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理工导航 股票代码:688282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97号7幢101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特别提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导航”、“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的报告期均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19,653,83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3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2年3月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4.27倍。
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60.4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0.6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80.5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0.8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0年扣非前EPS(元/股) | 2020年扣非后EPS(元/股) | T-3日股票收盘价(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后) |
002829.SZ
002829.SZ | 星网宇达 | 0.71 | 0.66 | 42.08 | 59.12 | 63.60 |
300581.SZ
300581.SZ | 晨曦航空 | 0.20 | 0.15 | 27.05 | 132.84 | 178.73 |
600435.SH
600435.SH | 北方导航 | 0.04 | 0.01 | 9.62 | 229.24 | - |
600879.SH
600879.SH | 航天电子 | 0.18 | 0.15 | 7.42 | 42.17 | 49.82 |
均值
均值 | 0.28 | 0.24 | - | 115.84 | 97.38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3 日(T-3)。
注 1:2020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2022 年 3 月 3 日)总股本。
注 2:北方导航 2020 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后)为极值,因此未纳入静态市盈率(扣非后)平均值计算。
注 3: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65.21元/股对应的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80.8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为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组建的学科性公司。2016年10月,北京理工大学同意以无形资产(六项发明专利和四个惯导装置产品专有技术)向公司出资,将惯性导航系统相关业务由北京理工大学转入公司开展。目前,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为实际控制人在北京理工大学工作时期形成,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基于上述核心技术在北京理工大学研制和定型的惯性导航系统,在2018年下半年经军方审查批复后转产至公司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上述由北理工转产至公司生产的四个型号的惯性导航系统及其核心部件(其中销售规模较大的主要为两个型号),相关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95%、97.41%、96.51%和97.97%,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若军方对上述惯性导航系统配套的弹药的采购需求下降甚至不再采购,将导致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出现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二)公司收入主要来自转产订单产品,在研产品尚未形成批量销售,存在新产品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除北理工转产至公司的惯性导航系统和其他零部件产品外,公司其他收入主要为少量光纤陀螺仪,在研项目的产品均未实现批量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依托自身技术实力,独立获取多个配合军方或兵器集团下属企业的研发项目并在研制过程中,但由于军品研制过程复杂且周期较长,目前尚未列装定型。因此,惯性导航系统新型号产品能否完成军方定型且定型后的量产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新产品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惯性导航系统主要应用于多型精确制导弹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单位A、单位B和单位C为上述弹药的总装或配套生产厂商,而单位F为公司已定型的惯性导航系统的定型文件中确定的光纤陀螺仪生产厂商,因此公司客户和供应商较为集中。
销售方面,公司主要客户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A、单位B和单位C,报告期内,向该三个单位的销售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69%、99.34%、
98.77%和97.7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合计为37,474.70万元,
主要为对单位A的惯性导航系统产品。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存在因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变动导致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的风险。采购方面,公司主要供应商包括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F。报告期内向单位F的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50.36%、64.99%、57.98%和59.64%,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光纤陀螺仪产品以用于自身生产的惯性导航系统。未来,若公司主要供应商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与公司继续进行业务合作,可能导致其不能足量及时出货,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及收入受军方采购政策影响较大的风险《新时代的中国国防》(2019年)提出,新时代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2021年8月20日,陆军装备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陆军装备高质量高效益高速度低成本发展的倡议书》,倡议要坚持质量至上、效益优先,坚持以高质量为前提的低成本、以低成本为导向的高质量,全力推动高质量与低成本有机统一,包括论证环节要论精论准研制经费概算、订购目标价格和全寿命周期费用;研制环节要严格落实“限费用低成本设计”要求,不断提高装备整体性价比;生产采购环节要强化供应链管理和生产成本控制;列装使用环节要统筹降价,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成本控制意识。公司主要产品惯性导航系统主要用于特定用途的远程制导弹药等武器装备,惯性导航技术作为国防关键技术,是武器装备信息化的主要支撑技术之一,是提高我军作战能力的重要因素。国防开支的持续增长和武器装备的现代化、信息化,是支持发行人主要产品配套的制导弹药装备规模的提升以及惯性导航技术加速应用的重要因素。但军方采购政策服务于国防需求,受国防开支预算和国防战略安排影响。国防开支预算下降削减军品采购规模、国防战略安排调整使得远程制导弹药的战略性储备需求降低、实战训练减少相应减少远程制导弹药消耗量等情形均会影响军方采购政策,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和价格下降,且影响新产品的列装定型进度和量产时间,从而对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及收入和毛利率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2〕8号文,同意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69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理工导航”,证券代码为“688282”,发行后A股股本为8,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965.383万股于2022年3月18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3月18日
(三)股票简称:理工导航,扩位简称:理工导航
(四)股票代码:688282
(五)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8,800.0000万股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2,200.0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9,653,830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8,346,17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347,376股,其中,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获配股数为880,000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4.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金理工导航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理工导航1号”)获配股数为467,376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2.12%。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44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98,794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70%,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84%。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65.21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800.0000万股,上市时市值约为人民币57.38亿元,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594.32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7,095.76万元。本公司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Navigation Control Technology Co.,Ltd.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汪渤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97号7幢101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97号8幢A801-A80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惯性导航、卫星导航、微机电、组合导航、飞行器制导控制系统和产品、惯性元件、惯导装置、惯性测量组件、光电设备以及自动控制、数据采集、信息处理系统和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生产组装导航仪器装置及部件、定位定向测量仪器、大地测量仪器及部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以科技强军为己任,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战场环境的中高精度惯性导航、精确制导与控制技术。公司主要从事惯性导航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基于自有技术为客户提供导航、制导与控制系统相关技术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惯性导航系统、惯性导航系统核心部件、其他零部件和技术服务等,产品主要用于远程制导弹药等武器装备。公司在立足军工的同时逐步向民用领域拓展市场,已研发出适用于无人机、无人船只、自动驾驶、能源勘采、测绘等各类应用场景的产品。目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尚未产生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除军品和军贸相关产品外,其他民用产品主要为用于教学训练功能的光纤陀螺仪和训练模拟器等,规模较小。
所属行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联系电话:010-6973 1598传真:010-6973 1598电子邮箱:bnct@bitnavi.cn董事会秘书:沈军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上述7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5,148.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58.50%,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股份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方式 |
1 | 汪渤 | 897.5999 | 10.20 | 直接持股 |
2 | 缪玲娟 | 726.7765 | 8.26 | 直接持股 |
3 | 董明杰 | 720.5647 | 8.19 | 直接持股 |
4 | 石永生 | 705.0353 | 8.01 | 直接持股 |
5 | 沈军 | 705.0353 | 8.01 | 直接持股 |
6 | 高志峰 | 700.3765 | 7.96 | 直接持股 |
7 | 崔燕 | 692.6118 | 7.87 | 直接持股 |
合计 | 5,148.0000 | 58.50 |
2019年5月31日,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共同签署《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就各方自对理工导航有限持股以来在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各项经营性事务时均保持一致行动的事实予以确认,并对未来继续保持在理工导航有限各项经营及财务决策中的一致行动关系做出了安排,协议各方同意,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各方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提名权、提案权或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各方同意在进行一致行动事项前,应进行充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应当按照过半数原则(以人数计算,即同意共同采取某一行为的人数应多于4人(含))确定协商结果,以达成统一意见;如经前述协商原则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以
合计股份多(不含弃权的协议方)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并据此执行一致行动事项。《一致行动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理工导航有限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0个月,且如协议方未提出书面异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自动延续。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1)汪渤,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90年10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助教;1990年11月至1996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讲师;1996年7月至2000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副教授;2000年7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2006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北京理工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2008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副院长;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员;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董事长,其中2018年12月自北京理工大学离岗创业,全职在理工导航有限工作,其人事关系转移至理工资产经营;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长。
(2)缪玲娟,女,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13所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自动化学院导航制导与控制研究所所长。1989年5月至1992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助教;1992年7月至1996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讲师;1996年7月至2001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副教授;2001年7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教授;2004年9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博士生导师;2007年5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导航制导与控制研究所所长;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
(3)董明杰,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4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教师;2012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理工大学副研究员(已于2018年12月从北京理工大学离职);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总经理。
(4)石永生,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助教;2004年7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讲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副研究员(已于2018年12月从北京理工大学离职);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副总经理。
(5)沈军,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助教;2004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讲师(已于2018年12月从北京理工大学离职);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高志峰,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5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教师;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高级实验师(已于2018年12月从北京理工大学离职);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副总经理。
