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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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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由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就公司成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

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铭利达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铭利达有限、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达磊投资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股东
赛铭投资深圳市赛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红土投资深圳市红土投资智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赛腾投资东莞市赛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杭州剑智海宁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杭州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一、发行人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发行人股本形成演变过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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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股本演变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前身铭利达有限设立时的情况

铭利达有限成立于2004年7月27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实收资本为50万元,由股东张贤明、陶诚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2004年7月21日,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华鹏验字[2004]897号”《验资报告》。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7月21日止,铭利达有限(筹)已收到股东张贤明、陶诚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张贤明出资45万元,出资比例为90%;陶诚出资5万元,出资比例为10%。

2004年7月27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铭利达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214894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了铭利达有限的设立。

铭利达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贤明45.0045.0090.00
2陶诚5.005.0010.00
合计50.0050.00100.00

(二)铭利达有限的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2007年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7年7月23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张贤明将其持有的公司50%的股权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陶诚。

2007年7月24日,张贤明与陶诚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张贤明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50%的股权以人民币25万元转让给陶诚。2007年7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出具“(2007)深南证字7519号”《公证书》,对前述股权转让合同进行了公证。

2007年7月28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由股东张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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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60万元,陶诚认缴出资90万元。2007年7月28日,陶诚、张贤明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张贤明以货币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0%;陶诚以货币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0。新增注册资150万元于2007年8月9日缴足。2007年8月9日,深圳财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财源验字[2007]932号”《验资报告》。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8月9日,铭利达有限已收到张贤明、陶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50万元,其中张贤明新增注册资本60万元,陶诚新增注册资本9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07年8月9日,铭利达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

2007年8月27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陶诚120.00120.0060.00
2张贤明80.0080.0040.00
合计200.00200.00100.00

2、2013年3月,第二次增资

2013年3月14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300万元,其中由股东陶诚认缴出资780万元,股东张贤明认缴出资520万元。

2013年3月14日,铭利达有限股东陶诚、张贤明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陶诚出资900万元,张贤明出资6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股东应于公司变更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增资额。

2013年3月15日,深圳博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博诚验字[2013]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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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3月15日,铭利达有限收到股东陶诚、张贤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300万元,其中陶诚以货币出资780万元;张贤明以货币出资520万元。截至2013年3月15日,铭利达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500万元。

2013年3月15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陶诚900.00900.0060.00
2张贤明600.00600.0040.00
合计1,500.001,500.00100.00

3、2013年4月,第三次增资

2013年4月2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加至2,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300万元,其中股东陶诚认缴780万元,股东张贤明认缴520万元。

2013年4月2日,陶诚、张贤明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前述修正案,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其中陶诚出资额为1,680万元,张贤明出资额为1,120万元。各股东应于变更登记前足额缴纳出资。

2013年4月2日,深圳博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博诚验字[2013]197号”《验资报告书》。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4月2日,铭利达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合计1,300万元,其中陶诚出资780万元,张贤明出资52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13年4月2日,铭利达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

2013年4月2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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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陶诚1,680.001,680.0060.00
2张贤明1,120.001,120.0040.00
合计2,800.002,800.00100.00

4、2014年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11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张贤明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25%的股权转让给陶诚。

根据张贤明与陶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张贤明同意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25%的股权转让给陶诚,转让价格为700万元。

2014年6月11日,铭利达有限股东陶诚、张贤明签署《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前述修正案,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其中陶诚出资2,380万元,张贤明出资420万元。

2014年7月18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陶诚2,380.002,380.0085.00
2张贤明420.00420.0015.00
合计2,800.002,800.00100.00

