亿元,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9,463,7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弃权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9,463,7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股数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弃权股数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珊、褚思宇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