(7)崔燕,女,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精密机械设计专业,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3年3月至1995年7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教师;1995年7月至2018年8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副研究员;2018年9月,从北京理工大学退休;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监事会主席。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在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不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起止日期 | 直接持股数(股) | 间接持股数(股) |
1 | 汪渤 | 董事长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8,975,999 | - |
2 | 缪玲娟 | 董事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7,267,765 | - |
3 | 戴斌 | 董事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 | - |
4 | 董明杰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7,205,647 | - |
5 | 宋春雷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5月25日 | - | - |
6 | 戴华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 | - |
7 | 李金泉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 | - |
8 | 崔燕 | 监事会主席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6,926,118 | - |
9 | 崔继红 | 监事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 | - |
10 | 李明燕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 | - |
11 | 石永生 | 副总经理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7,050,353 | - |
12 | 沈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7,050,353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起止日期 | 直接持股数(股) | 间接持股数(股) |
13 | 高志峰 | 副总经理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7,003,765 | - |
14 | 塔娜 | 财务总监 | 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 | - | - |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上表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中金理工导航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不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股) | 间接持股数(股) |
1 | 汪渤 | 董事长 | 8,975,999 | - |
2 | 董明杰 | 董事、总经理 | 7,205,647 | - |
3 | 石永生 | 副总经理 | 7,050,353 | - |
4 | 沈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7,050,353 | - |
5 | 高志峰 | 副总经理 | 7,003,765 | - |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上表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核心技术人员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中金理工导航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6,000,000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限售期限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汪渤 | 8,975,999 | 13.60 | 8,975,999 | 10.2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缪玲娟 | 7,267,765 | 11.01 | 7,267,765 | 8.2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董明杰 | 7,205,647 | 10.92 | 7,205,647 | 8.19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石永生 | 7,050,353 | 10.68 | 7,050,353 | 8.01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沈军 | 7,050,353 | 10.68 | 7,050,353 | 8.01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高志峰 | 7,003,765 | 10.61 | 7,003,765 | 7.9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崔燕 | 6,926,118 | 10.50 | 6,926,118 | 7.87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国杰乾盛投资 | 6,600,000 | 10.00 | 6,600,000 | 7.5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理工资产经营(SS) | 5,940,000 | 9.00 | 5,940,000 | 6.7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理工技术转移 | 1,980,000 | 3.00 | 1,980,000 | 2.2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限售期限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SS)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 - | 880,000 | 1.0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中金理工导航1号 | - | - | 467,376 | 0.53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部分网下配售对象 | - | - | 998,794 | 1.13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本次发行A股社会公众股东 | - | - | 19,653,830 | 22.33 | - |
总股本 | 66,000,000 | 100.0000 | 88,000,000 | 100.0000 | - |
注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注2:上表的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期限 |
1 | 汪渤 | 8,975,999 | 10.2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缪玲娟 | 7,267,765 | 8.2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董明杰 | 7,205,647 | 8.19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石永生 | 7,050,353 | 8.01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沈军 | 7,050,353 | 8.01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高志峰 | 7,003,765 | 7.9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崔燕 | 6,926,118 | 7.87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国杰乾盛投资 | 6,600,000 | 7.5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理工资产经营(SS) | 5,940,000 | 6.7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理工技术转移(SS) | 1,980,000 | 2.2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合计 | 66,000,000 | 75.00 | - |
注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注2:上表的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八、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中金理工导航1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具体信息如下:
(一)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理工导航1号。中金理工导航1号的设立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募集资金规模为3,063.00万元,管理人、实际支配主体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参与规模及获配情况
中金理工导航1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467,37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12%,获配金额为3,047.76万元。
(三)参与人姓名、职级与比例
中金理工导航1号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认购金额 (万元) | 资管计划份额认购比例 | 员工类别 |
1 | 汪渤 | 董事长 | 800.00 | 26.12% | 核心员工 |
2 | 董明杰 | 总经理 | 100.00 | 3.26% | 高级管理人员 |
3 | 石永生 | 副总经理 | 100.00 | 3.26% | 高级管理人员 |
4 | 沈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0.00 | 3.26% | 高级管理人员 |
5 | 高志峰 | 副总经理 | 680.00 | 22.20% | 高级管理人员 |
6 | 塔娜 | 财务总监 | 240.00 | 7.84% | 高级管理人员 |
7 | 刘雪莲 | 质量部部长 | 140.00 | 4.57% | 核心员工 |
8 | 何雪生 | 科技部部长 | 200.00 | 6.53% | 核心员工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认购金额 (万元) | 资管计划份额认购比例 | 员工类别 |
9 | 张岩庆 | 综合部部长 | 110.00 | 3.59% | 核心员工 |
10 | 吴亮亮 | 市场部部长 | 158.00 | 5.16% | 核心员工 |
11 | 程佳佳 | 计量检验中心主任 | 150.00 | 4.90% | 核心员工 |
12 | 李明 | 研发工程师 | 285.00 | 9.30% | 核心员工 |
合计 | — | 3,063.00 | 100.00% | — |
注1:中金理工导航1号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九、保荐机构子公司跟投情况
(一)保荐机构子公司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与保荐机构的关系: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三)获配股票数量:880,000股
(四)获配金额:5,738.48万元
(五)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4.00%
(六)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数为88,000,000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为22,000,000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65.21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80.87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90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81元(按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6.70元(按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3,46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5,056.0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XYZH/2022BJAG10053”《验资报告》。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8,405.97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型 | 金额 | 备注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16,266.97万元 | 含增值税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911.60万元 | 含增值税 |
3 | 律师费用 | 599.68万元 | 注1 |
4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560.00万元 | 含增值税 |
5 | 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 67.72万元 | 含增值税 |
合计 | 18,405.97万元 |
注1:公司部分军品销售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律师费用金额为 601.60 万元(含增值税),其中 1.92万元增值税已进行进项税抵扣,不计入发行费用,因此计入发行费用的律师费用金额为 599.68 万元,即剩余部分增值税预计无法进行抵扣,发行人将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并计入发行费用。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25,056.03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21943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三、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1,347,37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12%。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2,461,594.15万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387.87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065,500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67.5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7.16%,约占本次发行总量34.89%,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约为0.03118101%。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97.712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62.84%,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8.99%。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297.7124万股,放弃认购数量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97,578股,包销金额为6,363,061.38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0.47%,占发行数量的0.44%。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1BJAG10528)。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XYZH/2022BJAG10018)。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2BJAG10055)。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完整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21年度财务报告):
一、202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1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流动资产(万元) | 36,428.50 | 29,294.28 | 24.35% |
流动负债(万元) | 28,214.47 | 23,035.25 | 22.48% |
资产总额(万元) | 58,778.74 | 41,776.63 | 40.70% |
负债总额(万元) | 32,730.08 | 23,035.25 | 42.0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8.59% | 54.73% | -6.15%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55.68% | 55.14% | 0.5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26,048.66 | 18,741.38 | 38.9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95 | 2.84 | 38.99%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31,822.41 | 30,594.32 | 4.01% |
营业利润(万元) | 8,349.13 | 8,193.97 | 1.89% |
利润总额(万元) | 8,348.61 | 8,193.97 | 1.8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7,307.28 | 7,125.48 | 2.5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7,237.36 | 7,095.76 | 2.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1 | 1.08 | 2.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1.08 | 1.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63% | 46.94% | -14.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2.32% | 46.75% | -14.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41.37 | 7,727.50 | -101.8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 | 1.17 | -101.83% |