5、2014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年10月29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3%的股权作价84万元转让给陶红梅;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3%的股权作价84万元转让给陶美英;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3%的股权作价84万元转让给卢常君;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铭利达有限56%的股权作价1,568万元转让给达磊投资;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铭利达有限9%的股权作价252万元转让给赛铭投资;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铭利达有限5%的股权作价140万元转让给陶晓海。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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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5日,陶诚与陶红梅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3%的股权转让给陶红梅,转让价格为84万元。同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2014)深证字第145171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公证;2014年11月5日,陶诚与陶美英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3%的股权转让给陶美英,转让价格为84万元。同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2014)深证字第145172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公证;2014年11月5日,陶诚与卢常君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3%的股权转让给卢常君,转让价格为84万元。同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2014)深证字第145173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公证。2014年11月10日,陶诚与赛铭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9%的股权转让给赛铭投资,转让价格为252万元。2014年11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2014)深证字第147105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公证;2014年11月10日,陶诚与陶晓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5%的股权转让给陶晓海,转让价格为140万元。2014年11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2014)深证字第147106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公证;2014年11月10日,陶诚与达磊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56%的股权转让给达磊投资,转让价格为1,568万元。2014年11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2014)深证字第147110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公证。2014年11月24日,陶诚、张贤明、陶红梅、陶美英、卢常君、陶晓海、达磊投资、赛铭投资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根据前述章程,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其中达磊投资出资额为1,568万元,赛铭投资出资额为252万元,陶诚出资额为168万元,张贤明出资额为420万元,陶红梅出资额为84万元,陶美英出资额为84万元,卢常君出资额为84万元,陶晓海出资额为14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4年11月25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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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568.001,568.0056.00
2张贤明420.00420.0015.00
3赛铭投资252.00252.009.00
4陶诚168.00168.006.00
5陶晓海140.00140.005.00
6陶红梅84.0084.003.00
7陶美英84.0084.003.00
8卢常君84.0084.003.00
合计2,800.002,800.00100.00

6、2014年12月,第四次增资

2014年11月26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由2,800万元增至3,146.067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46.0674万元,其中郑素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7.3034万元,邵雨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57.3034万元,谢宇翔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1.4606万元。三名股东均以货币出资,认缴的注册资本于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内足额缴纳。

达磊投资、赛铭投资、陶诚、张贤明、陶晓海、陶红梅、陶美英、卢常君、郑素贞、邵雨田、谢宇翔就上述增资事项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为3,146.0674万元,其中达磊投资出资额为1,568万元,赛铭投资出资额为252万元,陶诚出资额为168万元,张贤明出资额为420万元,陶红梅出资额为84万元,陶美英出资额为84万元,卢常君出资额为84万元,陶晓海出资额为84万元,郑素贞出资额为

157.3034万元,邵雨田出资额为157.3034万元,谢宇翔出资额为31.4606万元。

铭利达有限与郑素贞、邵雨田、谢宇翔及达磊投资、陶诚就上述增资事项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根据该协议,郑素贞、邵雨田、谢宇翔作为增资方向铭利达有限投入资金总额为3,300万元,其中郑素贞投资1,500万元,增资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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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157.3034万元,占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邵雨田投资1,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持有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157.3034万元,占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谢宇翔投资300万元,增资完成后持有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31.4606万元,占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

2014年12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上会师深验字(2014)第010号”《验资报告》。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23日,铭利达有限已收到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346.0674万元,其中郑素贞缴纳注册资本157.3034万元;谢宇翔缴纳注册资本

31.4606万元;邵雨田缴纳注册资本157.3034万元。截至2014年12月23日,铭利达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3,146.0674万元,实收资本3,146.0674万元。

2014年12月4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568.001,568.0049.84
2张贤明420.00420.0013.35
3赛铭投资252.00252.008.01
4陶诚168.00168.005.34
5郑素贞157.30157.305.00
6邵雨田157.30157.305.00
7陶晓海140.00140.004.45
8陶美英84.0084.002.67
9陶红梅84.0084.002.67
10卢常君84.0084.002.67
11谢宇翔31.4631.461.00
合计3,146.073,146.07100.00

