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规定,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我们同意公司作出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水平制定的2022年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薪酬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