注:涉及百分比指标的,变动幅度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2021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流动资产为36,428.5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4.35%,主要原因为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8,778.7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0.70%,主要原因:①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大;②2021年在建工程中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投资额增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流动负债为28,214.4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2.48%,主要原因为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较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负债总额为32,730.0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2.09%,主要原因:①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较大;②2021年子公司七星导航根据资金需求取得银行借款,而2020年及以前年度公司未曾取得银行借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2020年末增长38.99%,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307.28万元。2021年度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2020年末的变动幅度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变动幅度相同。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22.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7.28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01%、2.55%,均较为稳定。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37万元,较上年下降101.83%,主要是因为2021年销售惯性导航系统中部分款项未收回且已回销售款项中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较高,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对较少。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的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行业政策和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三、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计经营情况
(一)公司对2022年1季度的业绩预计
公司预计2022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在6,000.00万元至8,000.00万元之间,同比上升24.18%至65.57%,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00.00万元至1,700.00万元,同比上升87.88%至166.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00.00万元至1,700.00万元,同比上升91.06%至170.67%。
公司预计2022年1季度营业收入相对去年同期有较快增长。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预计2022年1季度客户验收的惯性导航系统数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公司预计2022年1季度验收的惯性导航系统均已完成合同免税备案,公司将以含相关增值税的价格进行收入确认,而2021年1季度销售的惯性导航系统未完成合同免税备案。
公司预计2022年1季度净利润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因为公司预计2022年1季度验收的惯性导航系统均已完成合同免税备案,毛利率高于2021年1季度。
(二)增值税退税情况的影响分析
公司部分军品销售合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未能及时完成免税备案的合同,公司在收入确认时点时正常计提销项税额并根据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待完成合同增值税免税备案后,再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增值税退税,并在取得退税款时将其计入当期其他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已向税务主管部门提交了增值税退税申请,该部分退税申请包括2020年下半年以来确认销售收入后完成免税备案的全部惯性导航系统销售,申请退税金额共1,255.33万元。考虑到能否在2022年1季度取得退税款及税务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退税款金额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上述2022年1季度净利润预计区间未包含上述增值税退税款项。
若考虑上述增值税退税款项,净利润预计区间的上限将相应增加1,255.33万元。具体为: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00.00万元至2,955.33万元,同比上升
87.88%至362.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00.00万元至2,955.33万元,同比上升91.06%至370.55%。
公司上述2022年1季度业绩预计情况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已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 监管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9550880052503400230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 110915130210511 |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转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件。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理工导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理工导航具备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机构同意保荐理工导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石一杰、严焱辉
联系人:莫永伟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石一杰: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于2016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严焱辉: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于2019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汪渤、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的相关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1)本人在锁定期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③减持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缪玲娟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崔燕的相关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1)本人在锁定期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③减持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杰乾盛投资的相关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理工资产经营的相关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
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发行人股东理工技术转移(理工资产经营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1、稳定股价预案
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特制定股价稳定预案。本预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1)触发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本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2)责任主体
本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公司应按照以下顺序启动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如需)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5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5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
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4)公告程序
①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5)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回购或增持资金金额已达上限;
③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6)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③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③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的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2)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
1)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其他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本人将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回购及购回的承诺》中约定的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在相关股东大会中对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本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转让价(指公司老股转让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存在老股配售的,公司将督促实施配售的股东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存在老股配售的,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而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对此,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1、发行人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惯性导航装置扩产建设项目、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将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上市
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制定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制定以上风险应对措施及填补回报措施并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相关主体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以下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理工导航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理工导航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理工导航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理工导航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理工导航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理工导航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理工导航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理工导航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理工导航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理工导航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理工导航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理工导航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理工导航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理工导航利益。
2)本人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理工导航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理工导航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理工导航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3)如果理工导航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理工导航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理工导航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理工导航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理工导航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理工导航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理工导航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将严格执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中介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审计及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2、发行人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企业/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如果本企业/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企业/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并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企业/本人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九、其他承诺事项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业已披露的情形之外,本人控股、实际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本人关联企业”)与理工导航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且本人、本人关联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理工导航资金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理工导航发
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人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人将确保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理工导航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3)本人不会、并保证本人关联企业不通过与理工导航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理工导航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理工导航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理工导航及其他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理工导航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理工导航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5)本承诺函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理工导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业已披露的情形之外,本企业股东、控股、实际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本企业关联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且本企业、本企业关联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企业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企业将确保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3)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关联企业、主要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2017年起至今不存在替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其他第三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支付货款的情况,不存在除正常购销交易外的资金拆借和通过公司关联方
(不含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发生的其他非正常资金往来以及担保的情况。同时,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保证本企业关联企业、主要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也不会发生上述情况。4)本企业不会、并保证本企业关联企业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大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5)如出现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6)本承诺函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一致行动人为止。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承诺
(1)智贝咨询设立至2016年12月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期间,历次股本演变已经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核准、登记、备案等程序,相关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纳税申报义务,历次股本演变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相关股东之间以及智贝咨询或理工导航有限或理工导航与相关股东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者未清偿完毕的债权债务,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其他权益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争议或者潜在的纠纷、争议。