7、2015年10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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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0.95%的股权作价380万元转让给李巨;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0.55%的股权作价220万元转让给潘玉贵;同意股东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0.50%的股权作价200万元转让给马烈。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年8月27日,陶诚与潘玉贵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0.55%的股权转让给潘玉贵,转让价格为220万元。2015年8月27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编号为“JZ20150827093”的《股权转让见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见证;2015年8月27日,陶诚与马烈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0.50%的股权转让给马烈,转让价格为200万元。2015年8月27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编号为“JZ20150827094”的《股权转让见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见证;2015年8月27日,陶诚与李巨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陶诚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0.95%的股权转让给李巨,转让价格为380万元。2015年8月27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编号为“JZ20150827101”的《股权转让见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见证。

2015年10月20日,张贤明、陶诚、陶晓海、陶红梅、陶美英、卢常君、郑素贞、邵雨田、谢宇翔、李巨、潘玉贵、马烈、达磊投资、赛铭投资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铭利达有限的注册资本为3,146.0674万元,其中达磊投资出资1,568万元,赛铭投资出资252万元,陶诚出资105.0787万元,张贤明出资420万元,陶红梅出资84万元,陶美英出资84万元,卢常君出资84万元,陶晓海出资140万元,郑素贞出资

157.3034万元,邵雨田出资157.3034万元,谢宇翔出资31.4606万元,李巨出资29.8876万元,潘玉贵出资17.3034万元,马烈出资15.7303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5年10月20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4-3-11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568.001,568.0049.84
2张贤明420.00420.0013.35
3赛铭投资252.00252.008.01
4郑素贞157.30157.305.00
5邵雨田157.30157.305.00
6陶晓海140.00140.004.45
7陶诚105.08105.083.34
8陶红梅84.0084.002.67
9陶美英84.0084.002.67
10卢常君84.0084.002.67
11谢宇翔31.4631.461.00
12李巨29.8929.890.95
13潘玉贵17.3017.300.55
14马烈15.7315.730.50
合计3,146.073,146.07100.00

8、2016年11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年10月10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张贤明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1%的股权以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应良中。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6年11月16日,张贤明与应良中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张贤明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1%的股权转让给应良中,转让价格为400万元。2016年11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了“(2016)深证字第168085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公证。

2016年11月16日,张贤明、陶诚、陶晓海、陶红梅、陶美英、卢常君、郑素贞、邵雨田、谢宇翔、李巨、潘玉贵、马烈、应良中、达磊投资、赛铭投资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铭利达有限的注册资本为3,146.0674万元,其中达磊投资出资1,568万元,赛铭投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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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万元,陶诚出资105.0787万元,张贤明出资388.5394万元;陶红梅出资84万元,陶美英出资84万元,卢常君出资84万元,陶晓海出资140万元,郑素贞出资157.3034万元,邵雨田出资157.3034万元,谢宇翔出资31.4606万元,李巨出资29.8876万元,潘玉贵出资17.3034万元,马烈出资15.7303万元,应良中出资31.4606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6年11月18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568.001,568.0049.84
2张贤明388.54388.5412.35
3赛铭投资252.00252.008.01
9郑素贞157.30157.305.00
10邵雨田157.30157.305.00
5陶晓海140.00140.004.45
4陶诚105.08105.083.34
6陶红梅84.0084.002.67
7陶美英84.0084.002.67
8卢常君84.0084.002.67
11谢宇翔31.4631.461.00
12应良中31.4631.461.00
13李巨29.8929.890.95
14潘玉贵17.3017.300.55
15马烈15.7315.730.50
合计3,146.073,146.07100.00

9、2017年9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7年8月28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达磊投资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2.88%的股权以90.6067万元转让给赛腾投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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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7年8月29日,达磊投资与赛腾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达磊投资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2.88%的股权以90.6067万元转让给赛腾投资。

2017年8月28日,铭利达有限法定代表人陶诚签署了《章程修正案》。根据前述章程修正案,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146.0674万元,其中达磊投资出资1,477.3933万元,赛铭投资出资252万元,赛腾投资90.6067万元,陶诚出资

105.0787万元,张贤明出资388.5394万元,陶红梅出资84万元,陶美英出资84万元,卢常君出资84万元,陶晓海出资140万元,郑素贞出资157.3034万元,邵雨田出资157.3034万元,谢宇翔出资31.4606万元,李巨出资29.8876万元,潘玉贵出资17.3034万元,马烈出资15.7303万元,应良中出资31.4606万元。

