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相关各银行申请总额为186,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86,3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