(2)如因前述股权权属、股本演变引致相关方之间或者相关方与智贝咨询或理工导航有限或理工导航之间的诉讼、仲裁、争议,或相关方、智贝咨询、理工导航有限、理工导航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施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被追索滞纳金等,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兜底责任和义务,并补偿公司及相关各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缪玲娟、崔燕、董明杰、石永生、高志峰、沈军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且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上述股权被质押、采取其他担保措
施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采取查封、冻结、征用等限制措施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产瑕疵事项和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员工情况”之“(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产瑕疵事项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四)租赁房产情况”。
5、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二、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及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合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及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合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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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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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69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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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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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
XYZH/2022BJAG10055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导航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理工导航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理工导航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理工导航公司主要从事惯性导航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基于自有技术为客户提供导航、制导与控制系统相关技术服务。按照合同约定,理工导航公司将履约义务完成并取得客户
(1)了解、评价、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合同,识别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
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对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对异常波动分析原因,识别
风险领域;
(4)对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核对发票、合同、出库单、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验收文件的时点作为营业收入的确认时点。由于收入是理工导航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存在较高的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理工导航公司的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3;附注六、27。
产品交接文件、验收报告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对合同额较大的客户进行发函询证,对占收入额较
大的客户当期收入额与前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变动幅度较大的查明其原因;
(6)访谈重要客户以判断收入的真实性;
(7)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进行截
止性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退货记录,以确定是
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检查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
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理工导航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理工导航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理工导航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理工导航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于2020年5月28日由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4590616795B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汪渤,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97号7幢101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汪渤 | 8,975,999.00 | 13.60% | 净资产折股 |
2 | 缪玲娟 | 7,267,765.00 | 11.01% | 净资产折股 |
3 | 董明杰 | 7,205,647.00 | 10.92% | 净资产折股 |
4 | 石永生 | 7,050,353.00 | 10.68% | 净资产折股 |
5 | 沈军 | 7,050,353.00 | 10.68% | 净资产折股 |
6 | 高志峰 | 7,003,765.00 | 10.61% | 净资产折股 |
7 | 崔燕 | 6,926,118.00 | 10.50% | 净资产折股 |
8 | 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600,000.00 | 10.00% | 净资产折股 |
9 |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5,940,000.00 | 9.00% | 净资产折股 |
10 | 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 1,980,000.00 | 3.00% | 净资产折股 |
合计 | 66,000,000.00 | 100.00% | — |
本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如下:
1、2012年2月,有限公司设立
2012年2月24日,陈如松和唐金然共同出资组建北京智贝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元,已经北京乾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乾贞验字(2012)第0117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陈如松 | 20,000.00 | 66.67% | 货币 |
2 | 唐金然 | 10,000.00 | 33.33% | 货币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 |
2、2012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5月15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唐金然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转让给陈强,并于2012年5月29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陈如松 | 20,000.00 | 66.67% | 货币 |
2 | 陈强 | 10,000.00 | 33.33% | 货币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 |
3、2015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15年1月10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陈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3.33%的股权转让给陈如松,同时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970,000.00元人民币,由陈如松于2031年12月31日前缴足,并于2015年4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并增资后,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陈如松 | 1,000,000.00 | 100.00% | 货币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 | — |
4、2016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变更公司名称
2016年11月28日,陈如松同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转让给沈军,并增加注册资本41,5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北京理工大学以知识产权出资12,750,000.00元人民币,汪渤以货币出资4,490,000.00元人民币,缪玲娟以货币出资3,580,000.00元人民币,崔燕以货币出资3,450,000.00元人民币,董明杰以货币出资3,560,000.00元人民币,石永生以货币出资3,480,000.00元人民币,沈军以货币出资2,480,000.00元人民币,高志峰以货币出资3,460,000.00元人民币,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4,250,000.00元人民币。增资后,有限公司名称由北京智贝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2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并增资后,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汪渤 | 4,490,000.00 | 10.56% | 货币 |
2 | 缪玲娟 | 3,580,000.00 | 8.42% | 货币 |
3 | 崔燕 | 3,450,000.00 | 8.12% | 货币 |
4 | 董明杰 | 3,560,000.00 | 8.38% | 货币 |
5 | 石永生 | 3,480,000.00 | 8.19% | 货币 |
6 | 沈军 | 3,480,000.00 | 8.19% | 货币 |
7 | 高志峰 | 3,460,000.00 | 8.14% | 货币 |
8 | 北京理工大学 | 12,750,000.00 | 30.00% | 知识产权 |
9 | 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250,000.00 | 10.00% | 货币 |
合计 | 42,500,000.00 | 100.00% | — |
5、2018年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7年11月28日,北京理工大学通过股权奖励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8%的股权转让给汪渤1,290,000.00元人民币,缪玲娟1,100,000.00元人民币,崔燕1,010,000.00元人民币,董明杰1,080,000.00元人民币,石永生1,060,000.00元人民币,沈军1,060,000.00元人民币,高志峰1,050,000.00元人民币,并于2018年1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汪渤 | 4,490,000.00 | 13.60% | 货币 |
1,290,000.00 | 知识产权 | |||
2 | 缪玲娟 | 3,580,000.00 | 11.01% | 货币 |
1,100,000.00 | 知识产权 | |||
3 | 崔燕 | 3,450,000.00 | 10.50% | 货币 |
1,010,000.00 | 知识产权 | |||
4 | 董明杰 | 3,560,000.00 | 10.92% | 货币 |
1,080,000.00 | 知识产权 | |||
5 | 石永生 | 3,480,000.00 | 10.68% | 货币 |
1,060,000.00 | 知识产权 | |||
6 | 沈军 | 3,480,000.00 | 10.68% | 货币 |
1,060,000.00 | 知识产权 | |||
7 | 高志峰 | 3,460,000.00 | 10.61% | 货币 |
1,050,000.00 | 知识产权 | |||
8 | 北京理工大学 | 5,100,000.00 | 12.00% | 知识产权 |
9 | 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250,000.00 | 10.00% | 货币 |
合计 | 42,500,000.00 | 100.00% | — |
6、2019年6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9年5月23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北京理工大学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12%的股权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划给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9%,划给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3%,并于2019年6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汪渤 | 4,490,000.00 | 13.60% | 货币 |
1,290,000.00 | 知识产权 | |||
2 | 缪玲娟 | 3,580,000.00 | 11.01% | 货币 |
1,100,000.00 | 知识产权 | |||
3 | 崔燕 | 3,450,000.00 | 10.50% | 货币 |
1,010,000.00 | 知识产权 | |||
4 | 董明杰 | 3,560,000.00 | 10.92% | 货币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080,000.00 | 知识产权 | |||
5 | 石永生 | 3,480,000.00 | 10.68% | 货币 |
1,060,000.00 | 知识产权 | |||
6 | 沈军 | 3,480,000.00 | 10.68% | 货币 |
1,060,000.00 | 知识产权 | |||
7 | 高志峰 | 3,460,000.00 | 10.61% | 货币 |
1,050,000.00 | 知识产权 | |||
8 | 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250,000.00 | 10.00% | 货币 |
9 |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825,000.00 | 9.00% | 知识产权 |
10 | 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 1,275,000.00 | 3.00% | 知识产权 |
合计 | 42,500,000.00 | 100.00% | — |
7、2020年5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订《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将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净资产117,425,783.13元按1:
0.56的比例折成股份公司的总股本6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全体股东按原有出资比例享有折股后的股本。2020年5月2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整体变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汪渤 | 8,975,999.00 | 13.60% | 净资产折股 |
2 | 缪玲娟 | 7,267,765.00 | 11.01% | 净资产折股 |
3 | 董明杰 | 7,205,647.00 | 10.92% | 净资产折股 |
4 | 石永生 | 7,050,353.00 | 10.68% | 净资产折股 |
5 | 沈军 | 7,050,353.00 | 10.68% | 净资产折股 |
6 | 高志峰 | 7,003,765.00 | 10.61% | 净资产折股 |
7 | 崔燕 | 6,926,118.00 | 10.50% | 净资产折股 |
8 | 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600,000.00 | 10.00% | 净资产折股 |
9 |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5,940,000.00 | 9.00% | 净资产折股 |
10 | 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 1,980,000.00 | 3.00% | 净资产折股 |
合计 | 66,000,000.00 | 100.00% | — |
本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惯性导航、卫星导航、微机电、组合导航、飞行器制导控制系统和产品、惯性元件、惯导装置、惯性测量组件、光电设备以及自动控制、数据采集、信息处理系统和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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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生产组装导航仪器装置及部件、定位定向测量仪器、大地测量仪器及部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北京七星恒盛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恒盛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无变化。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已全面评估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集团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包括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通过银行融资等财务资源支持的信息作出评估后,合理预期本集团将有足够的资源在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内保持持续经营,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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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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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两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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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及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逾期信息、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的显著变化、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等。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承兑人的信用风险水平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债务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的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本集团判断该类银行承兑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计提坏账准备;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大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本集团参照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本集团按照应收账款划分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划分应收商业承兑票据的账龄。