2017年9月1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477.391,477.3946.96
2张贤明388.54388.5412.35
3赛铭投资252.00252.008.01
4郑素贞157.30157.305.00
5邵雨田157.30157.305.00
6陶晓海140.00140.004.45
7陶诚105.08105.083.34
8赛腾投资90.6190.612.88
9陶红梅84.0084.002.67
10陶美英84.0084.002.67
11卢常君84.0084.002.67
12谢宇翔31.4631.461.00

4-3-14

13应良中31.4631.461.00
14李巨29.8929.890.95
15潘玉贵17.3017.300.55
16马烈15.7315.730.50
合计3,146.073,146.07100.00

10、2018年12月,第五次增资2017年3月,杭州剑智与陶诚、达磊投资、赛铭投资、张贤明及铭利达有限签署了《关于海宁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该等协议约定,杭州剑智同意向铭利达有限提供5,280万元的借款,借款自上述借款款项到达铭利达有限账户之日起12个月,杭州剑智有权按照年化10%的利率向铭利达有限收取利息。杭州剑智对铭利达有限享有的债权届时可对应全部转为铭利达有限股权,届时杭州剑智不再要求铭利达有限支付借款利息。2017年3月16日,杭州剑智向铭利达有限汇入了5,280万元的借款。2018年10月9日,北京中天衡天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天衡平评字【2018】37085号”《评估报告》。根据前述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杭州剑智对铭利达有限享有的债权评估价值为5,280万元。

2018年10月25日,杭州剑智与铭利达有限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股权协议》。协议约定,杭州剑智同意将截至2018年9月30日对铭利达有限享有的5,280万元债权转为对铭利达有限的投资,其中

158.6252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5,121.3748万元计入铭利达有限资本公积。协议生效之日,杭州剑智不再对铭利达有限享有《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之借款协议》项下的债权,双方基于前述借款协议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铭利达有限无需向杭州剑智支付任何本金及利息。

2018年10月25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杭州剑智将其对铭利达有限享有的5,28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铭利达有限的投资款,其中

158.6252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5,121.3748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4-3-15

2018年10月25日,铭利达有限法定代表人陶诚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前述章程修正案,铭利达有限的注册资本为3,304.6926万元,其中达磊投资出资1,477.3933万元,赛铭投资出资252万元,赛腾投资90.6067万元,陶诚出资105.0787万元,张贤明出资388.5394万元,陶红梅出资84万元,陶美英出资84万元,卢常君出资84万元,陶晓海出资140万元,郑素贞出资157.3034万元,邵雨田出资157.3034万元,谢宇翔出资31.4606万元,李巨出资29.8876万元,潘玉贵出资17.3034万元,马烈出资15.7303万元,应良中出资31.4606万元,杭州剑智出资158.6252万元。

2018年12月12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12月27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上会深字(2019)第02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0月25日,铭利达有限已将应付杭州剑智的5,280万元的债务转增为实收资本,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3,304.6926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477.391,477.3944.71
2张贤明388.54388.5411.76
3赛铭投资252.00252.007.63
4杭州剑智158.63158.634.80
5郑素贞157.30157.304.76
6邵雨田157.30157.304.76
7陶晓海140.00140.004.24
8陶诚105.08105.083.18
9赛腾投资90.6190.612.74
10陶红梅84.0084.002.54
11陶美英84.0084.002.54

4-3-16

12卢常君84.0084.002.54
13谢宇翔31.4631.460.95
14应良中31.4631.460.95
15李巨29.8929.890.90
16潘玉贵17.3017.300.52
17马烈15.7315.730.48
合计3,304.693,304.69100.00

