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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原尚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年6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委员石水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任职期均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任牟小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2021年1月-6月,由石水平、余军、张宏斌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石水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2021年6月-12月,由牟小容、余军、张宏斌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审议情况
2021-1-28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通过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0年,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原尚、上海荟宁在开展业务时存在大额应收款项逾期不能收回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公司重庆原尚、上海荟宁展开公司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应收款项可回收性监控的自查工作,已对自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将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内控检查,强化内部监督,严把公司各个内控管理环节,定期对逾期应收账款客户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协商,且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等各种方式催收。审计委员会经充分讨论和沟通,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1-3-2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通过
2021-4-15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经充分沟通后,一致同意所有议案。通过
定期报告方面,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为我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担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方面,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4-22审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2021-8-13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通过
2021-8-2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2021-10-25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一) 定期报告的审阅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 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我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担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禤文欣、黎永键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天健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黎永健不再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天健事务所指派注册会计师赵祖荣作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禤文欣、赵祖荣。

(三) 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 评估内部评价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牟小容、张宏斌、余军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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