(2)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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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按照债务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1)对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本集团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集团将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本集团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应收账款,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账龄,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9.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债务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对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无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集团将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该其他应收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本集团对其他未单项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账龄、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0.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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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领用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库存商品领用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1.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2.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1,000.00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1 | 机器设备 | 5~10 | 5.00 | 9.50-19.00 |
2 | 电子设备 | 3 | 5.00 | 31.67 |
3 | 运输工具 | 4 | 5.00 | 23.75 |
4 | 其他 | 5 | 5.00 | 19.00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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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4.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5.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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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的减值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16.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摊销年限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20 | 直线摊销法 |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10 | 直线摊销法 | |
软件 | 5 | 直线摊销法 |
17. 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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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摊销期 | 摊销方法 | 备注 |
房屋装修费 | 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 | 直线摊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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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1.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
(1)短期薪酬,是指本集团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本集团的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集团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等,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 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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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集团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集团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 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23.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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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报告期内,本集团无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为惯性导航系统、惯性导航系统核心部件和其他零部件销售,在合同生效日对合同进行评估,判断合同履约义务满足“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交付产品并取得客户验收文件的时点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
本集团提供劳务收入主要为客户提供惯性导航系统调试、惯性导航系统故障排查测试和修复服务等,在合同生效日对合同进行评估,判断合同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以完成技术服务并取得客户的验收文件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
24. 成本核算方法
本集团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成本和提供劳务成本,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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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销售成本
本公司按照批次订单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费及制造费用。
原材料核算方法:原材料入库按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确定,原材料领用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人工费核算方法:人工费主要是直接参与产品生产的人员薪酬,按照工时比例在各个产品批次之间进行分配。
制造费用核算方法:制造费用主要包括厂房租金、车间管理人员薪酬、折旧摊销费用、维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零星费用,按照工时比例在各个产品批次之间进行分配。
产成品成本核算方法:入库时,按本批次产品已归集的实际成本结转。出库时,按本批次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结转。
(2)提供技术服务成本
本公司按照订单确定提供技术服务成本核算对象。提供技术服务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和制造费用。人工费和制造费用的归集方法与产品销售成本的归集方法一致,在该订单确认收入前在存货项下核算,确认收入时一次性结转营业成本。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包括军方)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年限法分期计入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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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7. 租赁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见“14.使用权资产”以及“21.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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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集团为出租人
在报告期内,本集团无作为出租人的租赁业务。
28.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其他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相关会计政策按国家规定进行变更。 | 说明1 |
说明1:本集团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租赁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进行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计入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2021年1月1日调整情况详见本附注“四、28、(3)、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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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897,862.67 | 72,897,862.67 | |
应收票据 | 86,450,000.00 | 86,450,000.00 | |
应收账款 | 77,358,500.00 | 77,358,500.00 | |
预付款项 | 4,472,033.56 | 4,431,651.67 | -40,381.89 |
其他应收款 | 86,986.20 | 86,986.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1,677,418.16 | 51,677,418.1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2,942,800.59 | 292,902,418.70 | -40,381.89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7,722,164.32 | 7,722,164.32 | |
在建工程 | 58,867,096.67 | 58,867,096.67 | |
使用权资产 | 1,251,896.01 | 1,251,896.01 | |
无形资产 | 24,436,925.44 | 24,436,925.44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5,715.83 | 315,715.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0,083.47 | 1,380,083.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101,558.79 | 32,101,558.7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823,544.52 | 126,075,440.53 | 1,251,896.01 |
资产总计 | 417,766,345.11 | 418,977,859.23 | 1,211,514.12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133,160,127.47 | 133,160,127.47 | |
合同负债 | 1,685,682.76 | 1,685,682.76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98,611.82 | 2,598,611.82 | |
应交税费 | 1,908,083.79 | 1,908,083.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1,514.12 | 1,211,514.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91,000,000.00 | 91,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0,352,505.84 | 231,564,019.96 | 1,211,514.12 |
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230,352,505.84 | 231,564,019.96 | 1,211,514.12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51,425,783.13 | 51,425,783.13 | |
盈余公积 | 7,292,463.71 | 7,292,463.71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未分配利润 | 62,695,592.43 | 62,695,592.4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87,413,839.27 | 187,413,839.27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 187,413,839.27 | 187,413,839.27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417,766,345.11 | 418,977,859.23 | 1,211,514.12 |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集团因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1月1日预付款项调减40,381.89元,使用权资产调增1,251,896.0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调增1,211,514.12元。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508,297.49 | 72,508,297.49 | |
应收票据 | 86,450,000.00 | 86,450,000.00 | |
应收账款 | 77,358,500.00 | 77,358,500.00 | |
预付款项 | 4,272,519.28 | 4,232,137.39 | -40,381.89 |
其他应收款 | 91,586,986.20 | 91,586,986.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1,677,418.16 | 51,677,418.1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3,853,721.13 | 383,813,339.24 | -40,381.89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固定资产 | 7,721,281.72 | 7,721,281.72 | |
使用权资产 | - | 1,251,896.01 | 1,251,896.01 |
无形资产 | 9,244,656.45 | 9,244,656.45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5,715.83 | 315,715.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0,083.47 | 1,380,083.4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661,737.47 | 37,913,633.48 | 1,251,896.01 |
资产总计 | 420,515,458.60 | 421,726,972.72 | 1,211,514.12 |
流动负债: | |||
应付账款 | 132,972,659.98 | 132,972,659.98 | |
合同负债 | 1,685,682.76 | 1,685,682.76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应付职工薪酬 | 2,598,611.82 | 2,598,611.82 | |
应交税费 | 1,908,083.79 | 1,908,083.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211,514.12 | 1,211,514.12 |
其他流动负债 | 91,000,000.00 | 91,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0,165,038.35 | 231,376,552.47 | 1,211,514.12 |
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230,165,038.35 | 231,376,552.47 | 1,211,514.12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51,425,783.13 | 51,425,783.13 | |
盈余公积 | 7,292,463.71 | 7,292,463.71 | |
未分配利润 | 65,632,173.41 | 65,632,173.41 | |
股东权益合计 | 190,350,420.25 | 190,350,420.25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420,515,458.60 | 421,726,972.72 | 1,211,514.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1月1日预付款项调减40,381.89元,使用权资产调增1,251,896.0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调增1,211,514.12元。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备注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 | 13% | |
技术服务收入 | 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5% |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 |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七星恒盛公司 | 25%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税收优惠
