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1-2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三、审核意见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专项报告 第1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2)第010077号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机电”)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航天机电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航天机电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