11、2018年12月,第六次增资

2018年1月,深创投、红土投资与达磊投资、陶诚、张贤明、赛铭投资、赛腾投资、杭州剑智及铭利达有限签署了《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等协议约定,深创投、红土投资以总额10,900万元投资铭利达有限,取得铭利达有限5%的股权。其中深创投投资2,000万元,取得铭利达有限0.92%的股权;红土投资投资8,900万元,取得铭利达有限4.08%的股权。2018年12月13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由3,304.6926增加至3,47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73.9312万元由深创投及红土投资认缴。其中深创投以2,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32.0033万元,红土投资以8,900万元认缴141.9279万元。2018年12月13日,铭利达有限法定代表人陶诚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根据前述章程修正案,铭利达有限的注册资本为3,478.6238万元,其中达磊投资出资1,477.3933万元,赛铭投资出资252万元,赛腾投资90.6067万元,陶诚出资105.0787万元,张贤明出资388.5394万元,陶红梅出资84万元,陶美英出资84万元,卢常君出资84万元,陶晓海出资140万元,郑素贞出资157.3034万元,邵雨田出资157.3034万元,谢宇翔出资31.4606万元,李巨出资29.8876万元,潘玉贵出资17.3034万元,马烈出资15.7303万元,应良中出资31.4606万元,杭州剑智出资158.6252万元,深创投出资32.0033万元,红土投资出资141.9279万元。

2018年12月13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

4-3-17

更登记手续。

2019年12月27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上会深字(2019)第02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13日,铭利达有限已收到深创投、红土投资以货币缴纳的出资10,900万元,其中人民币173.931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溢价部分10,726.068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477.391,477.3942.47
2张贤明388.54388.5411.16
3赛铭投资252.00252.007.24
4杭州剑智158.63158.634.56
5郑素贞157.30157.304.52
6邵雨田157.30157.304.52
7红土投资141.93141.934.08
8陶晓海140.00140.004.02
9陶诚105.08105.083.02
10赛腾投资90.6190.612.60
11陶红梅84.0084.002.41
12陶美英84.0084.002.41
13卢常君84.0084.002.41
14深创投32.0032.000.92
15谢宇翔31.4631.460.90
16应良中31.4631.460.90
17李巨29.8929.890.86
18潘玉贵17.3017.300.50
19马烈15.7315.730.45
合计3,478.623,478.62100.00

4-3-18

(三)铭利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9年10月8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9)第6173号”《审计报告》,铭利达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369,487,032.18元。

2019年10月15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XHMPZ0609号)。根据该评估报告,铭利达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8,158.35万元。

2019年10月16日,铭利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铭利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铭利达有限按照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9)第6173号),以铭利达有限截至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369,487,032.18元,按1:

0.9743的比例折成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超出股本部分的9,487,032.18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发起人各自在铭利达有限所占的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公司的股本比例;同意铭利达有限整体改制后名称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上述事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5636号”《验资报告》。

2019年10月16日,铭利达有限全体股东达磊投资、张贤明、赛铭投资、赛腾投资、陶诚、陶晓海、陶红梅、陶美英、卢常君、郑素贞、邵雨田、谢宇翔、李巨、马烈、潘玉贵、应良中、杭州剑智、深创投、红土投资签署《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铭利达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9年11月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关于审议发起人出资的议案》、《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议案。

4-3-19

2019年11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铭利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事项,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64970779B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份额(股)持股比例(%)
1达磊投资152,893,80042.47
2张贤明40,209,48011.17
3赛铭投资26,079,4807.24
4杭州剑智16,416,0004.56
5郑素贞16,279,2004.52
6邵雨田16,279,2004.52
7红土投资14,688,0004.08
8陶晓海14,488,5604.02
9陶诚10,874,8803.02
10赛腾投资9,377,2802.60
11陶美英8,692,9202.41
12陶红梅8,692,9202.41
13卢常君8,692,9202.41
14深创投3,312,0000.92
15谢宇翔3,255,8400.90
16应良中3,255,8400.90
17李巨3,093,1200.86
18潘玉贵1,790,6400.50
19马烈1,627,9200.45
合计360,000,000100.00

自铭利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3-2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阅读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4-3-2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陶 诚陶红梅张贤明
杨德诚卢常君韩扬扬
张 凯王鸿科邱庆荣
全体监事签字:
米亚夫陈 娜蔡咏梅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陶 诚张贤明卢常君
杨德诚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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