(1)所得税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2400,有效期三年,本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对军品销售业务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对该部分收入对应销项税额予以返还或免税。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1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21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 系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8,696.67 | 27,996.67 |
银行存款 | 34,588,786.69 | 72,869,866.00 |
合计 | 34,627,483.36 | 72,897,862.6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8,286,300.00 | 86,450,000.00 |
合计 | 58,286,300.00 | 86,450,000.00 |
(2) 年末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无。
(3)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3,194,000.00 | |
合计 | 43,194,000.00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说明:本集团已经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均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未终止确认,仍在应收票据项下列报。
(4) 年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无。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354,000.00 | 100.00 | 3,067,700.00 | 5.00 | 58,286,300.00 |
其中:不存在减值风险的 | |||||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 | 61,354,000.00 | 100.00 | 3,067,700.00 | 5.00 | 58,286,300.00 |
合计 | 61,354,000.00 | 100.00 | 3,067,700.00 | — | 58,286,300.00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000,000.00 | 100.00 | 4,550,000.00 | 5.00 | 86,450,000.00 |
其中:不存在减值风险的 | |||||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 | 91,000,000.00 | 100.00 | 4,550,000.00 | 5.00 | 86,450,000.00 |
合计 | 91,000,000.00 | 100.00 | 4,550,000.00 | — | 86,450,000.00 |
1) 按单项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无。
2) 按组合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1,354,000.00 | 3,067,700.00 | 5.00 |
合计 | 61,354,000.00 | 3,067,700.00 | — |
说明:账龄系根据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划分应收商业承兑票据的账龄。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 本年计提、收回、转回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票据 | 4,550,000.00 | -1,482,300.00 | 3,067,700.00 | ||||
合计 | 4,550,000.00 | -1,482,300.00 | 3,067,700.00 |
(7)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无。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8,540,680.50 | 100.00 | 8,927,034.03 | 5.00 | 169,613,646.47 |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 | 178,540,680.50 | 100.00 | 8,927,034.03 | 5.00 | 169,613,646.47 |
合计 | 178,540,680.50 | 100.00 | 8,927,034.03 | — | 169,613,646.47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430,000.00 | 100.00 | 4,071,500.00 | 5.00 | 77,358,500.00 |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 | 81,430,000.00 | 100.00 | 4,071,500.00 | 5.00 | 77,358,500.00 |
合计 | 81,430,000.00 | 100.00 | 4,071,500.00 | — | 77,358,500.00 |
1) 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无。2) 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龄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8,540,680.50 | 8,927,034.03 | 5.00 |
合计 | 178,540,680.50 | 8,927,034.03 | 5.00 |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8,540,680.50 |
合计 | 178,540,680.50 |
(3) 本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 | 4,071,500.00 | 4,855,534.03 | 8,927,034.03 | |||
合计 | 4,071,500.00 | 4,855,534.03 | 8,927,034.03 |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单位A | 177,786,000.00 | 1年以内 | 99.58 | 8,889,300.00 |
北京理工大学 | 600,000.00 | 1年以内 | 0.34 | 30,000.00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 | 112,940.50 | 1年以内 | 0.06 | 5,647.03 |
陆军工程大学石家庄校区 | 41,740.00 | 1年以内 | 0.02 | 2,087.00 |
合计 | 178,540,680.50 | 100.00 | 8,927,034.0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658,042.92 | 62.92 | 4,040,849.78 | 91.18 |
1-2年 | 3,604,000.00 | 34.06 | 390,801.89 | 8.82 |
2-3年 | 320,000.00 | 3.02 | ||
合计 | 10,582,042.92 | — | 4,431,651.67 | — |
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债务单位 | 年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120,000.00 | 1-2年 | 上市发行的中介费用, 尚未完成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1,168,000.00 | 1-3年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36,000.00 | 1-2年 | |
合计 | 3,924,000.00 | —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300,000.00 | 2年以内 | 50.08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385,000.00 | 2年以内 | 22.54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2,564,000.00 | 3年以内 | 24.23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 193,800.00 | 1年以内 | 1.83 |
北京首冶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650.47 | 1年以内 | 0.50 |
合计 | 10,495,450.47 | — | 99.18 |
5.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75.00 | 86,986.20 |
合计 | 475.00 | 86,986.20 |
5.1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45,431.00 | 284,931.00 |
合计 | 245,431.00 | 284,931.00 |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未来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97,944.80 | 197,944.80 | ||
2021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47,011.20 | 47,011.20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44,956.00 | 244,956.00 |
(3)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00.00 |
5年以上 | 244,931.00 |
合计 | 245,431.00 |
(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97,944.80 | 47,011.20 | 244,956.00 | |||
合计 | 197,944.80 | 47,011.20 | 244,956.00 |
(5)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北京首冶新元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房租及水 电费押金 | 244,931.00 | 5年以上 | 99.80 | 244,931.00 |
牡丹江龙鑫工程项 | 押金 | 500.00 | 1年以内 | 0.20 | 25.00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245,431.00 | — | 100.00 | 244,956.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6,014,434.09 | 36,014,434.09 | 26,218,286.98 | 26,218,286.98 | ||
在产品 | 54,740,744.08 | 54,740,744.08 | 14,132,348.86 | 14,132,348.86 | ||
库存商品 | 4,418.90 | 4,418.90 | 263,453.52 | 263,453.52 | ||
发出商品 | 407,007.58 | 407,007.58 | 11,063,328.80 | 11,063,328.80 | ||
合计 | 91,166,604.65 | 91,166,604.65 | 51,677,418.16 | 51,677,418.16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无。
(3) 存货年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 合同履约成本本年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7.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8,483.02 | |
合计 | 8,483.02 |
8. 固定资产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年初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 | 6,631,083.53 | 7,722,164.32 |
合计 | 6,631,083.53 | 7,722,164.32 |
8.1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9,882,246.58 | 579,391.50 | 119,387.93 | 481,690.16 | 11,062,716.17 |
2.本年增加金额 | 27,200.00 | 93,603.37 | 18,677.85 | 139,481.22 | |
(1)购置 | 27,200.00 | 93,603.37 | 18,677.85 | 139,481.22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 年末余额 | 9,909,446.58 | 672,994.87 | 119,387.93 | 500,368.01 | 11,202,197.39 |
二、累计折旧 | |||||
1. 年初余额 | 2,683,150.92 | 332,501.89 | 49,620.64 | 275,278.40 | 3,340,551.85 |
2.本年增加金额 | 983,401.82 | 125,784.95 | 28,354.62 | 93,020.62 | 1,230,562.01 |
(1)计提 | 983,401.82 | 125,784.95 | 28,354.62 | 93,020.62 | 1,230,562.01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3,666,552.74 | 458,286.84 | 77,975.26 | 368,299.02 | 4,571,113.86 |
三、减值准备 | |||||
1. 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 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6,242,893.84 | 214,708.03 | 41,412.67 | 132,068.99 | 6,631,083.53 |
2.年初账面价值 | 7,199,095.66 | 246,889.61 | 69,767.29 | 206,411.76 | 7,722,164.3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无。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无。
9. 在建工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6,398,429.28 | 58,867,096.67 |
合计 | 176,398,429.28 | 58,867,096.67 |
9.1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光纤陀螺仪生产 建设项目 | 176,398,429.28 | 176,398,429.28 | 58,867,096.67 | 58,867,096.67 | ||
合计 | 176,398,429.28 | 176,398,429.28 | 58,867,096.67 | 58,867,096.6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 | 58,867,096.67 | 117,531,332.61 | 176,398,429.28 | ||
合计 | 58,867,096.67 | 117,531,332.61 | 176,398,429.28 |
(续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 | 277,685,400.00 | 63.52 | 土建 阶段 | 577,414.87 | 577,414.87 | 4.15 | 自筹 |
合计 | 277,685,400.00 | — | — | 577,414.87 | 577,414.87 | — | — |
(3) 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无。
10. 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251,896.01 | 1,251,896.01 |
2.本年增加金额 | 1,122,946.64 | 1,122,946.64 |
(1)租赁付款额变动 | 343.24 | 343.24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2)租入 | 1,122,603.40 | 1,122,603.40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2,374,842.65 | 2,374,842.65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1,202,332.07 | 1,202,332.07 |
(1)计提 | 1,202,332.07 | 1,202,332.07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1,202,332.07 | 1,202,332.07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172,510.58 | 1,172,510.58 |
2.年初账面价值 | 1,251,896.01 | 1,251,896.01 |
11.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明细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 年初余额 | 16,133,383.01 | 12,750,000.00 | 587,942.87 | 29,471,325.88 |
2.本年增加金额 | 221,894.32 | 221,894.32 | ||
(1)购置 | 221,894.32 | 221,894.32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 年末余额 | 16,133,383.01 | 12,750,000.00 | 809,837.19 | 29,693,220.20 |
二、累计摊销 | ||||
1. 年初余额 | 941,114.02 | 3,931,250.00 | 162,036.42 | 5,034,400.44 |
2.本年增加金额 | 806,669.16 | 1,275,000.00 | 157,493.52 | 2,239,162.68 |
(1)计提 | 806,669.16 | 1,275,000.00 | 157,493.52 | 2,239,162.68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 年末余额 | 1,747,783.18 | 5,206,250.00 | 319,529.94 | 7,273,563.12 |
三、减值准备 | ||||
1. 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 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4,385,599.83 | 7,543,750.00 | 490,307.25 | 22,419,657.08 |
2.年初账面价值 | 15,192,268.99 | 8,818,750.00 | 425,906.45 | 24,436,925.44 |
年末,无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无。
12.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摊销 | 本年其他减少 | 年末余额 |
办公楼装修费用 | 125,299.50 | 125,299.50 | |||
厂房装修费用 | 190,416.33 | 190,416.33 | |||
合计 | 315,715.83 | 315,715.83 |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239,690.03 | 1,835,953.50 | 8,819,444.80 | 1,322,916.72 |
职工教育经费 | 539,165.21 | 80,874.78 | 381,111.67 | 57,166.75 |
合计 | 12,778,855.24 | 1,916,828.28 | 9,200,556.47 | 1,380,083.4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初余额 |
租赁负债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876.59 | 220.77 | 187,784.40 | |
租赁资产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5,876.59 | 187,784.40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8,502,773.98 | 2,936,580.98 |
合计 | 8,502,773.98 | 2,936,580.9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46,157.16 | 146,157.16 | |
2025年 | 2,790,423.82 | 2,790,423.82 | |
2026年 | 5,566,193.00 | ||
合计 | 8,502,773.98 | 2,936,580.98 | — |
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 1,761,496.79 | 1,761,496.79 | 29,530,383.18 | 29,530,383.18 | ||
待抵扣进项税 | 13,202,187.84 | 13,202,187.84 | 2,571,175.61 | 2,571,175.61 | ||
合计 | 14,963,684.63 | 14,963,684.63 | 32,101,558.79 | 32,101,558.79 |
15. 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4,206,684.06 | |
合 计 | 24,206,684.06 |
年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1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203,496,431.16 | 115,494,631.89 |
1-2年 | 2,221,830.59 | 17,665,495.58 |
合计 | 205,718,261.75 | 133,160,127.4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K | 777,663.72 | 尚未结算 |
济南半一电子有限公司 | 529,835.22 | 尚未结算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和协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 247,787.61 | 尚未结算 |
宁波市奉化神舟电连接器有限公司 | 241,113.97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796,400.52 | — |
17.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1,624,778.77 | 1,685,682.76 |
合计 | 1,624,778.77 | 1,685,682.76 |
(2) 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本年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合同款 | -60,903.99 | 合同履行完毕,结转收入 |
合计 | -60,903.99 | — |
1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2,598,611.82 | 15,411,054.74 | 15,114,889.66 | 2,894,776.90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70,309.19 | 1,432,088.33 | 138,220.86 | |
合计 | 2,598,611.82 | 16,981,363.93 | 16,546,977.99 | 3,032,997.76 |
(2) 短期薪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52,053.20 | 12,501,223.96 | 12,366,041.84 | 2,187,235.32 |
职工福利费 | 336,666.20 | 336,666.20 | ||
社会保险费 | 84,899.76 | 1,003,937.41 | 1,001,019.63 | 87,817.5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8,610.90 | 865,111.14 | 868,328.95 | 75,393.09 |
工伤保险费 | 61,927.45 | 56,204.63 | 5,722.82 | |
生育保险费 | 6,288.86 | 76,898.82 | 76,486.05 | 6,701.63 |
住房公积金 | 1,135,254.00 | 1,135,254.00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61,658.86 | 433,973.17 | 275,907.99 | 619,724.04 |
合计 | 2,598,611.82 | 15,411,054.74 | 15,114,889.66 | 2,894,776.90 |
(3) 设定提存计划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1,514,101.12 | 1,380,068.96 | 134,032.16 | |
失业保险费 | 56,208.07 | 52,019.37 | 4,188.70 | |
合计 | 1,570,309.19 | 1,432,088.33 | 138,220.86 |
19. 应交税费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3,062,795.15 | 1,167,228.09 |
个人所得税 | 126,346.90 | 126,756.28 |
环境保护税 | 33,301.56 | |
增值税 | 17,798.82 | 447,398.29 |
印花税 | 3,333.70 | 121,961.3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9.94 | 22,369.91 |
教育费附加 | 889.95 | 22,369.92 |
合计 | 3,245,356.02 | 1,908,083.79 |
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22,603.40 | 1,211,514.12 |
合计 | 1,122,603.40 | 1,211,514.12 |
21. 其他流动负债
(1) 其他流动负债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已背书转让但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43,194,000.00 | 91,000,000.00 |
合计 | 43,194,000.00 | 91,000,000.00 |
22.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5,156,151.81 | |
合计 | 45,156,151.81 |
注:本年长期借款利率为4.15%。
23. 股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增减(+、-) | 年末余额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发行
新股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汪渤 | 8,975,999.00 | 8,975,999.00 | |||||
缪玲娟 | 7,267,765.00 | 7,267,765.00 | |||||
董明杰 | 7,205,647.00 | 7,205,647.00 | |||||
沈军 | 7,050,353.00 | 7,050,353.00 | |||||
石永生 | 7,050,353.00 | 7,050,353.00 | |||||
高志峰 | 7,003,765.00 | 7,003,765.00 | |||||
崔燕 | 6,926,118.00 | 6,926,118.00 | |||||
北京国杰乾盛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6,600,000.00 | 6,600,000.00 | |||||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5,940,000.00 | 5,940,000.00 | |||||
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 1,980,000.00 | 1,980,000.00 | |||||
合计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24. 资本公积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51,425,783.13 | 51,425,783.13 | ||
合计 | 51,425,783.13 | 51,425,783.13 |
25. 盈余公积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292,463.71 | 7,863,896.97 | 15,156,360.68 | |
合计 | 7,292,463.71 | 7,863,896.97 | 15,156,360.68 |
说明:盈余公积本年增加,系按照母公司本年净利润的10%计提所致。
26.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上年年末余额 | 62,695,592.43 | 71,288,457.72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追溯调整 | ||
本年年初余额 | 62,695,592.43 | 71,288,457.72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072,776.73 | 71,254,790.9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863,896.97 | 7,292,463.71 |
折股 | 72,555,192.53 | |
本年年末余额 | 127,904,472.19 | 62,695,592.43 |
27.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8,224,149.56 | 200,248,136.63 | 305,943,217.80 | 189,680,931.56 |
其中:产品销售 | 316,781,489.18 | 199,669,248.35 | 304,256,991.38 | 188,806,382.67 |
技术服务 | 1,442,660.38 | 578,888.28 | 1,686,226.42 | 874,548.89 |
合计 | 318,224,149.56 | 200,248,136.63 | 305,943,217.80 | 189,680,931.56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商品类型 | |
其中:产品销售 | 316,781,489.18 |
技术服务 | 1,442,660.3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境内 | 318,224,149.56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国有单位 | 318,224,149.56 |
民营单位 | |
合同类型 | |
其中:固定造价合同 | 318,224,149.56 |
成本加成合同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转让 | 318,224,149.56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短期合同 | 318,224,149.56 |
长期合同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直接销售 | 318,224,149.56 |
代理销售 | |
合计 | 318,224,149.56 |
(3)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完成惯性导航系统、惯性导航系统核心部件和其他零部件的制造、测试及交付等事项,履约义务的时间按照客户的需求计划进行。公司与客户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约定的合同款支付时间和比例一般按照总装厂实际支付比例和拨付时间执行,通常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公司只承担返修义务,无需承担退还给客户款项等类似义务。
(4)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截止年末,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4,286,194.69元,预计将于1年内确认收入204,286,194.69元。
28.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印花税 | 62,494.10 | 322,182.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0,764.51 | 34,708.12 |
教育费附加 | 400,764.51 | 34,708.1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53,367.90 | 53,367.90 |
车船使用税 | 960.00 | 960.00 |
合计 | 918,351.02 | 445,926.75 |
29.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8,991.82 | 649,871.66 |
房租及物业费 | 38,650.21 | 51,739.11 |
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房屋) | 30,361.76 | |
业务招待费 | 129,975.08 | 70,140.93 |
其他 | 243,987.28 | 137,008.69 |
合计 | 1,171,966.15 | 908,760.39 |
30.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295,902.59 | 4,140,849.48 |
中介服务费 | 544,867.93 | 2,362,622.39 |
房租及物业费 | 537,686.46 | 880,312.20 |
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房屋) | 413,403.24 |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911,682.37 | 862,926.80 |
业务招待费 | 499,696.29 | 576,374.42 |
交通费 | 41,845.13 | 74,731.68 |
折旧费 | 86,717.05 | 78,457.87 |
办公费 | 49,632.79 | 79,568.40 |
水电费 | 36,581.60 | 44,767.48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保密管理经费 | 113,273.94 | 105,779.79 |
其他 | 833,209.37 | 807,109.43 |
合计 | 9,364,498.76 | 10,013,499.94 |
31. 研发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13,183,719.53 | 10,911,537.23 |
职工薪酬 | 5,316,457.33 | 4,566,282.29 |
检验费 | 210,472.43 | 990,681.06 |
委外研发费 | 685,148.51 | 1,679,307.32 |
房租及物业费 | 297,326.16 | 589,832.27 |
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房屋) | 226,683.30 | |
折旧及摊销 | 422,612.68 | 330,527.61 |
其他支出 | 311,272.98 | 334,955.13 |
合计 | 20,653,692.92 | 19,403,122.91 |
32.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1,238.64 | |
减:利息收入 | 647,358.70 | 571,628.08 |
加:汇兑损失 | ||
其他支出 | 306,457.99 | 116,970.34 |
合计 | -319,662.07 | -454,657.74 |
33. 其他收益
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投资奖励基金 | 590,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25,238.34 | 3,513.74 |
社保稳岗补贴 | 8,555.68 | 49,513.00 |
不动产登记费返还 | 550.00 | |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房租补助 | 22,800.00 | |
增值税返还 | 359,799.83 | |
合计 | 724,344.02 | 435,626.57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86,735.84 | |
合计 | 86,735.84 |
3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029.99 | |
合计 | 187,029.99 |
3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482,300.00 | -1,987,5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55,534.03 | -2,652,500.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7,011.20 | -75,319.30 |
合计 | -3,420,245.23 | -4,715,319.30 |
37.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滞纳金 | 5,120.40 | 5,120.40 | |
合计 | 5,120.40 | 5,120.40 |
38.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当年所得税费用 | 10,950,333.39 | 11,414,712.9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36,965.58 | -729,796.83 |
合计 | 10,413,367.81 | 10,684,916.1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合并利润总额 | 83,486,144.5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522,921.6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56,619.3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7,7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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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91,548.2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982,263.11 |
所得税费用 | 10,413,367.81 |
3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47,358.70 | 571,625.28 |
政府补助 | 731,858.32 | 76,037.56 |
代收员工医保报销款 | 74,398.80 | |
收回投标保证金 | 6,000.00 | 80,977.20 |
其他 | 77,188.28 | 16,669.37 |
合计 | 1,462,405.30 | 819,708.21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房租及物业费 | 1,380,192.00 | 2,090,896.00 |
中介服务费 | 441,000.00 | 2,726,792.86 |
水电费 | 552,223.98 | 325,520.93 |
董事会费 | 201,600.00 | 102,973.46 |
押金及保证金 | 15,000.00 | 86,000.00 |
业务招待费 | 629,591.18 | 639,139.35 |
办公费 | 67,001.45 | 83,840.40 |
设备检测维修费 | 45,262.67 | 185,297.00 |
差旅费 | 322,168.76 | 110,044.72 |
交通费 | 63,359.84 | 102,631.93 |
其他 | 701,062.29 | 657,657.32 |
合计 | 4,418,462.17 | 7,110,793.97 |
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支付股票发行相关的中介费用 | 6,325,000.00 | 3,604,000.00 |
支付租赁负债 | 1,233,096.00 | |
合计 | 7,558,096.00 | 3,604,000.00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3,072,776.73 | 71,254,790.95 |
加:信用减值准备 | 3,420,245.23 | 4,715,319.30 |
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30,562.01 | 1,103,391.0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201,988.83 | |
无形资产摊销 | 2,239,162.68 | 2,179,492.7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15,715.83 | 315,715.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 -187,029.9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 21,238.64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86,735.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536,965.58 | -729,796.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39,489,186.49 | 46,732,026.3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115,104,211.53 | -95,626,694.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72,214,963.40 | 47,604,533.9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3,710.25 | 77,275,012.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34,627,483.36 | 72,897,862.67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72,897,862.67 | 108,232,961.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270,379.31 | -35,335,099.18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现金 | 34,627,483.36 | 72,897,862.67 |
其中:库存现金 | 38,696.67 | 27,99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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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4,588,786.69 | 72,869,866.00 |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期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627,483.36 | 72,897,862.6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 报告期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支付采购货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将部分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用于支付本公司的应付账款。这些已背书给供应商的商业承兑汇票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本公司未终止确认。这些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出票人会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持票人,因此,此事项不会形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 | 128,604,000.00 | 130,623,000.00 |
4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在建工程 | 176,398,429.28 | 七星恒盛公司于2021年7月以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取得北京银行授信总额1亿元的5年期抵押贷款,于年末该贷款余额4,515.61万元 |
无形资产 | 14,385,599.83 | |
合计 | 190,784,029.11 | — |
41.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25,238.34 | 其他收益 | 125,238.34 |
社保稳岗补贴 | 8,555.68 | 其他收益 | 8,555.68 |
投资奖励资金 | 590,000.00 | 其他收益 | 590,000.00 |
不动产登记费返还 | 550.00 | 其他收益 | 550.00 |
合计 | 724,344.02 | 724,344.02 |
详见本附注六、33、其他收益。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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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并范围无变化。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七星恒盛公司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惯性导航、卫星导航、微机电、组合导航、飞行器制导控制系统和产品、惯性元件、惯导装置、惯性测量组件、光电设备以及自动控制、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 100 | 投资设立 |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情况
无。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无。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无。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信用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全部应收账款金额合计:178,540,680.50元。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274,767,594.86 | 274,767,594.86 | |||
货币资金 | 34,627,483.36 | 34,627,483.36 | |||
应收票据 | 61,354,000.00 | 61,354,000.00 | |||
应收账款 | 178,540,680.50 | 178,540,680.50 | |||
其他应收款 | 245,431.00 | 245,431.00 | |||
金融负债 | 281,268,949.59 | 1,871,650.00 | 47,007,270.83 | 330,147,870.42 | |
应付票据 | 24,206,684.06 | 24,206,684.06 | |||
应付账款 | 205,718,261.75 | 205,718,261.75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32,997.76 | 3,032,997.76 | |||
应交税费 | 3,245,356.02 | 3,245,356.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194,000.00 | 43,194,000.00 | |||
长期借款 | 1,871,650.00 | 1,871,650.00 | 47,007,270.83 | 50,750,57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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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于年末,本集团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及 最终控制方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对本公司的 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 表决权比例(%) |
汪渤 | — | — | — | 13.60 | 13.60 |
缪玲娟 | — | — | — | 11.01 | 11.01 |
董明杰 | — | — | — | 10.92 | 10.92 |
石永生 | — | — | — | 10.68 | 10.68 |
沈军 | — | — | — | 10.68 | 10.68 |
高志峰 | — | — | — | 10.61 | 10.61 |
崔燕 | — | — | — | 10.50 | 10.50 |
合计 | — | — | — | 78.00 | 78.00 |
注:截止年末,本公司上述7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78.00%的股权,已于2019年5月3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本公司。
(2) 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年末比例 | 年初比例 | |
汪渤 | 8,975,999.00 | 8,975,999.00 | 13.60 | 13.60 |
缪玲娟 | 7,267,765.00 | 7,267,765.00 | 11.01 | 11.01 |
董明杰 | 7,205,647.00 | 7,205,647.00 | 10.92 | 10.92 |
石永生 | 7,050,353.00 | 7,050,353.00 | 10.68 | 10.68 |
沈军 | 7,050,353.00 | 7,050,353.00 | 10.68 | 10.68 |
高志峰 | 7,003,765.00 | 7,003,765.00 | 10.61 | 10.61 |
崔燕 | 6,926,118.00 | 6,926,118.00 | 10.50 | 10.50 |
合计 | 51,480,000.00 | 51,480,000.00 | 78.00 | 78.00 |
2. 子公司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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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北京理工大学 | 原股东、现股东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 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北京理工纬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北京理工大学子公司 |
(二) 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北京理工大学 | 技术成果使用费 | 95,886.79 | 315,856.00 |
北京理工大学 | 软件检测费 | 160,377.36 | |
北京理工纬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专利变更代理费 | 1,200.00 | |
合计 | 256,264.15 | 317,056.00 |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北京理工大学 | 销售商品 | 902,654.86 | |
北京理工大学 | 提供服务 | 1,442,660.38 | 1,686,226.42 |
合计 | 2,345,315.24 | 1,686,226.42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 关联租赁情况
无。
4. 关联担保情况
无。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3,437,010.04 | 3,080,237.20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 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理工大学 | 600,000.00 | 30,000.00 |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理工大学 | 95,886.79 | 315,856.00 |
(四) 关联方承诺
无。
十二、股份支付
截止年末,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股份支付事项。
十三、或有事项
截止年末,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四、承诺事项
除本附注已披露内容外,截止年末,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股票发行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刊发《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价格为65.21元/股,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43,462.00万元。本公司股票计划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归属于一个单独的经营分部,主要从事惯性导航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基于自有技术为客户提供导航、制导与控制系统相关技术服务,本集团管理层进行组织管理时,以惯性导航系统、惯性导航系统核心部件和其他零部件业务的整体营运为基础,相应进行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价。因此,并无其他分部。
2021年度本集团来自单位A的总收入为311,273,894.18元(2020年度296,088,849.70元),占本集团合并总收入的97.82%(2020年度96.78%)。
2. 截止年末,除上述事项外,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8,540,680.50 | 100.00 | 8,927,034.03 | 5.00 | 169,613,646.47 |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 | 178,540,680.50 | 100.00 | 8,927,034.03 | 5.00 | 169,613,646.47 |
合计 | 178,540,680.50 | 100.00 | 8,927,034.03 | — | 169,613,646.47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430,000.00 | 100.00 | 4,071,500.00 | 5.00 | 77,358,500.00 |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 | 81,430,000.00 | 100.00 | 4,071,500.00 | 5.00 | 77,358,500.00 |
合计 | 81,430,000.00 | 100.00 | 4,071,500.00 | — | 77,358,500.00 |
1) 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无。
2) 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8,540,680.50 | 8,927,034.03 | 5.00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龄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178,540,680.50 | 8,927,034.03 | 5.00 |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8,540,680.50 |
合计 | 178,540,680.50 |
(3) 本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 | 4,071,500.00 | 4,855,534.03 | 8,927,034.03 | |||
合计 | 4,071,500.00 | 4,855,534.03 | 8,927,034.03 |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单位A | 177,786,000.00 | 1年以内 | 99.58 | 8,889,300.00 |
北京理工大学 | 600,000.00 | 1年以内 | 0.34 | 30,000.00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 | 112,940.50 | 1年以内 | 0.06 | 5,647.03 |
陆军工程大学石家庄校区 | 41,740.00 | 1年以内 | 0.02 | 2,087.00 |
合计 | 178,540,680.50 | 100.00 | 8,927,034.0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23,260,475.00 | 91,586,986.20 |
合计 | 123,260,475.00 | 91,586,986.20 |
2.1其他应收款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2021年9月30日余额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23,505,431.00 | 91,784,931.00 |
减:坏账准备 | 244,956.00 | 197,944.80 |
净额 | 123,260,475.00 | 91,586,986.20 |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45,431.00 | 284,931.00 |
子公司借款 | 123,260,000.00 | 91,500,000.00 |
合计 | 123,505,431.00 | 91,784,931.00 |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97,944.80 | 197,944.80 | ||
2021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47,011.20 | 47,011.20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44,956.00 | 244,956.00 |
(3)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760,500.00 |
1-2年 | 91,500,000.00 |
5年以上 | 244,931.00 |
合计 | 123,505,431.00 |
(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类别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97,944.80 | 47,011.20 | 244,956.00 | |||
合计 | 197,944.80 | 47,011.20 | 244,956.00 |
(5)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七星恒盛公司 | 往来款 | 123,260,000.00 | 2年以内 | 99.80 | |
北京首冶新元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房租及水 电费押金 | 244,931.00 | 5年以上 | 0.20 | 244,931.00 |
牡丹江龙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 | 500.00 | 1年以内 | 0.00 | 25.00 |
合计 | — | 123,505,431.00 | — | 100.00 | 244,956.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合计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七星恒盛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合计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8,224,149.56 | 200,248,136.63 | 305,943,217.80 | 189,680,931.56 |
其中:产品销售 | 316,781,489.18 | 199,669,248.35 | 304,256,991.38 | 188,806,382.67 |
技术服务 | 1,442,660.38 | 578,888.28 | 1,686,226.42 | 874,548.89 |
合计 | 318,224,149.56 | 200,248,136.63 | 305,943,217.80 | 189,680,931.5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商品类型 | |
其中:产品销售 | 316,781,489.18 |
技术服务 | 1,442,660.3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境内 | 318,224,149.56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国有单位 | 318,224,149.56 |
民营单位 | |
合同类型 | |
其中:固定造价合同 | 318,224,149.56 |
成本加成合同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转让 | 318,224,149.56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短期合同 | 318,224,149.56 |
长期合同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直接销售 | 318,224,149.56 |
代理销售 |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合同分类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合计 | 318,224,149.56 |
(3)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完成惯性导航系统、惯性导航系统核心部件和其他零部件的制造、测试及交付等事项,履约义务的时间按照客户的需求计划进行。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合同款支付时间和比例一般按照总装厂实际支付比例和拨付时间执行,通常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公司只承担返修义务,无需承担退还给客户款项等类似义务。
(4)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截止年末,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4,286,194.69元,预计将于1年内确认收入204,286,194.69元
5. 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86,735.84 | |
合计 | 86,735.84 |
十八、财务报告批准
本财务报告于2022年3月16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